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物品採購管理制度

畢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物品採購管理制度,是為進一步規範辦公室物品採購工作,加強採購物資管理,及時、有效地提供後勤服務保障,特制定的制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畢節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物品採購管理制度
  • 地點:畢節市
  • 目的:進一步規範辦公室物品採購工作
  • 作用:有效地提供後勤服務保障
簡介,詳細內容,

簡介

辦公室物品主要指用於後勤服務與管理等方面的物品,包括辦公設備、日常用品、接待物品和後勤服務工具等。

詳細內容

二、辦公室物品的採購,按照先批准後購買的原則,由各科室將擬購物品清單報文書科登記,由文書科報辦公室領導審批同意後統一購買。一次性辦公室物品採取金額在2000元以內的,報辦公室分管財務副主任審批;一次性辦公室物品採購金額在2000元以上(含2000元)的,報辦公室主任審批。
三、經審批,由文書科負責採購。一次性辦公室物品採購金額在200元-2000元的由兩人共同購買;一次性辦公室物品採購金額在2000元以上的由三人共同購買。
四、所購物品實行入庫報領制度。按照收支兩條線的原則,由文書科指派專人分別對物品入庫和領用進行登記,領用人員需註明領用日期、用途、數量等內容。每季度應對物品購買和領用情況進行匯總,報辦公室主任和分管財務副主任,並在主任辦公會上通報。
五、辦公室購買的各種物品只能用於辦公室工作和服務,不得私自使用或送、借他人使用。
六、各科室因工作需要,需使用公用物品的,必須履行領、藉手續。一次性辦公用品的領用直接向文書科領取,並由領用人簽字確認;領、借貴重辦公設備、接待物品和其他辦公用品,必須經辦公室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同意,並由領用人簽字確認。領用物品未使用完或借用物品用畢應及時退還文書科,並作好物品退還登記。
七、因個人原因,造成領、借用物品丟失、損害的,由領用人照價賠償。因保管人員管理不善,致使物品損毀、被盜、遺失的,由保管人員照價賠償。
八、文書科要按照“日清、月結”的要求,及時清點辦公室公用物品,做好登記,每月向辦公室分管財務副主任、主任報告使用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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