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皖江城市帶承接產業轉移示範區職業教育發展規劃(2010—2015年)的通知
皖政辦〔2011〕30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有關部門、各直屬機構:
《皖江城市帶承接產業轉移示範區職業教育發展規劃(2010—2015年)》業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一一年四月十四日
發展規劃
目的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皖江城市帶承接產業轉移示範區規劃的批覆》(國函〔2010〕5號)、《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皖江城市帶承接產業轉移示範區規劃的實施方案》(皖發〔2010〕3號)和《安徽省職業教育大省建設規劃(2008—2012年)》(皖政〔2009〕83號),主動適應示範區建設對高素質勞動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求,提高職業教育服務示範區經濟社會發展能力,特制定本規劃。
背景思路
(一)現實基礎。
“十一五”以來,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視和正確領導下,我省
職業教育得到了快速發展,規模持續擴大、結構不斷最佳化、質量穩步提高、服務功能進一步提升,為我省最佳化經濟結構、實施工業強省戰略、促進就業和改善民生等,做出了重要貢獻。
皖江城市帶承接產業轉移示範區(以下簡稱“示範區”)9市59縣(市、區)作為我省經濟社會發展較快的區域,職業教育發展迅速。2009年末,示範區有中等職業學校347所(其中技工學校63所)、在校生56.6萬人(其中技工學校6.2萬人),分別占全省的55%、59.1%;有高職院校50所、在校生32.5萬人,分別占全省的78.1%、79.5%。
與此同時,示範區職業教育還存在基礎能力薄弱、師資數量不足、專業建設與經濟發展不相適應、人才培養質量與用工需求不相符合等問題。與示範區產業發展的要求相比,示範區職業教育基礎能力有待快速增強,服務能力需要加快提升,以便更好地為示範區建設提供強有力的智力和人才支撐。
(二)總體思路。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改革創新為動力,按照省委省政府總體部署和示範區建設規劃總體要求,落實《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
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
安徽省職業教育條例》、《安徽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和《安徽省職業教育大省建設規劃(2008—2012年)》,圍繞示範區承接產業發展對高素質勞動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求,保證事業規模、調整內部結構、強化基礎能力、深化教產合作、提升服務水平,為示範區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技能型人才保障,為全省職業教育發展作出改革創新示範。
(三)發展原則。
政府主導,市場引導。健全政府主導、社會參與、主體多元、形式多樣、充滿活力的職業教育辦學體制。建立以市場為導向,企業、行業和社會全面、全程、深度參與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的新機制。
改革創新,增強活力。加大改革創新力度,在辦學機制、校企合作、人才培養模式、終身教育體系建設等方面先行先試,進一步提高人才培養質量,切實增強職業教育服務示範區承接產業轉移能力。
整體規劃,突出重點。統籌規劃,整體布局,以提升基礎能力、推進教產合作、深化教學改革、健全培訓網路為突破口,分步推進,協調發展。
立足區域,著眼全局。加快示範區職業教育又好又快發展,提升示範區職業教育服務承接產業能力,推動區域合作,輻射和帶動全省職業教育加快發展。
發展目標
