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2015年污染減排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自治區環保廳《關於印發2015年度廣西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計畫的通知》(桂環發〔2015〕15號)和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百色市“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百政發〔2012〕38號)要求,為確保完成自治區下達我市2015年和“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減排目標任務,結合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2015年,全市化學需氧量排放量控制在42525噸,比2014年減少14.0%;氨氮排放量控制在3551噸,比2014年減少20.5%;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85138噸,比2014年減少8.3%;氮氧化物排放量控制在42707噸,比2014年減少22.9%。各縣(區)主要污染物減排任務詳見附表1—1。
二、工作重點
(一)推進重點領域工程減排。
1.全面完成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建設項目。
按照《廣西“十二五”後兩年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實施方案》(桂污水垃圾〔2014〕13號)和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2015年廣西城鎮污水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工作計畫的通知》(桂政辦電〔2015〕39號)要求,完成203.7公里管網建設任務和11個鎮級污水處理廠建設任務。其中,2014年開工建設的4個鎮級污水廠,6月底前竣工,7月份要投入試運行;2015年開工的7個鎮級污水廠,9月底前竣工,10月份要投入試運行;2015年底前,全市縣城以上城市建成區必須消滅生活污水直排口。各縣(區)要加快建成區內湖、內河截污整治,將直排內湖、內河污水及城市河涌污水截留收集入城市排污管網,進入城市污水處理設施進行處理,充分發揮污水處理廠的減排效益。
2.全面完成規模化畜禽養殖項目。
各縣(區)人民政府要按照《百色市2015年養殖業污染物減排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和《“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核算細則》的要求,結合地方實際,通過實施乾清糞、雨污分流、堆糞場建設、廢液貯存池防滲、林果地糞污消納及有機肥廠建設等措施對糞污進行綜合利用。各縣(區)要全面完成年度計畫的71個規模化畜禽養殖污染治理項目,完善減排檔案,並對“十二五”以來已核定減排量的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加強監管。對於今後新建或改擴建的規模化畜禽養殖場,要按照《養殖業污染減排核查核算要點》的要求,採取必要的減排措施,修建必要的減排設施。
3.全面推進機動車減排。
嚴格執行《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凡是達到強制報廢標準的機動車必須淘汰;完成國務院提出的淘汰2005年底前註冊營運的黃標車工作任務;建立鼓勵黃標車提前淘汰的補貼政策和工作機制。嚴厲打擊非法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車用油品的行為;加強已實施的全面供給國Ⅳ車用柴油流通環節監管。繼續推進機動車環保檢驗機構建設,提升機動車排氣污染管控信息化水平。提高機動車環保分類標誌發放率,新註冊車輛環保標誌發放率達到100%,總發放率必須達到90%以上。2015年6月底前,市城區實施黃標車限行、禁行,無環保檢驗合格標誌的車輛禁止上路行駛。
(二)強化重點行業管理減排。
