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生平
公私分明
楚平王在早年,曾是有作為的君王,“息民五年”,政局日趨穩定,國勢亦漸恢復,即可向外圖謀進取時,卻因貪戀女色,骨肉相殘,濫殺忠臣,重用佞臣,從而把楚國引向歧途。
費無極作為
太子建之少傅因不受太子建重用,便陰謀讒害太子建與太子建的太傅
伍奢,先勸說楚平王為太子建迎娶
秦國公主,待到秦國公主來到楚國,又挑誘
楚平王將公主據為己有。太子建因此也被發配到成父守邊。費無極又讒言說太子建有怨言,要謀反,並責怪陷害太子建之太傅伍奢,並且企圖將伍奢及兩個兒子
伍尚、
伍員(即
伍子胥)一併殺害。伍尚入宮而與伍奢同死,伍子胥卻出奔並立志為父兄報仇。
《
左傳·定公四年》載:“初,伍員與申包胥友。其亡也,謂申包胥曰:‘我必復(通“覆”字)楚國。’申包胥曰:‘勉之!子能復(覆)之,我必能興之。’”申包胥沒有責備伍子胥,沒有阻止伍子胥實現自己的“義”(孝),還為伍子胥
加油鼓勁,謂之以“勉之!”既是申包胥對伍子胥報仇行為的認同(
春秋時期國君幾乎就等於諸侯國,很難將諸侯國與國君區分開來,而且“君臣之義”較為淡泊,君臣反目相拭的情形很常見,這之前楚國也有過析公、雍子、
巫臣、
苗賁皇等因個人恩怨對楚國復仇的故事。),也是對伍子胥能力的認同,更是對伍子胥的
勉勵。但是申包胥沒有因為與伍子胥的友情而忘記對國家的忠誠,“子能覆之,我必能興之”表明申包胥將對國家的忠誠視作“大義”,勇於肩負報效祖國的使命。申包胥選擇先對伍子胥“勉之”(而不是“
助紂為虐”,為國家除掉後患)再“我必能興之”,這充分體現了申包胥內心的矛盾與坦然,對朋友、對國家都是執著的熱情。
可見,申包胥
公私分明,不因為國家做了無道之事而去做出賣朋友、為虎作倀的不義之事,也不因為朋友的復仇行為合情合理而忘記自己對國家的責任。
楚國危亡
伍子胥輾轉奔波,最終來到了
吳國,為
公子光重用,並力助公子光登上王位,是為
吳王闔閭,並獻“擾楚疲楚”之計,對楚國進行輪番攻擊。
而這個時候,楚國
令尹子常為政,雖然誅殺了
費無極,但是“蓄聚不厭,其速怨於民多矣”(《國語·楚語下》),對外又欺凌小國,使楚國陷於孤立被動。
昭王十年(西元前506年)因子常的貪婪而羞辱唐、蔡兩國國君,吳國趁機聯合兩國共同出兵,以伍子胥、
孫武等為將,
連戰連勝,攻破了楚國的首都郢。
吳軍進入
郢都後,大肆搶掠。《
淮南子》卷二十《泰族訓》載“
闔閭伐楚,五戰入郢,燒高府之粟,破九龍之鐘,鞭荊平王之墓,舍昭王之宮。”《榖梁傳·定公四年》載“何以謂之吳也?狄之也。何謂狄之也?君居其君之寢,而妻其君之妻;大夫居其大夫之寢,而妻其大夫之妻。蓋有欲妻
楚王之母者。不正乘敗人之績而深為利,居人之國,故反其狄道也。”可見,吳軍進入郢都後為非作歹,給楚國人民帶來了巨大的災難。而伍子胥在郢都,也為了泄憤對已故楚平王“鞭屍”(對此史載不一,或言鞭屍、或言鞭墓)。
在這樣的情況下,申包胥雖然“亡于山中”,但是還是派人勸誡伍子胥。《史記·
伍子胥列傳》載:“申包胥亡於山中,使人謂子胥曰:‘子之報讎,其以甚乎!吾聞之,人眾者勝天,
