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根據《百色市機構改革方案》和百色市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精神,制定本規定。

百色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是百色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

百色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貫徹落實中央、自治區和百色市關於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百色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 地點:百色市
  • 內設機構數量:7個
  • 主任:黃武能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根據市人民政府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規履行出資人職責,監管市直屬企業的國有資產,加強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
(二)負責企業國有資產基礎管理,根據市人民政府委託,起草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政府規範性檔案草案,擬訂管理制度;依法對縣(市、區)國有資產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三)指導全市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國有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公司治理結構,推動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
(四)承擔監督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責任。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擬訂考核標準,通過統計、稽核等方式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負責市直屬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監管企業負責人收入分配政策並組織實施。
(五)通過法定程式對所監管企業負責人進行任免、考核並根據其經營業績進行獎懲,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機制,完善經營管理者激勵和約束制度。
(六)參與制定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管理制度和辦法,按照有關規定負責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編制和執行等工作。
(七)根據市人民政府的授權,負責對市所屬經營性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
(八)按照出資人職責,督促所監管企業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標準等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黨政辦公室。負責協助委領導處理機關運轉的日常工作;負責委機關等重要文稿和工作報告的起草、審核工作;負責機關文秘、會議、機要、保密、信息、財務、檔案、安全保衛、應急管理、信息化和政務公開工作;負責黨委會和委主任辦公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工作。
(二)財務監督與考核評價科。負責所監管企業財務監督工作,承辦所監管企業財務預決算的有關工作;負責所監管企業績效評價工作;研究提出所監管企業重大資產損失責任追究的意見和措施;承擔市直屬企業清產核資及其資產損失核銷工作;承擔國有資產統計分析工作;綜合研究國有經濟和所監管企業的運行狀況;完善所監管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制度,對所監管企業負責人進行年度和任期考核;綜合考核評價所監管企業的經營業績;提出國有企業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按照有關規定,承擔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總體水平的調控工作;提出所監管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和激勵辦法並組織實施;規範所監管企業負責人職務消費和職工福利保障。
(三)產權與收益管理科。研究提出完善國有產權管理的意見,擬訂國有產權界定、登記、劃轉、處置、評估、資本經營預算等管理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承擔市直屬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資產評估項目的核准或者備案工作;承擔市直屬企業國有資產(含股權)處置的審核工作;承擔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界定、劃轉等工作;審核所監管企業資本金變動、股權轉讓及發債方案;監督、規範國有產權交易;承擔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編制和執行有關工作。
(四)企業改革改組發展科。研究提出全市國有企業改革的政策建議;研究提出發展大公司大企業集團的政策措施;指導國有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立;研究完善國有資產授權經營制度並對授權企業進行監督;負責所監管企業的合併、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資等重組方案,對其中需要國有股東決定的事項提出意見;審核所監管企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承擔所監管企業重大投資決策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工作;承擔所出資的國有獨資公司章程的審核工作;指導國有企業主輔分離、輔業改制和富餘人員分流工作;指導所監管企業的技術創新、管理現代化和信息化工作;聯繫所監管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擬定市政企分開和企業國有產權改革工作方案及有關政策,協調指導市直屬政企分開和企業國有產權改革工作。
(五)人事科。負責委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外事工作;根據有關規定,承擔對所監管企業領導人員的考察工作並提出任免建議;考察推薦董事,任免外派董事及獨立董事人選;指導所監管企業的人才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探索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企業領導人員考核、評價和選任方式;擬訂並組織實施向市直屬國有控股和參股企業派出國有股權代表的方案。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指導所屬事業單位離退休人員工作。
(六)黨群工作科。負責委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理論學習、黨內教育培訓及開展黨群活動等黨群管理工作;負責所監管企業黨的組織建設和黨員教育、培訓、管理工作,協助做好中央、自治區駐百色市企業黨的建設工作;負責所監管企業黨的思想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宣傳工作;指導和推進所監管企業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企業文化建設工作;負責對外宣傳和新聞工作;協調所監管企業的工會、青年、婦女工作;指導所監管企業的統戰工作和知識分子工作;負責機關紀檢監察工作,指導所監管企業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協助市紀檢監察部門做好涉及監管企業領導人員違紀違法案件的查處工作;受理所監管企業黨組織、黨員和有關人員的檢舉、控告和申訴。
(七)政策法規科。起草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綜合性規範性檔案;承擔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體制改革等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工作;承擔指導和監督縣(市、區)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的制度、規章建設;承擔委機關政策性文稿和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協調工作;研究國有企業改革發展中的有關法律問題,指導和協調所監管企業法制建設和法律風險防範工作;承辦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法律事務工作。

人員編制

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編制為12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科級領導職數7名。
後勤服務聘用人員控制數1名。
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18日起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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