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韶關市湞江區科學技術局

根據關於印發《韶關市湞江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韶湞發〔2010〕12號),設立韶關市湞江區科學技術局(韶關市湞江區知識產權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發韶關市湞江區科學技術局
  • 外文名:Bureau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Zhenjiang District of Shaoguan City
  • 檔案批號:韶湞發〔2010〕12號
  • 所屬地區:韶關市湞江區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職責調整

(一)取消和劃出職責
1、取消和調整已由區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事項。
2、將信息產業管理的職責劃給區經濟和信息化局。
(二)劃入和增加的職責
1、將區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領導小組辦公室(區保護智慧財產權工作組辦公室)有關智慧財產權的職責劃入區科學技術局(區知識產權局)。
2、增加統籌、協調、指導智慧財產權戰略的實施工作職責。
3、增加牽頭建立重大經濟活動智慧財產權特別審查制度的職責。
4、增加組織建立智慧財產權預警、涉外應對、維權援助機制及推動建立智慧財產權統計和考核制度的職責。
5、增加牽頭組織實施產學研結合工作的職責。
(三)加強的職責
1、加強組織實施省、市科技重大專項,推進全市創新體系建設的職責。
2、加強組織協調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管理體系建設的職責。
3、加強專利行政執法及市場監督管理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以及省、市的科技方針、政策和法規,擬訂地方性科技規章,並組織實施。
(二)研究提出全區科技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科技改革的政策和思路以及發展的方向、重點、結構、速度,並協調指導實施。
(三)會同區有關部門的研究確定全區科技發展重大布局,制定科技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計畫以及相關的政策措施,負責“星火”、“火炬”計畫和重點推廣套用計畫項目申報和實施工作,推進各行業的技術進步。
(四)組織對科學成果鑑定、申報、獎勵、推廣和科技信息的諮詢、分析測定。加強科普組織網路和科普隊伍建設,廣泛開展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動和農村黨員、基層幹部的科技知識培訓。
(五)強化高新技術產業及套用技術的開發與推廣工作,指導科技成果轉化,指導各種科技示範推廣基地建設、促進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技術創新工作;促進民營科技工作。
(六)組織研究智慧財產權事業發展戰略和有關智慧財產權方面的重大問題,協調指導知訓產權保護和創新體系的建立,指導企業專利工作,組織重大專利技術實施,負責專利市場的規範和管理,依法處理和調解專利糾紛、查處專利違法行為。
(七)統籌、協調、指導智慧財產權戰略的實施,牽頭建立重大經濟活動智慧財產權特別審查制度,組織建立智慧財產權預警、涉外應對、維權援助機制及推動建立智慧財產權統計和考核制度的職責。
(八)承擔防震減災監督管理的責任,組織實施地震監測、預報、防震、抗震救災等工作。
(九)負責本部門預算中科技、智慧財產權、地震經費決算及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科技投入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建議。
(十)承辦區人民政府和市科技局(市知識產權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科學技術局內設1個內設機構。
科學技術股
負責科技成果的收集、登記、鑑定、申報、引進、推廣和保密工作,以及科技知識宣傳、諮詢,管理科技信息,科技情報,分析測試等方面的科技服務工作;組織重點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示範;負責組織區級各項科技成果論證、科技獎勵的評審和國家級、省級新產品的試驗計畫、科技獎勵、技術專利的申報工作;與有關部門組織先進技術、工藝的引進工作;負責編制並監督實施“星火”“火炬”項目計畫和“星火”“火炬”前期技術儲備項目計畫。組織工農業重大支柱產業和龍頭產業的科技示範;負責“星火”“火炬”項目的認定和“星火”“火炬”培訓計畫安排落實工作;負責科技扶貧和科技統計工作。協調智慧財產權評價,指導科技第三產業發展。負責區內科技民間團體的審核工作。

人員編制

區科學技術局機關行政編制4名;其中:局長由教育局局長兼任,副局長1名,股長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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