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農業和漁業局是人民政府的職能部門,負責提出扶持農業發展的財政政策和項目建議;負責農業和漁業發展有關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深圳市農業和漁業局
- 所屬地區:深圳市
- 管理範圍:農業和漁業
- 屬性:政府機關
主要職責
機構領導
姓名 | 職務 | 分管工作 |
何永志 | 中共深圳市農業和漁業局(海洋局)黨組書記、深圳市農業和漁業局(海洋局)局長 | 主持市農業局和漁業局(海洋局)全面工作。對全局安全生產(包括應急管理)工作負總責。 |
梁俊乾 | 中共深圳市農業和漁業局(海洋局)黨組成員、深圳市農業和漁業局(海洋局)副局長 | 負責海洋、漁業工作。分管海洋管理處、漁業處、市漁政漁港監督管理處、市港澳流動漁民工作辦公室、市海洋與漁業服務中心、市海洋與漁業環境監測站。負責安全生產(包括應急管理)日常工作,並負責分管業務所涉及的安全生產(包括應急管理)及相關三防工作。 |
鄧壽棠 | 中共深圳市農業和漁業局(海洋局)黨組成員、深圳市農業和漁業局(海洋局)副局長 | 負責種植業、畜牧獸醫工作,分管農業處、畜牧獸醫處、市農業科技推廣中心、市農作物良種引進中心、市動物衛生監督所。負責分管業務所涉及的安全生產(包括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突發性重大植物疫情防控等應急管理)及相關三防工作。 |
朱剛 | 中共深圳市農業和漁業局(海洋局)黨組成員、深圳市農業和漁業局(海洋局)副局長、直屬機關黨委書記 | 負責辦公室、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工作,分管辦公室、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處、市肉品衛生檢驗所、市無公害農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市水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負責分管業務所涉及的安全生產(包括鮮活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時間等應急管理)及相關三防工作。 |
內設機構
機構名稱 | 職能介紹 |
辦公室 | 承擔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息、保密、信訪、督辦、接待、財務、固定資產管理、黨務、紀檢監察、機構編制、人事、社會保險、工青婦、計畫生育、離退休人員服務、政務公開和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承辦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管理農業發展專項資金、農業科技研發資金、海域使用金和遠洋漁業專項經費。 |
農業處 | 承擔種植業行業管理工作;承擔基本農田保護區等農業用地建設規劃和管理;組織協調菜籃子工程建設;承擔化肥農藥管理工作;指導農業現代化、產業化建設;協調農業植物檢疫、農業科技推廣。 |
畜牧獸醫處(市飼料管理辦公室) | 承擔畜牧獸醫和飼料工業管理工作; 組織協調重大動物疫情控制;承擔動物及動物產品防疫檢疫監管;承辦種畜禽生產經營、動物診療、獸藥經營、動物防疫行政許可;承辦實施官方獸醫和執業獸醫制度。 |
漁業處 | 承擔水產行業管理工作;承擔遠洋漁業管理;承擔漁業資源及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增殖、漁港建設;組織實施伏季休漁制度;承擔漁業安全生產監管責任;組織開展漁業資源調查、漁業水域環境監測、漁業污染事故調查處理。 |
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處 | 承擔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發布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指導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工作,組織實施農產品的質量監測、認證;組織、協調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宣傳教育工作。 |
海洋管理處 | 承擔海洋管理職責;牽頭擬訂海洋經濟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編制海洋功能區劃、海域利用規劃、海洋環境保護規劃並監督實施;承擔海洋管理統計及信息編制工作;承擔海域使用項目受理、審核及海域使用權屬登記管理、海域使用金管理;承擔無居民海島保護和管理工作;組織海洋環境保護管理。 |
直屬機構
機構名稱 | 職能介紹 |
深圳市農業科技促進中心(深圳市農業植物檢疫站、深圳市農作物種子和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站、深圳市種子質量檢測中心) | 1、促進農業科技發展,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農業技術推廣計畫,負責農業技術培訓及有關科技信息服務。 2、承擔全市農業植物檢疫、保護工作。 3、承擔農作物種子和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4、承擔農業土壤肥力監測、種子質量檢測和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檢測工作。 5、承擔國家、省農業新品種區域試驗和生產示範以及國內外新品種引進、馴化、改良的管理工作。 6、受委託承擔農藥、肥料經營和使用的執法工作以及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和使用的執法工作。 7、承擔原深圳市農業科學研究中心離退休人員服務工作以及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地點:福田車公廟泰然213棟3A ;深南大道香蜜湖西側 單位負責人:周向陽 |
