《石家莊市人大常委會關於廢止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在2015.03.31由石家莊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石家莊市人大常委會關於廢止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
- 頒布時間:2015年03月31日
- 實施時間:2015年03月31日
- 頒布單位:石家莊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石家莊市人大常委會關於廢止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在2015.03.31由石家莊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頒布。
《石家莊市人大常委會關於廢止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在2015.03.31由石家莊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頒布。《石家莊市人大常委會關於廢止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已經2015年3月26日河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石家莊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部分法規的決定 頒布單位 石家莊市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2010.10.13 實施時間 2010.10.13 (2010年8月26日石家莊市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通過 2010年9月29日河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批准) ...
中文名 石家莊市人大常委會關於停止執行石家莊市地方性法規中若干行政許可事項及相關處罰和修改相關條款的決定 頒布時間 2004年10月11日 實施時間 2004年10月11日 頒布單位 石家莊市人大常委會 目錄 1 引言 2 具體內容 引言 編輯 語音 經2004...
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會議通過地方性法規修正案、廢止案時,應作出關於修改或者廢止該項地方性法規的決定。修改地方性法規的決定,應寫明對原法規條文的修改和補充的內容。廢止地方性法規或者法規部分條文的決定,應寫明被廢止的法規名稱或者法規部分條文及理由。第五十一條 常務委員會法制工作機構負責本市地方性...
《石家莊市制定地方性法規條例(修訂)》已經2017年5月26日河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批准,現予以公布,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石家莊市人大常委會 2017年6月1日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石家莊市制定地方性法規條例(修訂)》的決定 (2017年5月26日河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
《石家莊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部分法規的決定》已經2010年9月29日河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審議批准,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石家莊市人大常委會2010年10月14日為實現黨中央提出的到2010年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和省人大常委會關於清理地方性...
石家莊市人大常委會 2017年12月6日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批准《石家莊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條例》的決定 (2017年12月1日河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通過)河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審查了石家莊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報請批准的《石家莊市城市供水用水...
其中,省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頒布的69件,批准石家莊市和唐山市的6件,批准自治縣的6件。清理的結果是:繼續有效的54件,需要廢止的4件,繼續有效但需作部分修改的23件(見附屬檔案)。三、處理意見1.對需要廢止的4件地方性法規,建議省人大常委會作出廢止決定。這4件法...
2010年11月26日山西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山西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決定:廢止1997年9月28日山西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的《山西省勞動監察條例》、1998年11月30日山西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的《山西省食品衛生...
2023年7月27日,河北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圓滿完成各項議程,會議表決通過了《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的決定》。條例目錄 條例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本省地方立法活動,健全立法制度,提高立法質量,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地方性法規設定行政處罰的若干規定 頒布單位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頒布時間 2014.05.30 實施時間 2014.05.30 (2014年5月30日河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地方性法規設定行政處罰的...
第三十九條 擬訂市人民政府提請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審議的地方性法規草案,參照本辦法執行,經市人民政府常務會議或者全體會議審議通過後以政府議案形式提交市人大常委會審議。第四十條 規章的修改、廢止程式,適用本辦法的相關規定。第四十一條 本辦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1995年3月28日石家莊市人民政府...
2010年6月30日長沙市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2010年7月29日湖南省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批准。中文名 長沙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 頒布單位 長沙市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2010.07.29 實施時間 2010.07.29 (2010年6月30日長沙市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
為確保到2010年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做好地方性法規清理工作的意見,經對現行省本級地方性法規進行清理,河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決定:相關修改調整 編輯 語音 一、對下列法規中明顯不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社會發展要求的規定作出修改 1、刪除《河北省價格監督...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本市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已由上海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於2010年7月30日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10年7月30日 上海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決定,廢止下列法規: 一...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部分地方性法規和決議、決定的決定》已由湖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於2009年5月27日通過,現予公布。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09年5月27日修改明細 編輯 語音 鑒於我省部分地方性法規和省人大常委會作出的部...
第十二條 向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提出的地方性法規草案,如果常務委員會認為需要由省人民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可提請省人民代表大會審議。第十三條 向省人民代表大會提出的地方性法規草案,由大會主席團決定是否提交省人民代表大會審議,或交付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第四章 地方性法規的通過 第十四條 省...
(1995年11月21日廣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 廣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了廣東省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提請審議廢止1995年10月以前我省頒布的部分地方性法規的議案,決定廢止(含自行失效)我省地方性法規23件。過去根據這些地方性法規對有關問題...
《撫順市人大常委會關於廢止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是2010年撫順市人大常委會頒布的檔案。(2010年11月3日撫順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2010年11月26日遼寧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批准)《撫順市人大常委會關於廢止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已由撫順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
《大連市人大常委會關於廢止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是2010年大連市人大常委會頒布的檔案。(2010年8月25日大連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2010年9月29日遼寧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批准)《大連市人大常委會關於廢止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業經2010年8月25日大連市第十四屆...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總計廢止了十五項地方性法規,鑒於我省部分地方性法規和省人大常委會作出的部分決定、決議時間比較長,其內容已經不適應當前經濟、社會發展和法制建設的需要,為了維護法制統一,保證國家法律法規的有效實施,省人大常委會決定廢止下列地方性法規:一、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