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關市湞江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根據《關於印發<韶關市湞江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韶湞發〔2010〕12號),設立韶關市湞江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正科級,既是區委工作部門,又是區政府工作部門,列區委機構序列。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職責調整

(一)增加對除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外的區屬正、副科級事業單位的設立、調整的審批職責。
(二)加強推進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和省、市有關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機構編制規範性檔案,擬訂機構編制有關政策,統一管理全區黨政群機關(含黨委、政府各部門,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機關和人民團體機關,以及其他行政機構,下同)和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
(二)負責擬訂本區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總體方案並組織實施,審核區直機關和鎮政府、辦事處機構改革方案,指導鎮政府、辦事處的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三)管理區黨政群機關的職責配置、機構設定、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四)協調區直機關之間的職責分工。
(五)負責擬訂本區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總體方案並組織實施,管理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對除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外的區屬正、副科級事業單位的設立、調整的審批,指導區屬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六)監督檢查各級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方案、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方案、區直機關“三定”規定和事業單位機構編制方案以及機構編制政策法規的執行情況。
(七)負責區屬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
(八)承辦區委、區政府、區機構編制委員會和省、市機構編制管理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設3個內設機構:
(一)綜合股(監督檢查股)。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財務、固定資產和後勤服務等工作;承擔統計、外事、宣傳、信息、安全保衛、政務公開及黨群、紀檢等工作;負責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計畫生育和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各級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方案、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方案、區黨政群機關“三定”規定和事業單位機構編制方案以及機構編制政策法規的執行情況;承擔機構編制實名制管理工作;承擔信訪和“12310”舉報電話受理工作;協同有關部門查處機構編制違紀違規問題。
(二)行政機構編制股
擬訂行政管理體制和黨政群機關機構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審核區黨政群機關的職責配置、機構設定、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管理各級行政編制總額;協調各部門的職責調整與分工。
(三)事業機構編制科股
擬訂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審核區屬事業單位機構改革方案;審核區屬事業單位的主要任務、機構設定、人員編制、領導職數和經費來源渠道等;指導區屬事業單位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以及機構編制管理工作。

人員編制

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6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股長3名。

其他事項

韶關市湞江區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為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直屬行政單位,副科級。貫徹落實《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組織實施事業單位法人登記管理工作;辦理市直和省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授權的事業單位法人的登記(備案)、變更、註銷、年檢及發(換)證等有關手續;負責事業單位統一代碼標識賦碼。核定行政編制2名,其中:局長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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