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大武口區自然資源局

石嘴山市大武口區自然資源局

石嘴山市大武口區自然資源局是石嘴山市大武口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掛大武口區林業和草原局牌子。大武口區自然資源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自然資源、國土空間規劃、林業和草原工作的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和自治區黨委、市委、區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自然資源、國土空間規劃、林業和草原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石嘴山市大武口區自然資源局
  • 辦公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區朝陽西街99號3號樓1樓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所屬部門:石嘴山市大武口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二級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自然資源、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林業和草原等法律法規。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草原、濕地、水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
(二)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貫徹執行國家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指標體系、統計標準和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制度,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動態監測、統計分析評價工作。
(三)負責自然資源資產保障使用。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負責大武口區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參與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貫徹執行國家考核標準。貫徹執行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和作價出資政策,合理配置轄區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
(四)負責規範自然資源權屬管理。依法保護土地、森林、草原、濕地等自然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組織職責內自然資源權屬糾紛調處工作。
(五)負責自然資源合理開發利用。參與擬訂自然資源發展規劃。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標準以及涉及區域協調和城鄉統籌的政策措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參與開展轄區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和自然資源利用評價考核,推進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負責國土空間用途轉用工作。執行林業和草原資源最佳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監督實施林業產業標準,組織、指導林產品質量監督。指導生態扶貧相關工作。
(六)貫徹落實國土空間規劃體系。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主體功能區戰略和制度,參與編制、修訂並實施大武口區國土空間規劃和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林業和草原發展、地質災害防治、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園林綠化建設、重大林業項目、防沙治沙、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建設等專項規劃。參與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和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參與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構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和生態空間布局。建立健全轄區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城鄉規劃政策並監督實施。
(七)負責統籌開展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營造林綠化工作。落實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並實施有關生態修復工程。負責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除農田整治項目)、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等工作。組織實施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會資金進行生態修復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備選項目。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指導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工作。指導林業特色優勢產業建設。組織實施縣區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推進林業、草原等自然資源領域改革相關工作。負責監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根據國家、自治區標準和規定監督管理沙化土地的開發利用,指導沙塵暴災害預測預報和應急處置。
(八)負責自然資源保護。負責管理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質公園、古生物化石、地質遺蹟、礦產遺蹟等重要自然保護地,組織實施相關規劃和標準。負責區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權的自然保護地等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國土空間用途管制,提出新建、調整各類自然保護地的審核建議並按程式報批。開展退耕(牧)還林還草工作,負責天然林、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承擔林業和草原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
(九)負責組織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落實國家耕地保護政策,負責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保護。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貫徹執行耕地占補平衡制度,監督占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
(十)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參與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並實施。負責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協調做好地質災害應急救援技術保障工作。依照《安全生產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本系統、本行業領域屬於區自然資源局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礦產、森林、草原、濕地、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監督管理。編制森林採伐限額並監督執行,監督林木憑證採伐、運輸。負責林地管理,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公益林的保護和管理。監督管理草原、濕地的開發利用,負責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濕地生態修復治理工作。擬訂及調整重點保護的陸生野生動植物名錄,指導、組織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
(十二)負責測繪地理信息管理工作。監督管理轄區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場秩序。負責監督管理測繪活動和地圖市場監管。組織開展測量標誌巡查、保護和使用工作。
(十三)指導國有林場基本建設和發展,組織建立種質資源庫,負責良種選育推廣,管理林木種苗、草種生產經營行為,監管林木種苗、草種質量。監督管理林業草原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
(十四)配合市自然資源局開展自然資源領域監督執法。
(十五)推進自然資源領域科技發展。制定大武口區自然資源領域科技創新發展和人才隊伍建設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技術標準和規程規範。組織實施科技工程及創新能力建設,推進自然資源信息化和信息資料的公共服務。組織開展大武口區自然資源領域對外合作交流。
(十六)對接協調生態環保工作。
(十七)完成大武口區委和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職能轉變。大武口區自然資源局統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統一行使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生態修復職責,發揮國土空間規劃的管控作用。統一行使林業和草原監督管理職責。進一步加強自然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建立健全源頭保護和全過程修復治理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實現整體保護、系統修復、綜合治理。創新激勵約束並舉的制度措施,推進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強化監管力度,充分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強化自然資源管理規則、標準、制度的約束性作用,推進自然資源確權登記和評估的便民高效。

內設機構

大武口區自然資源局設定4個崗位:
(一)綜合辦事崗位。承擔機關日常協調和監督管理職責。負責機要、文電、檔案、信息、黨建、信訪、保密、資產管理、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各類辦公經費、行政事業性收費和其他專項資金的管理使用、歸口入庫以及綜合統計工作。
(二)自然資源開發利用與用途管制崗位。負責轄區內土地現狀、林業資源、變更調查、動態監測及統計上報工作。參與編制、修訂並組織實施大武口區國土空間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以及園林綠化建設和管理、重大林業項目等專項規劃、數據入庫及信息系統建設。負責新增建設用地報批、土地使用權劃撥、出讓以及調查勘丈繪圖等的審核上報工作。負責林地管理,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林地、草原、濕地、沙化土地等占用、徵收、開發利用,依法對管護範圍的草原、濕地、林地、綠地占用、徵收進行審批,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實施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負責良種選育推廣,管理林木種苗、草種生產經營行為,監管林木種苗、草種質量。監督管理林業草原生物種質資源、轉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種保護。
(三)空間規劃管理崗位。參與編制、修訂並實施大武口區國土空間規劃和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礦山地質環境治理、林業和草原發展、地質災害防治、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園林綠化建設、重大林業項目、防沙治沙、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建設等專項規劃。開展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和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組織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
(四)國土空間生態修復和建設崗位。承擔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除農田整治項目)、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等工作。組織實施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會資金進行生態修復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備選項目。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指導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工作。指導林業特色優勢產業建設。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推進林業、草原等自然資源領域改革相關工作。負責監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根據國家、自治區標準和規定監督管理沙化土地的開發利用,組織沙塵暴災害預測預報和應急處置。負責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濕地生態修復治理工作。擬訂及調整重點保護的陸生野生動植物名錄,指導、組織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和防控。負責轄區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負責轄區內耕地、基本農田、設施農業用地、林地、濕地、綠化和動植物保護工作,加強對駐地單位庭院綠化的監督和技術指導。負責管理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質公園、古生物化石、地質遺蹟、礦產遺蹟等重要自然保護地。配合自治區、市管理測繪行業和礦產管理工作等工作。承擔自然資源安全生產相關工作。承擔大武口區綠化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現任領導

區自然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杜萬順

二級機構

大武口區自然資源局下設3個事業單位。區林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