深圳市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中心(深圳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 | 1、貫徹執行農產品質量安全相關標準,負責農產品、農業投入品質量安全的檢驗檢測和監測,推廣先進檢測技術。 2、承擔農業生產環境的監測和評價,承擔農產品產地認定和產品認證的監測評價工作。 3、承擔動物疫病的監測、檢測、診斷、流行病學調查和疫情報告工作,提出重大動物疫情防控技術方案。 4、協助有關部門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承擔農產品、農業投入品質量安全與動物疫病預防控制的技術指導、業務培訓和科普宣傳工作。 5、受委託承擔農產品、飼料及飼料添加劑質量安全相關執法工作。 6、承辦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地點:深南大道香蜜湖西側 ;東門南路3009號金源大廈5樓 單位負責人:但琨 |
深圳市動物衛生監督所 | 深圳市動物衛生監督所負責我市動物防疫、檢疫、獸醫衛生監督和獸藥管理工作;依法對動物疫病、疫情進行調查、監測和處理;受委託,對獸藥的生產、加工、銷售和使用等環節實施檢查、監督;對有關單位的動物防疫條件進行檢查;負責動物防疫應急物資的採購、保管和發放等。 地點:寶安南路2127號 單位負責人:楊平 |
深圳市漁政漁港監督管理處 | 深圳市市漁政漁港監督管理處(廣東省漁政總隊深圳支隊、廣東省海監總隊深圳支隊、中華人民共和國深圳漁港監督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漁業船舶檢驗局深圳分局) l、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按照國家和省市行政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制訂本市海洋與漁業執法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2、保護海洋環境與漁業資源,維持海洋和漁業生產秩序,檢查監督漁業準入、持證養殖、育苗、捕撈、運輸,並調解處理因漁業生產、事故引起的糾紛。 3、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的監督管理,並對海洋與水產類型自然保護區進行監督檢查。 4、負責對海域使用、海洋工程、海底電纜、海底管道鋪設、海洋傾廢以及漁業無線電台的執法檢查。 5、負責漁業船舶的登記以及小型漁業船舶檢驗;四等船員考試、發證、審證、換證及培訓工作;負責我市漁港水域內巡航監視,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負責漁業船舶及漁業水域內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 6、負責管理漁港範圍各項工程建設。 7、負責對我市漁港船舶排污的監督和漁業港區水域的環境監測,對在我市漁港水域外漁業船舶的污染海洋環境進行監督以及對漁業污染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8、承擔我市海域與漁業環境的監測工作。 9、配合有關部門查輯漁船走私案。受市財政局委託代管深圳市公物倉海上倉庫,監管涉嫌走私船舶。 10、負責對全市海洋與漁業執法機構的業務指導。 1l、承辦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地點:福田區新洲南路3009號8樓 單位負責人:張彪 |
深圳市港澳流動漁民工作辦公室 |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港澳流動漁民工作的方針、政策、規定,草擬我市港澳流動漁民工作的規定、條例。 2、協調港澳流動漁民與內地漁民的關係,維護港澳流動漁民的合法權益;對流動漁民的重大海事和生產糾紛進行調查,提出處理意見。 3、負責港澳流動漁民在海上作業及進港避風、補給、賣魚、就醫等有關協調工作。 4、宣傳、貫徹新《漁業法》,指導港澳流動漁民調整、最佳化產業結構,開發中深海漁場和水產養殖業,發展"三高"漁業;抓好港澳流動漁船伏季休漁制度的貫徹落實工作。 5、負責港澳流動漁民雇用境內漁工的管理工作,協同公安邊防部門審核發放有關證件。 6、協助有關部門加強邊防、戶籍、金融、稅務、漁監、漁政工作的管理,打擊走私、外逃、販槍販毒等犯罪活動,維護海邊防安全。 7、負責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有關部門就港澳流動漁民管理工作建立聯繫機制,做好港澳流動漁民統戰工作。 8、承擔市委、市政府與上級交辦的其它事項。 地點:福田區深南中路2003號統建樓1棟13樓 單位負責人:米振琴 |
深圳市海洋與漁業服務中心 | 深圳海洋與漁業服務中心(市水產技術推廣總站) 1、負責全市漁業技術推廣、諮詢服務、病害防治及水產品種質檢測。 2、海洋與漁業職業技能培訓。 3、海洋漁業資源增殖。 4、海洋與漁業信息網路建設管理。 5、蛇口、鹽田漁港公共設施的維護管理。 地點:南山區金世紀南路蛇口漁港海洋漁業大樓11樓 單位負責人:馮衛權 |
深圳市海洋與漁業環境監測站(深圳市海域使用動態監管中心、深圳市海洋信息中心) | 1、負責全市海洋環境和漁業水域生態環境的調查、監測及評價,承擔入海排污監測和赤潮等海洋災害的監測預警工作。 2、負責海洋資源及漁業資源的調查、監測與評價;承擔海洋與漁業污染事故的調查鑑定、監測、評估工作。 3、負責全市海域使用的監測、監視和動態管理。 4、負責海洋綜合信息的收集、處理與管理,建設、運行有關數據信息系統。 5、承擔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地點:深圳市深南中路統建樓1棟12樓 單位負責人:鄭志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