適應示範區建設需要,圍繞示範區對高素質勞動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求,推進示範區職業教育體制機制創新、事業規模擴大、基礎能力提升、服務能力增強。
(一)推進職業教育體制機制不斷創新。
轉變職業教育發展方式,完善政府主導、分級管理、市縣為主、市場引導、社會參與的職業教育管理體制,整合資源、最佳化結構,強化內涵、提高質量,基本形成教育與區域承接產業緊密結合,規模、結構、質量、效益協調發展的格局。
改革創新人才培養模式,以產業為引領、就業為導向、素質為基礎、能力為本位,動態更新專業、課程和教材,基本形成多途徑多形式實現工學結合的局面,推動“校企一體”改革取得明顯進展。
創新職業教育運行機制,完善職業教育支持政策和管理制度,落實政府責任,強化部門協作,發揮行業作用,加強市場引導,調動企業和社會積極性,基本形成政府主導、部門配合、行業企業與社會各方共同參與、公辦與民辦並舉的發展局面。
(二)推進職業教育事業規模逐漸擴大。
示範區中等職業教育年招生規模達到20萬人左右,在校生規模保持在50萬人以上,高中階段教育職普規模大體相當。
高等職業教育招生規模保持在高等教育招生規模的50%以上,在校生規模保持在35萬人以上。
加強職業培訓統籌管理,擴大職業培訓規模。完成新型農民、農村實用技術、就業再就業及創業培訓任務。
(三)推進職業教育基礎能力大幅提升。
加快中職教育基礎能力建設步伐,增強職業教育辦學實力。加強重點職業院校建設,提升辦學水平,建設一批中等職業教育國家改革發展示範校、優質特色校、國家級重點和省級示範學校。加強職業院校實訓基地建設,建成一批設備先進、與企業對接緊密、師資配備齊全、運行管理水平較高的示範性實訓基地。加強縣級職教中心建設,提高服務縣域經濟發展能力。加大職教師資隊伍建設力度,完善相關政策,提高教師素質,培養一批名師名校長和專業建設學科帶頭人。支持有條件的地市建設職教園區。
(四)推進職業教育服務能力加快升級。
遵循就業優先、合理匹配、適度超前的原則,圍繞示範區重點發展的裝備製造業、原材料產業、輕紡產業、高技術產業、現代服務業、現代農業等六大產業,結合承接產業目錄,有針對性地設定相關專業,重點建設一批骨幹專業,滿足示範區產業發展需求。
堅持學歷教育與職業培訓並舉,全日制與非全日制並重,依託大型骨幹企業和職業院校,建立與示範區產業發展相適應的技能型人才培訓基地,不斷提升示範區技能型人才的素質和技能。
重點任務
(一)實施職業教育基礎能力建設工程。
1.加強基礎能力建設,實施中等職業學校達標計畫。按照分區規劃,突出特色,適應區域產業發展需求的原則,各市要通過資源整合、布局調整,推動轄區中職學校達標建設,在基礎條件、實訓條件、師資力量培養、學校管理等方面提高水平,力爭到2013年示範區中等職業學校達到國家設定標準。
2.加強骨幹職業院校建設,實施骨幹院校建設計畫。加大重點職業院校建設力度,圍繞皖江城市帶產業集群的空間布局和發展重點,整合資源,最佳化結構,建設一批基礎能力強、辦學特色明顯的重點職業院校,形成支撐示範區建設的骨幹職業院校群體。到2012年,建成120所以上國家級重點和省級示範中等職業學校,41所合格縣區職教中心,15所以上國家和省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15所技師學院,20所左右國家中等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示範校和一批國家中等職業教育優質特色學校。
3.加快職業教育實訓基地建設,實施實訓基地建設計畫。建設一批裝備先進、管理水平較高、符合專業建設需要,具備教學、培訓、鑑定和生產等多種功能的實訓基地。鼓勵學校引進企業設備、人員、技術以及生產和服務項目,共建共享實訓基地,支持江南和江北集中區建設公共實訓基地。加強公共實訓基地運行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到2012年,建成中央財政支持的30個以上中等職業教育實訓基地、30個高職實訓基地;建成200箇中等職業教育重點實訓基地,100個高等職業教育重點實訓基地。
4.推進職教園區建設,實施職教園區建設支持計畫。加快推進職教園區建設,加強對職教園區建設的研究和指導,制定相關支持政策。適應產業發展需求,著力構建產學研一體、校企所合作的公共服務平台,實現優勢互補、資源共享,促進職業教育集約化、規模化發展。支持合肥、馬鞍山、銅陵、滁州、蕪湖、池州等市建設職教園區,到2012年建成5個以上職教園區。鼓勵和支持江南、江北集中區建設職教園區。
