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區發展和改革局

眉山市彭山區發展和改革局

眉山市彭山區發展和改革局是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眉山市彭山區發展和改革局
  • 辦公地址: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區鳳鳴街道西街98號 
  • 領導機構: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地圖導航,

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國家有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區有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的地方規範性檔案草案,負責本系統、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
(二)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統籌協調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研究分析巨觀經濟形勢,提出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經濟結構最佳化、價格調控監管的政策建議。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報告。
(三)負責監測巨觀經濟和社會發展態勢,做好相關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研究巨觀調控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搞好總量平衡,綜合協調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四)負責匯總分析全區財政、金融等方面情況,參與制定財政、金融、土地政策,綜合分析政策執行情況;綜合協調全區財政、金融、價格和產業政策等經濟槓桿,保證全區國民經濟計畫和發展規劃的實施。
(五)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全區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搞好經濟體制改革之間的銜接;協調指導區域經濟發展和“融入成都,一體發展”工作。
(六)貫徹實施國家、省、市有關價格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編制和執行價格調整改革規劃,提出年度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及價格調控措施並組織實施;管理國家、省、市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務價格,監管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承擔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價格監督、價格成本調查監測、價格監測、價格認證等工作。
(七)負責全區投資巨觀管理和協調推進重大項目建設。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備案或轉報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企業技術改造項目除外)和資源開發利用、外資、境外投資項目;引導民間投資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規劃、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和政策;指導和協調國外貸款項目實施。指導全區工程諮詢業發展。
(八)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擬訂全區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銜接農村專項規劃和政策;擬訂重大產業發展規劃,引導全區重大生產力合理布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現代服務業、物流業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組織擬訂高技術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指導全區自主創新體系建設發展。
(九)貫徹執行國家糧油流通和儲備糧油管理的方針、政策,履行法律、法規賦予的職責,研究制定全區糧油流通、儲備的規劃、措施和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區域內全社會糧食流通監督管理堅持依法行政,切實做好軍隊、城鎮居民、農村缺糧戶和國家重點建設項目的糧食供應工作;組織實施重要物資和應急儲備物資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
(十)指導全區糧食財務工作,組織實施糧食財務的會計制度,負責國家和省市預算的糧食政策性補貼的管理工作;強化對下屬企業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糧食收購資金封閉運行和糧食風險基金包乾的管理工作;匯總有關統計報表和有關會計報表。
(十一)負責全區經濟社會發展政策銜接,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民政等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建設。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政策中的重大問題及政策。
(十二)推進可持續發展。負責全區節能的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擬訂並協調實施全區發展循環經濟、低碳城市、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規劃及政策措施;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低碳城市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綜合協調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
(十三)指導、協調並綜合管理全區招標投標工作;對國家、省、市重大建設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工程招標投標活動實施監督檢查。會同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制定招投標活動的場所管理、現場秩序管理;受理招投標活動中的投訴、舉報,配合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調查處理招投標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十四)貫徹落實成眉同城發展的決策部署,研究成眉同城化合作重要工作,協調同城區域規劃、基礎設施、產業布局、公共服務、戶籍管理、人才流動、生態環保、政策協調等方面的合作。圍繞成眉同城化開展調查研究,為區委、區政府決策提供參考。
(十五)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十六)完成區委和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機關政務、行政事務和績效管理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文秘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政務公開、效能建設、安全保衛等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資產的監督管理以及固定資產的調出、報廢、報損、新增的管理審核工作;負責勞資、養老保險統籌、對外接待、離退休人員管理和服務工作。
(二)招投標管理辦公室
負責全區職權範圍內招標業務的核准、實施;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規範性檔案的要求,會同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制定招投標活動的場所管理、現場秩序管理等制度;會同有關業務行政主管部門建設和管理招投標評標專家庫;配合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對招投標服務機構貫徹執行招投標活動有關法律、法規及上級規範性檔案進行指導和監督;會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對招投標服務機構組織實施的招投標活動進行現場監督;受理招投標活動中的投訴、舉報,配合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調查處理招投標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開展調查研究,提出加強和規範招標管理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三)政策法規股