對重點火電、水泥企業實施氮氧化物排放總量和排放濃度的雙控制,提高火電企業和水泥企業脫硝設施脫硝效率,確保按控制要求排放。按照《“十二五”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目標責任書》要求,電力行業氮氧化物綜合脫硝效率必須達到70%以上,水泥行業氮氧化物治理項目綜合脫硝效率必須達到30%以上。3家重點造紙製漿企業按照環境保護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造紙和印染行業總量減排核查核算工作的通知》(環辦﹝2013﹞110號)要求,2015年6月底前建成治污設施運行監控平台。
(三)完成落後產能淘汰。
嚴格執行國家產業政策,完善落後產能退出機制,落實目標責任,加大落後產能淘汰工作力度和措施,確保完成百色融達銅業有限責任公司和廣西百色鑫龍工貿有限責任公司兩家企業的結構減排任務。
(四)加強監測體系建設。
監測體系建設運行情況已納入年度減排考核,自動監控數據傳輸有效率等指標作為減排考核的“一條紅線”。各縣(區)要加強監測站點的標準化建設,強化國控重點企業自動監控系統運行管理,推進企業自行監測和信息社會公開,確保監測體系建設運行情況達到減排核查要求(污染源自動監控數據傳輸有效率75%、自行監測結果公布率80%和監督性監測結果公布率95%)。
(五)嚴禁統計數據虛報。
對於國家核定地方污染物當年新增量所採用的統計部門的統計數據:城鎮人口、水泥產量、造紙產量一定要“實打實”的報送,避免因統計數據問題造成地方污染物排放量大幅虛增的現象發生。
三、減排項目。
(一)化學需氧量減排重點項目。
全市化學需氧量計畫減排項目合計100項,預計削減化學需氧量10246噸。其中城市污水處理設施減排項目12項,預計削減化學需氧量3179噸;鎮級污水處理設施減排項目11項,預計削減化學需氧量81噸;規模化畜禽養殖減排項目71項,預計削減化學需氧量173噸;結構減排項目3項,預計削減化學需氧量2662噸;工業管理減排項目3項,預計削減化學需氧量4151噸。具體減排計畫項目詳見附表2。
(二)氨氮減排重點項目。
全市氨氮計畫減排項目合計100項,預計削減氨氮732噸。其中,城市污水處理設施減排項目12項,預計削減氨氮430噸;鎮級污水處理設施減排項目11項,預計削減氨氮14噸;規模化畜禽養殖減排項目71項,預計削減氨氮17噸;結構減排項目3項,預計削減氨氮154噸;工業管理減排項目3項,預計削減氨氮117噸。具體減排計畫項目詳見附表2。
(三)二氧化硫減排重點項目。
全市二氧化硫計畫減排項目合計8項,預計削減二氧化硫29272噸。其中,管理減排項目7項,預計削減二氧化硫28684噸;結構減排項目1項,預計削減二氧化硫588噸。具體減排計畫項目詳見附表3。
(四)氮氧化物減排重點項目。
全市氮氧化物計畫減排工業項目合計13項,預計削減氮氧化物27571噸。其中,火電行業工程減排項目8項,預計削減氮氧化物23607噸;水泥行業工程減排項目4項,預計削減氮氧化物3739噸;造紙行業鍋爐工程減排項目1項,預計削減氮氧化物225噸。另外,機動車減排力爭控制機動車氮氧化物排放量不反彈。具體減排計畫項目詳見附表3。
四、保障措施
(一)明確目標和責任。
根據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貫徹落實廣西壯族自治區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實施方案部門分工安排的通知》(桂政辦函〔2012〕50號)和《百色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百色市污染減排整改實施方案的通知》(百政辦發〔2014〕49號)的要求,市人民政府市長周異決為全市污染減排工作第一責任人,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長楊春庭為全市污染減排工作總負責人,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陶榮鉛為全市污染減排工作的協調和監管責任人並負責全市工業污染減排工作,市人民政府副市長李建文負責全市城鎮污水減排和建築工地粉塵污染減排工作,市人民政府副市長羅試堅(根據市政府分工,現由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長朱孔軍接替)負責全市種植養殖污染減排工作,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莫泰意負責全市機動車排放大氣污染防治工作。
市將污染減排任務分解落實到各縣(區),明確各縣(區)工作目標。各縣(區)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為本轄區污染減排工作第一責任人。各縣(區)發改、工信、環保、畜牧水產獸醫、市政管理、公安交警、統計等部門主要負責人是本地區和本部門污染減排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本轄區內本行業的污染減排工作負總責。