5.加快培訓基地建設,實施技能型人才培訓基地建設計畫。依託大型骨幹企業、職業院校等共同建設技能型人才培訓基地,為示範區企業的技能型人才需求提供多層次多樣化的培養培訓服務。適應新農村建設和城鎮化推進需求,加強新型農民培訓和農村實用技術人才培訓,在農村勞動力輸出大市建設區域性的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示範基地。到2012年,每縣(市、區)建成1—2個現代農業技術培訓基地。
(二)實施師資隊伍建設工程。
1.充實教師隊伍數量。建立和完善教師隊伍補充機制,特別要增加重點專業、緊缺專業教師和農村骨幹教師。力爭到2015年,初步形成一支數量充足、素質優良、結構合理、專兼結合的中職師資隊伍。
2.加大教師培訓力度。各級財政要設立職教教師培訓專項經費,建立健全符合職業教育要求的教師繼續教育制度。由各級政府牽頭,以大中型國有企業為主,建立職業院校教師實踐基地,落實教師定期到企業實踐制度,加大“雙師型”教師培養培訓力度。
3.深化學校人事制度改革。實行教職工全員聘任制,按照“按需設崗、競聘上崗、擇優聘任、契約管理”的原則,建立健全教師崗位聘用制度,強化教師崗位管理。新進教師按規定公開招聘,擇優聘用。鼓勵學校互聘、聯聘教師,促進教師資源共享。建立崗位績效工資制度,根據教職工的工作任務、貢獻、效益,實行績效掛鈎,合理拉開檔次,注重向教學一線和關鍵崗位傾斜。
到2012年,建成15個省級中職師資培訓基地。中等職業學校專任教師學歷合格率達95%以上,“雙師型”教師占專業課教師和實習指導教師的比例達到70%左右。
(三)深化辦學模式改革。
1.探索建立教育與產業對話協作機制。由政府主導,教育部門牽頭,會同有關部門和行業企業,建立對話協作機制。圍繞承接產業發展對技能型人才的實際需求,制定行業人才培養標準,提高人才培養的針對性,探索建立相關行業人才職業能力認證體系,研究制定技能型人才培養、使用和管理相關制度。
2.著力推進校企合作辦學。實施校企一體合作辦學計畫,探索適合產業轉移需要的校企一體合作辦學模式。進一步明確校企合作雙方的權利、義務與責任,保障雙方合法權益,促進校企合作制度化。開展多種形式的訂單式培養,合作培養師資,聯合開發教材,企業安排學生頂崗實習,共建實訓基地,推進職業院校和重點骨幹企業之間的一體化辦學。遴選100所左右中職學校作為示範區校企合作項目學校進行改革試點,支持30所中職學校成為教育部校企一體合作辦學項目學校。
3.構建示範區人才培養對接平台。構建示範區管理部門、職業院校與行業企業共同參與的人才培養對接平台。定期召開人才培養校企對接會議,強化部門協作,加強行業指導;建立對接網上平台,暢通對接渠道;開展行業人才需求預測,密切人才培養與需求的聯繫。
4.加強職教集團建設。以高職院校為龍頭,以骨幹中職學校為基礎,聯合示範區內其他職業教育機構,組建由行業企業、科研機構參與的職教集團,深化集團內學校、企業、行業之間在人才培養、資源使用、產學合作、技術攻關、招工就業等方面的合作,推進職業教育集約化發展。到2015年,對應主要承接產業群,建成20個區域性、行業性職教集團。
(四)深化教育教學改革。
1.加強專業建設。建設汽車製造、機械設備、冶金、化工、非金屬材料、家用電器、農產品加工、紡織服裝、電子信息技術、生物醫藥技術、公共安全、現代物流、金融服務、文化藝術、旅遊服務及現代農業等與示範區承接產業轉移重點相適應的專業群,並面向先進制造業、戰略性新興產業、服務外包等產業轉移需求,新增和調整職業院校相關專業,建立適應產業發展需求的專業建設動態調整機制。以專業設定與職業崗位對接、教材內容與職業標準對接、教學過程與企業生產過程對接為目標,拓展和深化專業內涵建設,增強人才培養與產業發展的針對性、互動性和適應性。選擇一批基礎條件好、特色鮮明、辦學水平和就業率高的專業點進行重點建設,優先支持在工學結合等方面優勢突出的專業點。到2012年,建成30個國家示範專業點、200箇中等職業教育省級重點專業點和150個高等職業教育重點專業點。
2.推進教學改革。改革教學模式,更新教學手段,增強教育教學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最佳化教學環境,重點建設現代化的“技能教室”,強化實踐教學;改進考試考核方法,建立具有職業教育特點的人才培養評價標準,建立健全教學質量考核檢查制度,落實完善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制度。