組織研究經濟社會發展、改革開放的重大法律、法規、政策問題;承擔本系統、本部門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組織協調、督促指導和普法教育工作;承擔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調解工作;負責規範性檔案審核和備案工作,協助做好招投標管理工作。負責經濟體制改革、國有工業企業轉制、商品和要素市場發展,城鄉配套改革及專項改革工作。負責接待民眾來信來訪。負責企業投資項目(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除外)的核准、備案等工作,並完善相關管理辦法和機制;負責政府投資項目的立項或轉報審批;承擔許可權範圍內的行政許可工作;開展發展改革相關政策法律諮詢。
(四)綜合計畫股
綜合分析研究巨觀經濟形勢,進行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預測預警;組織編制經濟社會發展年度計畫,研究提出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主要目標;提出巨觀調控目標以及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研究提出經濟社會發展戰略、規劃和生產力布局的建議;提出經濟社會中長期發展、總量平衡、結構調整目標和政策;組織擬訂經濟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主體功能區規劃並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監測與評估;參與重大項目前期工作,研究財政、金融運行形勢並提出政策建議;爭取財政性基本建設貼息資金。
(五)項目股
負責區項目領導小組、項目辦工作和全區項目工作的牽頭、匯總、協調、管理、督查、督辦及重點項目工作;監測分析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狀況,提出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調控政策、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全區重點項目的綜合協調和管理;負責政府投資項目(含國債項目)的指導、管理、監管和服務;負責重點項目的規劃編制、計畫安排和定期匯總;組織重點項目的審批(或登記備案)、建設、竣工環節檢查,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等。
(六)投資分析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狀況,研究提出投資總規模和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措施;研究提出深化投資體制改革的建議,制定和執行加強政府投資項目管理的政策措施;編制基礎設施發展建設規劃並負責審核、轉報使用國家財政性資金項目投資計畫;編制城市保障性住房建設計畫,按管理許可權負責黨政機關基礎設施項目的審批。指導工程諮詢業發展。
(七)社會發展股
研究提出農村經濟發展戰略,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組織編制農村經濟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銜接平衡農業、林業、水利、畜牧、農機和氣象等行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編制農業、林業、水利、畜牧、農機和氣象及有關農村基礎設施投資計畫並審核、轉報使用財政性資金重大項目,監督檢查投資計畫執行和項目實施情況;組織編制生態建設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實施生態建設重大項目。研究分析社會發展形勢,綜合協調社會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規劃、年度計畫和政策,參與社會發展相關規範性檔案的制定;統籌平衡人口和計畫生育、文化、教育、衛生、就業、勞動保障、體育、民政、檔案、文物、旅遊、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社會科學、社會團體、人民團體、婦女兒童等發展規劃、計畫並監督評估其實施情況;提出社會發展重大項目布局建議,綜合平衡社會發展項目建設資金,審核社會發展領域項目並實施程式監督;審核、轉報和安排財政性資金的社會發展項目。研究就業與人力資源、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情況,擬訂和協調就業、社會保障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以及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戰略和政策;轉報、爭取國家和省財政性資金的相關建設項目;推進相關體制改革,協調解決相關重大問題。統籌全區交通運輸發展規劃、計畫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綜合分析工業、交通運輸運行狀況,協調有關重大問題,提出有關政策建議;銜接平衡交通、郵政行業規劃和行業政策;審批、核准、備案或轉報交通、工業、能源、高新技術等重大建設項目。協調重大技術裝備推廣套用和重大產業基地建設;統籌協調重要礦產資源的開發利用;按許可權負責相關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承辦稀土和清潔汽車產業發展的有關工作。
(八)價格綜合股
落實國家、省、市和區價格調整改革規劃和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組織價格聽證;監督和規範價格行為,指導行業價格自律;依法實施臨時價格干預;承擔全區資源價格、環境價格、交通運輸價格等有關價格審核、審批;監管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協調有關價格爭議;組織實施全區行政事業性收費、公益服務收費、公用事業價格、醫療服務價格、中介服務收費、房地產價格、旅遊價格等的法規和政策;清理整頓不合理收費,協調有關收費爭議;負責全區成本工作相關政策組織實施,對列入政府定價成本監審目錄、價格聽證目錄的商品和服務實施定價成本監審,對依法採取臨時價格干預措施的商品和服務進行成本監審;負責全區重要商品和服務成本調查,核算重要商品和服務的社會平均成本和利潤水平。負責組織實施價格行政執法,負責許可權內商品和服務價格與收費的監督檢查;負責調查和處理價格投訴舉報,對價格違法行為、違法收費行為進行立案檢查處理,對不正當價格行為提出處理意見;在國家、省級發改部門授權下開展制止價格壟斷、價格欺詐、價格暴利和低價傾銷等不正當競爭執法工作;開展價格服務、法律法規宣傳,組織指導全區價格和收費的社會監督和明碼標價工作。
(九)糧食綜合管理股
負責區級儲備糧油管理辦法的起草、貫徹和檢查,下達輪換計畫,並監督執行;負責推動國有糧食企業改革發展;負責糧食預警監測、應急保障、政策性糧食供應、管理,指導全區糧食最低收購價等政策性糧食收購,組織協調區內產銷區糧食餘缺調劑;負責做好軍糧差價款撥補和結算,加強軍糧供應管理。負責糧食行業安全生產的日常監管工作;負責全區農戶科學儲糧的規劃、年度計畫和向上爭取項目工作;研究農戶減損增收相關措施等,指導政策性儲糧的安全殺蟲和備案;負責按照現代糧食流通倉儲、運輸、物流貿易、加工生產、連鎖配送、網路信息化建設的要求,積極整合資源,合理布局,採取多種合作方式,建設具有一定規模的現代化水平的糧食物流園區,加快糧食倉儲物流標準化建設;負責國家和省市預算的糧食政策性補貼的管理,強化對下屬企業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糧食收購資金封閉運行;指導全區國有糧食企業財務管理工作,組織上報全區國有糧食企業會計決算。負責全區糧食經營活動的監督檢查;負責監督檢查全區糧食流通的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及各項制度的執行情況;負責全區糧食依法行政、行政訴訟應訴工作;負責國家糧食流通統計制度實施情況監督檢查;組織實施糧食統計制度,匯總社會用糧統計報表;負責國家政策性糧油的儲存質量和儲存安全監管工作;負責糧食收購資格審核和糧食收購許可證的頒發、年審、更換、撤銷和註銷。

現任領導

局黨組書記、局長:付華

所獲榮譽

2021年12月23日,入選四川省“十三五”節能工作先進集體擬表彰對象名單。

地圖導航

彭山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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