市直各有關部門要各負其責,形成減排合力。市環保局作為污染減排的工作主管部門,要加強統籌安排和監督檢查,加大工業重點行業減排力度;市發展改革委要提高行業準入門檻,嚴禁污染產業和落後生產能力的轉入;市工信委制定工業行業“十二五”淘汰落後產能方案,並按年度分解任務抓好落實;市市政管理局加強督查力度,進一步加快推進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建設;市水產畜牧獸醫局加強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及交通管理部門具體負責機動車減排工作,並配合環保部門開展機動車環保標誌發放;市統計局加強對涉及污染物新增排放量的統計數據(如城鎮人口、水泥產量、造紙產量)嚴格把關;市績效辦加強對各部門減排工作落實情況考核。具體權重詳見附表1—2百色市直部門主要污染物減排任務表。
(二)嚴格實行問責制。
根據自治區人民政府《廣西壯族自治區節能減排工作行政過錯問責暫行辦法的通知》(桂政發﹝2013﹞28號),節能減排工作實行“一把手”責任制。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和有關規定,實施節能減排工作行政過錯問責。對因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實、監管不到位,造成減排任務不能完成的縣(區)要追究主要負責人和分管負責人的責任。對完不成減排任務的企業,堅決採取停產整改等制裁措施,並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對在減排考核中瞞報、謊報情況的縣(區)予以通報批評,並追究直接責任人責任。對虛報產品產量導致污染物虛增的相關企業行為將予以通報,對人為干擾企業如實申報產品產量的行為將嚴格查處。同時將按照《企業環境信用評價辦法(試行)》規定,將該企業列為“環保不良企業”並報金融系統備案。
(三)落實減排經濟政策。
各級政府要加大對污染減排治理設施建設的投入,加快減排工程重點項目實施。深化“以獎代補”、“以獎促治”支持機制,落實好火電和水泥行業脫硝減排工程建設補助資金,強化財政資金引導作用。嚴格落實脫硫脫硝電價政策、城鎮污水處理費政策等減排經濟政策,研究制定規模化畜禽養殖業減排激勵約束機制,對環境違法企業及污染物排放超過控制總量企業實行信貸限制。
(四)強化環境監管。
把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作為環評審批的前置條件,嚴格執行建設項目主要污染物總量指標審核,減排項目未完成的縣(區),新建項目需要總量指標的,務必先完成減排任務形成可用指標,否則不審批新建項目。督促企業規範污染治理工作。加強對排污企業治污設施特別是污水處理廠和火電廠(含三大鋁業自備電廠)脫硫脫硝設施的日常監督管理,確保企業穩定達標排放。實行重點行業、企業、特別是燃煤電廠(含三大鋁業自備電廠)和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運行情況月報制度,加強重點企業治污設施運行監管,推進重點行業精細化管理。按照環保部辦公廳環辦﹝2013﹞110號檔案要求,2015年6月底前,漿紙生產規模在10萬噸/年及以上的製漿造紙企業,必須安裝運行監控平台;2015年底前,納入國家重點監控企業名單的製漿造紙企業、印染企業必須安裝運行管理監控平台。市環保局配合自治區環保廳通過線上監控裝置加大對重點行業(火電、水泥、造紙)等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的實時監控,嚴格主要行業污染物排放總量。把排污許可證發放與總量減排相掛鈎,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完成減排任務的企業改發放臨時排污許可證。無正當理由不能按時完成減排任務的企業暫停發放排污許可證。排污許可證的許可排放量和濃度必須與企業需要完成減排目標任務後的實際排放量和濃度相一致。
(五)加強計畫項目實施情況跟蹤檢查。
實行減排計畫項目進度月報制度,及時掌握項目推進情況,動態跟蹤重點工程項目實施進度。每月初,各縣(區)要將上月本轄區減排計畫項目實施情況報送市環境保護局,市環境保護局匯總後轉各相關部門。組織開展計畫減排項目的實施情況現場檢查,對進度嚴重滯後的重點項目實行督辦,並對污染減排進展緩慢的縣(區)實施預警和通報。
(六)進一步提高減排檔案質量。
抓好完善減排檔案材料工作,建好台帳,整理出完整、高質量的檔案盒為提高減排項目檔案質量和認定率作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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