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彭山區商務局

眉山市彭山區商務局

眉山市彭山區商務局是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眉山市彭山區商務局
  • 領導機構:眉山市彭山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區商務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承擔全區服務業發展工作中組織實施的協調職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加快第三方物流發展,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
(三)研究提出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指導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和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農村現代流通網路工程,促進城鄉市場一體化發展。
(四)牽頭協調全區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擬訂規範市場運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按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五)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負責除食糖外的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
(六)擬訂促進轉變外貿增長方式的政策措施,指導對外貿易行業執行國家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等相關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大宗進出口商品和出口加工區的業務工作,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推進進出口貿易標準化工作,牽頭負責發展服務貿易的相關工作,推動服務外包平台建設。
(七)擬訂應對經濟全球化、區域經濟合作的對策措施,加強與自由貿易區、港澳台地區的商貿合作,推進貿易和投資便利化。負責外國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常設駐彭商務代表機構的管理。
(八)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及其他與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的工作,建立進出口公平貿易預警機制。組織產業損害調查。指導協調國外對我區出口商品的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的應訴及相關工作。
(九)參與擬訂外商投資政策措施、中長期規劃和改革方案。參與指導外資併購工作。指導協調區內國家級經開區和國(境)別產業園區工作。
(十)負責全區對外經濟合作工作,擬訂並執行對外經濟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和出境就業等,承擔境外投資管理的責任,牽頭負責外派勞務和赴境外就業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組織管理我區承擔的國家對外援助任務,管理多雙邊對我區的無償援助和贈款(不含財政合作項目下外國政府及國際金融組織對我區贈款)等發展合作業務。
(十一)負責全區會展業促進、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全區商務行業協會、學會等社團組織工作。
(十二)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十三)完成區委和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以構建市場化、國際化、法制化營商環境為目標,整合提升公共服務和管理能力,發揮消費對經濟成長的基礎作用,培育新業態和新模式。著力培育以質量和效益為核心的商務發展新優勢,加快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加快培育內外貿發展新動能,切實打造內外貿流通新亮點。大力發展內外貿易,加強內外貿品牌建設,努力培植新增長點。著力促進電子商務大發展,全力推進電子商務進農村,加快發展服務貿易。奮力打造“大商務”發展新格局,努力開創商務事業高質量發展新局面。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檔案、機要、財務、安全、國有資產管理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保密、績效管理、政務公開、信訪工作。牽頭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黨群、商務扶貧、對口支援和離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組織起草重要綜合性文稿。牽頭本局重大協定、契約和重大爭議案件的涉法條款的審核工作。牽頭史志編纂工作。承擔信息和對外宣傳工作,負責新媒體運用。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
(二)商貿流通股。組織擬訂全區商務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政策措施,開展重大課題調研,提出綜合性政策建議。負責服務業相關部門協調和主要指標(含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統計分析工作,提出建議。負責服務業重大項目收集、儲備工作,推進全區服務業重大項目建設。負責家政服務、住宿餐飲、洗染等居民服務業和會展業的促進與管理工作。做好全區市場運行監測和內貿行業統計分析工作,統籌商務領域消費促進工作,規範企業促銷行為。承擔全區市場體系建設、電子商務發展促進工作。指導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商業體系建設和社區商業發展,規範大型商業項目和商業集聚區發展,最佳化農村和中小城鎮商業網點布局,推進各類商品市場建設。負責編制集貿市場專項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城鄉共同配送等商貿流通體系建設工作。參與鄉村振興工作,推進城鄉電子商務服務體系建設。負責特色商業街區打造、“老字號”建設,推進商務誠信體系建設。
(三)綜合股(行政審批股)。落實國家、省、市關於豬肉等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措施,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應急調控機制。推進流通行業標準化、再生資源回收和流通領域節能減排工作。按職責分工負責管理直銷、汽車(含報廢汽車、二手車)流通行業。推進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等現代流通方式發展,指導藥品流通企業發展。按有關規定對拍賣、舊貨流通、免稅商店等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商務、流通領域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指導、督促商貿行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牽頭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和備案工作。承擔全區對外貿易發展促進工作,負責進出口公平貿易相關工作。協調口岸、海關及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場所)相關工作。負責行政審批、政務服務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等工作。研究提出我區參與國際、港澳台多邊經貿合作的對策建議,指導協調自貿區、區內國家級經開區等相關工作,指導監督境外投資、對外工程承包、對外勞務合作等工作。組織管理我區承擔的國家對外援助任務等發展合作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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