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於印發〈韶關市湞江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韶湞發 [2010]12號),設立韶關市湞江區水務局,為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韶關市湞江區水務局
- 所在城市:韶關市
- 內設機構:4個
- 局長:1名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職責調整
(一)將原區水利局的職責劃入區水務局。
(二)加強水資源的節約、保護和合理配置,保障城鄉供水安全,促進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
(三)加強防汛防旱防風和防低溫雨雪冰凍工作,減輕水旱災害損失,提高抵禦自然災害應急應變能力。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水行政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和法律、法規、規章。
(二)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編制全區水利、小水電發展、年度計畫和主要江河流域綜合規劃並監督實施。
(三)負責實施全區水資源的統一管理。擬訂全區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和調度方案並監督實施,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和鄉鎮供水工作。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徵收制度。負責本區內取水許可審批,污水排放口設定審查,對水資源保護實施監督管理。
(四)負責飲用水水源、地下水開發利用和管理保護工作。
(五)組織、指導水利設施、區管河道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指導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河道管理範圍建設項目審批;河道采砂(石)審批。承擔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
(六)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負責水土保持監督管理。負責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批及監管。
(七)組織實施農田水利基本建設、農村飲水安全、節水灌溉等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農村水電和機電排灌工作,指導水利基層組織的隊伍建設。
(八)指導、監督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協調本區的水事糾紛,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
(九)負責水利資金使用的監督和水利行業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
(十)負責水利科技工作,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負責水務信息化建設。
(十一)組織、協調、監督、指揮全區防汛防旱防風和防低溫雨雪冰凍工作,負責編制全區防汛防旱防風和防低溫雨雪冰凍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指導水利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十二)承辦區人民政府和上級水行政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水務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防汛防旱防風指揮部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的日常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督辦、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自然災害應急救援後勤保障的管理工作。
“三防” 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指揮全區防汛防旱防風防凍工作;對重要的水利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負責全區水旱災情發布,指導、監督水庫的抗洪搶險工作;編制全區防汛防旱防風防凍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指導水利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負責三防物資倉庫管理工作;負責區輕舟中隊管理工作;負責三防指揮系統網路建設和維護;宣傳、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三防”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負責區“三防”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掌握水情、雨情、旱情、險情、災情,並及時向上級報告;組織做好防汛抗旱的器材、物資的儲備工作;組織防汛安全大檢查,督促危險工程的處理及水毀工程的修復;編制全區防禦特大洪水預案、抗旱預案及防洪應急措施;組織審定區、鎮管的中型、小(一)型水庫和重點小(二)型水庫的汛期防限水位,並監督執行;負責三防經費、物資的計畫調配;負責落實各項防汛責任制、三防值班制。
(二)計畫財務股
負責制定全區水利、水電事業的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的編制、立項和申報;參與水利工程竣工驗收;承擔水利科技管理和水利統計等工作。負責局水務信息化項目建設和運行管理工作。
承擔水土流失綜合防治工作;組織編制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水土流失監測、預報;審核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並監督實施;組織開展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灌區改造和小流域綜合治理工作。
組織編制區級水務部門預算、決算;承擔水利建設資金管理使用、水利工程建設管理的審計監督及績效評價工作;承擔機關並指導直屬單位的財務、勞資、國有資產監管和內部審計工作。負責重點水利工程建設投資進度統計上報工作。
(三)水政水資源股
組織開展普法、水法規宣傳;承擔區管河道水域的管理和保護工作;指導、監督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和執法文書的合法性審核;承擔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本地區水事糾紛的調查處理工作;承擔河道采砂的管理與監督工作。
組織實施水資源取水許可、有償使用和論證等制度;組織水資源調查、評價和監測工作;負責水量分配、水功能區劃、水資源調度和節約用水工作;承擔飲用水水源、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城市規劃區地下水資源的管理保護工作;監督入河排污口設定工作;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和鄉鎮供水工作;組織編制水資源公報。
負責查處水事違法案件、調解水事糾紛;實施取水許可、河道采砂(石)許可、河道占用審批、水土保持方案審批、污水排放口設定審查等;依法徵收水資源費、河道采砂管理費、河道管理範圍占用費和水土保持補償費等依法應該徵收的水利規費。
(四)建設與管理股(水庫移民辦公室)
負責組織區內水利設施的管理和保護;負責組織實施農田水利、機電排灌、農村飲水、節水灌溉等各項水利工程的設計、建設和運行管理;指導全區水務系統安全生產工作;水工程度汛安全檢查、安全隱患的處理與修復;工程招投標工作;負責全區水利工程白蟻防治工作;承擔區水利工程建設竣工驗收工作。
水庫移民辦公室負責區水利水電移民安置管理工作;按職責開展全區新建、擴建、除險加固水利水電工程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工作;貫徹執行有關水庫、水電移民安置工作的法律、法規、政策,協調處理全區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包括以發電為主的南水水庫移民、安置在我區的省屬水庫移民和外地遷入本區的其他水庫移民)後期扶持管理工作;負責水庫移民專項資金使用計畫的安排、申報、審批、檢查、監督以及統計報表的匯總上報工作;處理和接待移民來信來訪。
人員編制
區水務局機關行政編制5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主任(股長)4名。
其他事項
河道采砂管理的職責分工。河道采砂管理體制按《廣東省河道采砂管理條例》的規定執行,區水務局對河道采砂影響防洪安全、河勢穩定、堤防安全負責,國土資源部門對保障河道內砂石資源合理開發利用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