睡眠節律紊亂

睡眠節律紊亂

睡眠節律紊亂是由生理節律紊亂性睡眠障礙和睡眠-覺醒節律障礙等疾病引起的睡眠的規律紊亂。生理節律紊亂性睡眠障礙:持續或反覆受擾導致睡眠過多或失眠,這是由於患者24小時睡眠一覺醒節律模式與他(她)所處的環境所要求的節律不妥。睡眠-覺醒節律障礙指睡眠-覺醒節律與所要求的不符,導致對睡眠質量的持續不滿狀況,病人對此有憂慮或恐懼心理,並引起精神活動效率下降,妨礙社會功能。本症不是任何一種軀體疾病或精神障礙症狀的一部分。如果睡眠-覺醒節律障礙是某種軀體疾病或精神障礙(如抑鬱症)症狀的一個組成部分,不另診斷為睡眠-覺醒節律障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睡眠節律紊亂
  • 患病部位:全身
  • 相關疾病:兒童睡眠障礙
  • 所屬科室:其他科室 其他綜合
  • 相關症狀:身心症狀
  • 性質:病理性
原因,緩解方法,

原因

(一)生理性節奏破壞
時相調整、換班工作及高速飛機均可引起生理性節奏破壞。
在大多數晝夜節律睡眠紊亂中,患者在適當時間不能入睡。患者主訴失眠或過度嗜睡。通過實驗來測定人類晝夜系統能夠與24小時一天長度相同步的範圍。發現驅動的範圍較窄,不超過2小時左右。由於大多數人具有大於24小時的內源性周期,人類一晝夜系統僅僅能調整到23~26小時周期。通過譯名患者2~4周睡-醒時間生理節奏破壞,大大有助於睡-醒晝夜紊亂的研究。一晝夜節律睡眠紊亂的時間生理學基礎已於上個世紀建立。人類的內部時鐘很穩定,很難破壞正常的24小時睡-醒模式。然而換班工作、高速長距離飛行,以及許多不常見的情況導致不規則的、延遲的或推前的睡-醒模式,都會出現正常模式的破壞。
輪轉換班以及相當於21~22小時一天的換班比固定的晚間或夜間換班更容易破壞睡醒模式,換班工作者發現在新的時間很難入睡,他們的主要睡眠階段比正常短且醒轉次數多。換班工作者睡眠差之後還出現注意力不集中、疲乏,度出現大量工業事故。適應任何種類換班工作的能力,人與人之間有很大差異。總體來年,40歲以上的人適應能力差。從換班工作模式的工業利害關係來說,仔細的規劃對勞動群體的健康和安全是首要的,對最適度的工業產量來說也是如此。
高速飛行引起的生理節奏破壞與最初換班工作一樣,從東向西飛行例如從北京到巴黎之後4~5天有醒睡不正常,體溫及內分泌節律異常現象。而從巴黎返回北京後,生理節律紊亂可達10~14天。大多安息季節性旅行推銷員有他們各自治療這種生理紊亂的方法。比起服安定類藥物或抗黑變激素來說,避免脫水和飲酒更重要。
(二)睡-醒晝夜時相延遲綜合徵
睡-醒晝夜時相延遲綜合徵又名延遲的睡眠時相綜合徵,見於某些失眠患者,主訴在全社會能接受的時間不能入睡,儘管睡眠開始是正常的,如果就寢時間延遲6~8小時,在大約一半患者中發現一定程度的心律病理學問題。偶爾,一種睡眠開始晚的模式與重精神病的發病同時出現,特別見於躁鬱症的躁狂期及精神分裂症
(三)晝夜24小時節律紊亂
晝夜24小時節律紊亂為一種非24小時睡―醒模式,常為每25小時一個睡―醒周期,即晝夜過長。其主要見於出生即失明的人。這類病人不能在常規職業中工作。少數病例檢查發現抗黑色素及皮質醇有自由運動轉節律。
睡與醒的正常時間反轉――白天睡而夜晚醒,常見於精神發育遲滯的兒童及老年性痴呆病人。夜晚覺醒有時伴有活動過度、易激惹、攻擊性、喧鬧、兇殘及破壞行為,以兒童最多見。

緩解方法

由於患者作息時間與正常的社會作息時間不符,常給工作、學習和生活帶來困難和不便。調整患者入睡和覺醒的時間以恢復到正常人的節律。可逐步調整或一次性調整立刻達到正常作息時間,並需不斷鞏固、堅持下去。為防止反覆,常需結合藥物鞏固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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