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區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以及科技和數字經濟發展、引進國外智力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起草全區有關科技和數字經濟發展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各類科技計畫項目。
(二)統籌推進全區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最佳化科研體系建設,指導科研
機構改革發展,推動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承擔推進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相關工作,推進全區重大科技決策諮詢制度建設。
(三)牽頭建立全區統一的科技和數字經濟管理項目平台及科研項目資金協調、實施、評估、監管機制,最佳化全區科技資源配置,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提出全區科技和數字經濟研發經費、科學事業費的使用安排意見並組織實施和監督。
(四)編制全區重大科技專項方案並組織實施,統籌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現代工程技術、顛覆性技術研發和創新,牽頭組織重大技術攻關和成果套用示範。
(五)組織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科技促進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重點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務並組織實施。
(六)推動全區
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組織開展重點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務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
高新技術企業、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科技研發中心的建設工作。
(七)負責全區技術轉移體系建設。組織科技成果鑑定(評審)、驗收、認定登記。促進產學研聯合,推動科技成果管理轉化。指導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的發展。
(八)統籌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科技資源合理布局和協同創新能力建設,推動科技園區建設。
(九)負責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相關科技評估管理,指導科技評價機制改革,統籌科研誠信建設。組織實施全區創新調查和科技報告制度,指導全市科技保密相關工作。
(十)擬訂科技對外交往與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的規劃、政策和措施,協調國際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指導相關部門和地方對外科技合作與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十一)承擔全區數字經濟產業發展和行業管理,促進數字經濟核心業態、關聯業態、衍生業態發展。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促進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大數據產學研用結合。
(十二)承擔全區數字經濟領域對外交流合作,指導相關企業開展區域化合作、國際化經營,指導數字經濟領域行業協會、聯盟機構工作。
(十三)負責全區數據資源建設管理,促進大數據政用、民用、商用。
(十四)統籌推進全區信息化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相關政策,指導電子政務、企業信息化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面向社會服務網路的互聯互通和信息資源共享。
(十五)負責科學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及創新工作,負責引進管理國(境)外人才、智力工作。
(十六)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
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十七)完成區委和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有關職責分工。區委網信辦承擔指導協調信息化工作,協調信息化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統籌協調網路安全服務和保障工作,統籌協調全區重大網路安全突發事件處置工作。區經信局負責統籌推進全區信息化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相關政策,指導企業信息化、電子商務和物聯網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面向社會服務網路的互聯互通和信息資源共享;負責全區
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劃、協調和管理,組織相關部門制定通信管線規劃並承擔相應的管理工作,協調電信市場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項;負責組織協調全區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參與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重大事件。區科技和數字經濟發展局負責區本級財政性投資信息化項目管理;負責管理和指導信息服務業工作;參與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十九)職能轉變。圍繞貫徹實施
科教興國戰略、
人才強國戰略、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強最佳化轉變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務職能,完善科技創新和組織體系,加強巨觀管理和統籌協調,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和科技誠信建設。對科研機構組建和調整事項不再進行審核,重在加強規劃布局和績效評價。進一步改進科技人才評價機制,建立健全以創新能力、質量、貢獻、績效為導向的科技人才評價體系和激勵政策,統籌全區科技人才隊伍建設和引進國外智力工作。
領導分工
余衛斌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局黨組、行政全面工作。
黃建波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黨組書記、局長分管科技管理綜合股。主要負責高新技術企業的管理(申報、複審等)、科技成果管理、國際科技合作。組織科技項目收集、篩選、包裝、申報和項目資金的管理和監督。提供技術信息服務、技術轉讓、技術諮詢服務及政府委託專項服務等工作。
宋群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黨組書記、局長分管科技管理綜合股。主要負責農村科技、社會事業科技、科技示範基地建設、科技特派員、科普宣傳、科技培訓、科技統計、引進管理國(境)外人才、智力工作、工會工作。
溫選鵬大數據和信息技術服務中心主任:協助黨組書記、局長分管辦公室和大數據管理股。主要負責大黨建、紀檢監察、目標管理、依法治區、“三創”、信息調研、人事、財務、關心下一代、聯繫鄉鎮村、全區大數據建設管理等工作。
內設機構
1、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信檔、機要、財務、安全、國有資產管理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保密、信息、績效管理、政務公開、信訪、綜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編纂工作。承擔機關和
直屬事業單位的人事勞資、機構編制管理工作。承擔局機關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承辦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負責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健康、生態環境保護、審批服務便民化等工作。
2、科技管理綜合股。擬訂全區科技和創新驅動發展規劃、高新技術產業發展規劃、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負責科技創新平台搭建和科技項目資金的使用和管理。編制全區重大科技專項,實施各類科技計畫項目。負責全區技術轉移、科技創新體系、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科技評估管理工作。負責科技對外交往與創新能力開放合作工作。負責引進管理國(境)外人才、智力工作。負責全區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和農業科技工作。
3、大數據管理股。研究擬訂全區數字經濟發展規劃、政策措施。負責全區大數據套用平台的開發和大數據經費的使用和管理。負責全區數字經濟產業發展和行業管理,推動大數據產學研用結合。負責全區數字經濟領域對外交流合作。負責全區數據資源建設管理,促進大數據政用、民用、商用。統籌推進全區信息化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相關政策,指導電子政務、企業信息化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