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白烈飛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籍貫:陝西省清澗縣
- 出生日期:1921年3月18日
- 逝世日期:2006年6月18日
- 政治面貌:黨員
人物履歷,主要貢獻,社會評價,
人物履歷
1934年3月參加陝北清澗縣蘇維埃土地革命宣傳隊,同年10月到中共陝北特委印刷廠工作。
1935年5月任清澗縣委婦女部組織幹事。
解放戰爭時期,歷任隴東分區慶陽市委副書記、三邊分區婦聯副主任。
1954年12月後,先後任北京市前門區人民法院代理院長、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
“文化大革命”中受衝擊,1969年9月在北京市平谷縣峪口公社下放勞動。
1978年3月任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
曾任北京市政協第五、六屆委員。1982年12月離職休養。
主要貢獻
白烈飛同志是烈士的女兒,她繼承父親的遺志,13歲參加革命,在艱難困苦的環境中,積極投身共產黨領導的革命鬥爭,參與和領導陝北婦女解放運動。
新中國成立初期,參加寧夏省婦聯籌建並擔任主任,在百廢待興、困難重重的條件下,為寧夏省婦女工作的建設和發展做了大量開創性工作。
上世紀50年代以後,她長期擔任原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的領導職務,在民事審判工作、法院隊伍建設和法院黨的建設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為社會主義法制事業做出了積極貢獻。
社會評價
她為共產主義事業,為黨的建設貢獻了畢生精力。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黨、熱愛人民,時時處處按組織原則辦事,顧全大局,維護團結,堅持真理,始終以黨和人民的利益為重。白烈飛同志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奮鬥的一生,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