開發一批符合國家規定、滿足示範區產業發展需要、體現我省特色的地方教材。加強精品課程建設,到2015年,建設180門中職精品課程和120門高職精品課程。
加強職業教育研究和職業教育科研隊伍建設,完善省、市、縣(市、區)、校職教科研體系,推動職業教育科研與行政決策、學校教學緊密結合。
3.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實施彈性學習制度,推行學習成果認證和“學分銀行”制度,建立學分互認制度,同層次職業院校之間實行學分互認;建立普通高中與中等職業學校互通的高中階段學籍管理平台。
(五)深化職業培訓改革。
1.創新職業培訓制度。按照“資金渠道不變、強化縣級統籌、項目市場招標”的要求,加強培訓項目管理、統籌。建立高效、城鄉一體的職業培訓、技能鑑定、職業指導和就業服務體系,不斷提高培訓質量和效益。
2.加強企業職工繼續教育及就業創業培訓。健全和完善以企業為主體、職業院校為依託的企業職工繼續教育和培訓制度,建立健全現代企業職工教育培訓體系。以更新知識結構、提高崗位技能和獲得新技能為目的,支持、鼓勵大中型骨幹企業開展緊缺型技能人才的職業教育和培訓。
3.大力開展新型農民培訓。建立和完善新型農民培訓體系,以促進農村富餘勞動力向二、三產業和城鎮轉移為目的,以建築業、加工製造業、現代農業、交通運輸業、服務業等為重點,開展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以提高農民科學種養技能,促進現代農業發展為目的,大力開展農業專業技術培訓;以提高農民創業能力,促進農民創業發展為目的,大力開展農民創業培訓。
4.推進社區教育。組織實施社區教育推進計畫。制定社區教育管理規範,大力發展社區教育,推進示範區國家級和省級社區教育實驗區創建工作。以廣播電視大學、中等職業學校為主體,鼓勵社會廣泛參與和支持成人繼續教育,提高成人職業技能和就業再就業能力;積極創建學習型企業、學習型街道、學習型鄉鎮等各類學習型組織;促進終身教育體系建設。
(六)深化農村農業職業教育改革。
實施中等職業教育支撐現代農業及新農村建設能力提升計畫,加快推進農村農業職業教育發展。以服務新農村建設和現代農業發展為目標,加強農村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示範縣建設。以縣級職教中心為龍頭,整合縣域職教資源,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改善辦學條件,支持各縣(含縣改區)建設合格縣區職教中心,提高職業教育服務縣域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加強涉農專業建設,做大做強涉農專業,豐富涉農專業的內涵,拓展涉農專業的服務面,擴大涉農專業的招生規模。健全縣域職業培訓網路,加強新型農民職業技能培訓,實施教育部農村實用技術培訓計畫和農村勞動力轉移培訓計畫,大力開展新型農民、農村實用人才和農民工培訓,完成培訓任務。加強鄉鎮成人文化技術學校、村民學校建設。面向廣大農村勞動者,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農村成人教育,促進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到2012年建成41個合格縣區職教中心,建成15個國家農村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示範縣,建設30個國家級涉農專業點。
保障措施
(一)充分發揮政府主導作用。
1.落實政府發展職業教育責任。各市、縣(市、區)政府要進一步強化政府主導職業教育發展和加大投入的責任,根據本規劃精神,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認真落實有關促進職業教育發展政策,推進當地職業教育事業發展。
2.強化對政府責任目標的考核。建立目標責任考核制度,將本規劃目標任務與職教大省建設規劃目標任務一併列入省政府對示範區市、縣(區)政府領導工作考核內容。建立示範區10市職業教育聯席會議制度,定期研究示範區職業教育發展的重要事項。省建設職業教育大省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對各市的考核工作,對在綜合考核中位於前列的市、縣(市、區)給予表彰獎勵;對未完成目標任務的予以通報批評,並限期整改。
