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市人大常委會關於廢止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

《石家莊市人大常委會關於廢止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在2015.03.31由石家莊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石家莊市人大常委會關於廢止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
  • 頒布時間:2015年03月31日
  • 實施時間:2015年03月31日
  • 頒布單位:石家莊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石家莊市人大常委會關於廢止部分地方性法規的決定》已經2015年3月26日河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批准,現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石家莊市人大常委會
2015年3月31日
石家莊市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決定,廢止下列地方性法規:
(一)《石家莊市市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1994年6月29日石家莊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 1994年11月2日河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批准 1997年5月29日石家莊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修正 1997年6月24日河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批准)
(二)《石家莊市農民負擔監督管理辦法》(1994年8月25日石家莊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 1994年11月2日河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批准 1997年2月20日石家莊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修正 1997年9月3日河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批准)
(三)《石家莊市技術市場管理條例》(1995年6月22日石家莊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 1995年9月13日河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批准 1997年4月24日石家莊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修正 1997年9月3日河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批准 2005年4月28日石家莊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 相關條款的決定2005年7月18日河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批准)
(四)《石家莊市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監護辦法》(1995年8月25日石家莊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 1995年11月15日河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批准 1997年4月24日石家莊市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修正 1997年9月3日河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批准)
(五)《石家莊市非公有制企業工會條例》(2005年2月28日石家莊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 2005年9月23日河北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批准)
地方性法規(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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