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獸醫漁業局

負責種畜禽、水產種苗管理、動物防疫、獸醫醫政、獸藥藥政、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生產、銷售、使用的監督管理;負責漁政、水生野生動物保護、江河漁業增殖保護等行業的管理和執法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畜牧獸醫漁業局
  • 機構職責:組織實施對全縣動物防疫檢疫
  • 內設機構:4個職能股室
  • 人員定編:25名
機構職責,內設機構,

機構職責

新興縣畜牧獸醫漁業局是主管全縣畜牧、漁業工作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縣有關牧業、漁業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參與草擬有關牧業、漁業的地方性檔案、組織研究擬訂牧業、漁業、飼料生產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研究擬訂全縣牧業、漁業生產的發展計畫和年度計畫,指導全縣牧業和漁業的結構調整和布局,組織牧業、漁業先進技術的試驗、示範、推廣工作。
(三)組織實施對全縣動物(含水生動物)防疫檢疫、疫情監測、控制和撲滅工作。
(五)負責國家、行業、地方、相關標準的監督實施。
(六)承辦縣人民政府和上級畜牧漁業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新興縣畜牧獸醫漁業局是主管全縣畜牧、漁業工作部門,內設辦公室、畜牧獸醫股、漁業股、綜合股4個職能股室。人員定編25名,其中正局長1名,副局長3名,股級領導職數5名。
一、辦公室
1、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協調局的政務工作。
2、負責本局綜合性報告、檔案的起草工作及會議組織、文秘檔案、保密、信訪、接待、檔案收發等行政事務管理工作。
3、負責局及下屬單位工作人員的考察、任免、調配、工資、福利、職稱晉升等工作。
4、負責黨務、紀檢監察、政治思想教育、計生、工會、共青團、婦女工作和離退休人員(包括下屬單位)的管理工作。
5、負責小汽車和房產、愛國衛生、環境秩序、後勤等事各管理工作。
6、負責本局財務管理工作和指導屬下單位的財務管理工作;負責管理上級審批下達並由本局實施的牧業、漁業專項資金。
7、負責下屬單位社會保險費的統籌和上繳及下撥管理工作。
8、負責行業內部的審計工作和財產的經營管理與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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