(二)拓寬職業教育投入渠道。
1.加大對職業教育的投入。各市、縣(市、區)政府要按照皖政〔2009〕83號檔案規定,依法保障職業教育發展經費需求,建立健全穩定的投入長效機制,切實加大對職業教育的投入。省級財政部門要會同教育部門儘快制定全省中等職業學校生均經費標準,示範區內職業院校舉辦者要根據生均經費標準足額安排經費。各市、縣(市、區)政府要確保城市教育費附加的50%用於職業教育,確保中職學校生均預算內公用經費到2012年處於中部六省前列,並確保中職學校生均占地面積、生均建築面積、生均儀器設備總值、生均圖書冊數到2012年超過職業教育大省建設規劃規定的指標,力爭分別達到33平方米、20平方米、3000元、30冊。
農村科技開發、技術推廣經費的10%-20%用於農村職業教育。省安排的財政扶貧資金的10%用於貧困地區農村勞動力培訓和農村貧困家庭子女教育資助。農村稅費改革專項轉移支付補助資金用於教育的部分,用於職業教育的比例不得低於10%。縣級政府要按照每人每年1元的標準安排成人教育費用,統籌用於職業教育培訓。企業按照國家規定的比例提取職工教育經費,將其列入成本開支,用於職工教育。
2.設立職業教育專項經費。各市、縣(市、區)政府要按照不低於城市教育費附加30%的標準設立職業教育專項資金,重點支持職教園區和骨幹職業院校建設。省財政職業教育專項經費按照不低於中部六省平均安排,主要用於骨幹職業院校、實訓基地、師資隊伍、技能型人才培養、農村勞動力轉移和農村實用技術培訓、企業職工教育和就業創業培訓、教育質量提升、體制機制創新等職業教育大省的重點工程建設。積極調整省統籌支出結構,大幅度增加職業教育專項建設經費。
3.拓展職業教育融資渠道。省政府支持信用擔保機構為職業教育融資提供擔保服務,利用國家開發銀行等銀行貸款扶持示範區職業院校建設。各市、縣(市、區)政府也要充分發揮信用擔保機構增信作用,積極協調有關金融機構和擔保機構為職業院校建設提供資金和信用支持,積極向各商業銀行推薦優質職業院校建設項目,爭取商業銀行適當下浮貸款利率等優惠政策。
4.引導民間資本舉辦職業教育。民間資本舉辦職業教育,在建設用地和減免建設配套費用以及申報項目、職稱評定、評獎評優等方面與公辦院校同等對待。各市、縣(市、區)政府要設立民辦教育獎勵資金,扶持辦學基礎好、社會信譽度高、發展潛力大的民辦職業院校。要加強對民辦職業院校的管理,規範其辦學行為,促進其健康發展。支持民辦職業院校舉辦者多種形式籌措辦學經費。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1.依法保障建設用地。示範區內各市、縣(市、區)政府在編制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及安排年度土地利用計畫時,統籌考慮職業院校、職教園區建設發展和用地需求。省有關部門在編制和下達用地計畫時,對職業教育項目所在市用地計畫予以適當傾斜。示範區內職業院校新校區建設或原校區擴建要列入當地重點建設項目,對符合國家劃撥用地政策規定的教育設施用地按行政劃撥等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權。
2.加大建設規費減免力度。各級政府要按照皖政〔2006〕118號和皖政〔2009〕83號檔案有關規定,出台具體實施辦法,落實相關規費減免、稅收等優惠政策。
3.規範老校區土地處置。職業院校按規定程式批准建設新校區後,經校方申請,原老校區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由市、縣人民政府依法收回,並註銷劃撥土地使用權證後,由市、縣人民政府依法出讓。土地出讓所得價款用於院校建設。
4.鼓勵支持校企合作。鼓勵支持職業院校在企業或企業到院校建立實訓基地,在滿足學生實習實訓的同時,面向市場開展生產、服務經營,按國家政策享受稅收優惠。企業和職業院校合資成立的技術服務機構,從事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業務和與之相關的技術諮詢、技術服務業務取得的收入,免徵營業稅。企業向職業院校捐贈實驗實訓設備,按有關規定享受稅收優惠。對承擔職業院校學生、教師實習實訓和業務進修任務,成效顯著的企業,政府給予稅費返還、項目傾斜、資金獎勵、通報表彰等政策激勵。
5.完善職業教育收費管理政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適時合理地調整職業院校收費標準。鼓勵職業院校開展各類職業培訓,其培訓收費標準由學校按規定製定報同級物價、財政等部門備案並向社會公示後執行。職業院校事業性收入,全部用於職業院校建設和事業發展。
6.完善職業院校教師補充機制。對示範區職業院校急需的緊缺專業高技能人才,經設區的市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學校主管部門核准,可簡化程式直接招聘。在核定的專任教師編制內,職業院校可面向非師範類畢業生和社會技術人員公開招聘專業課教師和實習指導教師。
7.推進免費職業教育。完善職業院校學生資助政策,按照國家部署積極穩妥地推進示範區內中等職業學校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和涉農專業學生免學費工作,逐步實現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免費教育。
(四)最佳化職業教育發展環境。
1.拓寬職業教育立交橋。加快構建中等職業教育與高等職業教育、普通教育、繼續教育互聯互通的“立交橋”,擴大成人高校、五年制高職和普通高校對口招生規模,改革對口招生選拔方式。經批准的示範區內高職院校,對口招收中職學校畢業生實行自主招生,直接註冊入學。建立中等職業教育、高等職業教育(套用型本科教育)、專業碩士學位教育銜接溝通、層次齊全的技能型人才培養體系,2011年選擇若干所具備條件的高等學校開展本科或研究生層次職業技術教育試點。
2.推行就業準入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示範區內各用工單位招錄職工執行“先培訓、後就業”、“先培訓、後上崗”的規定,優先錄用已取得職業院校學歷證書、職業資格證書和職業培訓合格證書的人員。
3.完善就業創業服務體系。構建以政府為主導、職業院校和企業為主體、職業中介機構參與的就業服務體系。設立職業院校畢業生創業資金;鼓勵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自主創業,並享受與高等院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的優惠政策;對職業院校創業成功的優秀畢業生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到農村創業的畢業生,在信貸融資、土地流轉、項目扶持等方面予以傾斜,在技術、信息方面給予支持和服務。
4.提高技能型人才的社會地位和待遇。實行優秀技能人才特殊獎勵政策,對在技能崗位工作並掌握高技能、作出重大貢獻的骨幹人才,允許其破格或越級參加技師、高級技師考評;對職業技能競賽中湧現出來的優秀技能人才,在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的同時,可按有關規定直接晉升職業資格或破格參加技師、高級技師考評。企業應對高技能人才在聘任、工資、帶薪學習、培訓、休假、出國進修等方面,制定相應的鼓勵辦法。各級政府對作出突出貢獻的高技能人才給予表彰和獎勵,並參照高層次人才有關政策確定相應待遇,使之制度化。
5.推進職業教育的開放和合作。積極引進國內外特別是長三角地區的優質職教資源,鼓勵國內外高校到示範區聯合辦學,興辦分校或獨立學院,各地應做好落地服務工作。鼓勵職業院校與國外高等院校聯合辦學。鼓勵企業投資舉辦職業院校,達到一定規模的,落實職教大省建設規劃提出的按一定比例返還教育費附加的優惠政策。加強示範區優質職業院校對口支援皖北三市七縣等地職業院校,積極開展合作辦學,促進形成城鄉合作、跨市合作、共同發展的格局,發揮示範區職業教育的輻射示範作用。
6.加強職業教育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路等大眾媒體,宣傳職業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宣傳優秀技能人才和高素質勞動者在示範區建設中的重要貢獻,提高全社會對職業教育的認識。定期表彰有突出貢獻的技能型人才、職業教育工作先進單位和個人,形成全社會關心、重視和支持職業教育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