天定亦能破人。今子故平王之臣,親北面而事之,今至於僇死人,此豈其無天道之極乎!’伍子胥曰:‘為我謝申包胥曰,吾日莫途遠,吾故倒行而逆施之。’”申包胥對伍子胥的勸誡,一方面表示了對伍子胥報仇行為的理解,但是對於伍子胥“鞭屍”的過激行為表示惋惜(這樣的行為只能泄憤,引起楚國人民的不滿),同時希望伍子胥能夠有所收斂,但是伍子胥卻仍然一意孤行。
申包胥對伍子胥勸誡不成,只好以實際行動來踐行“興楚”的誓言。《
戰國策·楚策一·威王問於莫敖子華》載:“棼冒勃蘇曰:‘吾被堅執銳,赴強敵而死,此猶一卒也,不若奔諸侯。’於是嬴糧潛行……”
泣秦廷
申包胥究竟應該到那裡去請求援助呢?當時的局勢,只有秦國與
晉國有實力幫助楚國擊敗吳國。而晉國與楚國長期爭霸,
吳國也是晉國扶植起來削弱楚國的;
楚昭王是
秦國公主所生,也就是
秦哀公的外甥,秦國與楚國有著緊密親緣關係,而且在春秋時期因為與晉國的關係長期保持聯盟關係,因此也就只有秦國有實力、也能夠幫助楚國復興。在這樣的情況下,申包胥沒有失卻冷靜,表明申包胥具有較高的政治眼光。
申包胥“跋涉谷行,上峭山,赴深溪,游川水,犯津關,躐蒙籠,蹶沙石,蹠達膝曾繭重胝,七日七夜,至於秦庭。”一開始不被答應,申包胥便在秦城牆外哭了七天七夜,滴水不進。
申包胥的忠誠與堅毅終於打動了並驚醒了秦哀公,
秦哀公親賦《
無衣》,發
戰車五百乘,遣大夫
子滿、
子虎救楚。
吳國因受秦楚夾擊,加之國內內亂而退兵。
楚昭王復國後要封賞申包胥,他堅持不受,帶一家老小逃進山中隱居。
力戰興楚
成功的搬來
秦國的援軍後,申包胥身先士卒與吳軍交戰。《左傳·定公五年》載“申包胥以秦師至,秦子蒲、子虎帥車五百乘以救楚。子蒲曰:‘吾未知吳道。’使楚人先與吳人戰,而自稷會之,大敗
夫概於沂。”
這時
越國也從吳國的後方襲擊吳國,《史記·吳太伯世家》載“(
吳王闔閭)十年春,越聞吳王之在郢,國空,乃伐吳。吳使別兵擊越。”吳軍連續遭遇失敗,引發了內訌,“闔閭弟夫概見
秦越交敗吳,吳王留楚不去,夫概亡歸吳而自立為吳王。”(《史記·
吳太伯世家》)
而更為重要的是,吳軍的侵略行為與暴行,激起了了楚國上下的同仇敵愾。《榖梁傳·定公四年》云:“昭王之軍敗而逃,父老送之,曰:‘寡人不肖,亡先君之邑。父老反矣,何憂無君?寡人且用此入海矣!’父老曰:‘有君如此其賢也!’以眾不如吳,以必死不如楚。相與擊之,一夜而三敗吳人,復立。”《
淮南子》卷二十《泰族訓》也載:“
昭王奔隨,百姓父兄攜幼扶老而隨之,乃相率而為致勇之寇,皆方命奮臂而為之斗。當此之時,無將卒以行列之,各致其死,卻
吳兵,復楚地。”
在如此形勢下,吳軍不得不退出楚國,楚國成功復興。
應該說,楚國復興的根本原因是楚國軍民的同仇敵愾,
子西等集結潰散軍民捨身再戰,左司馬戍寧死不屈,以及
楚昭王逃亡途中,軍民保護代死的場面,無一不閃爍著楚國軍民戀鄉愛國尊君的思想光輝。
不過,申包胥請來秦國援軍的作用也是至關重要的。以楚國的國力,吳國是難以吞併的,但是楚國若單憑自己之力,也難以那么快將吳軍趕出國境,而申包胥請來
秦國援軍,身先士卒初戰告捷,進而迫使吳國內亂,楚國得以迅速將吳軍趕出國境,成功復興。楚國復興之後,很快就從失敗的創傷中走出來,楚昭王二十年滅頓、滅胡,楚惠王十年滅陳、四十二年滅蔡、四十四年滅杞、“東侵,廣地至泗上”,(《史記·
楚世家》)依然保持了第一流強國的地位,進入戰國後也是“
戰國七雄”中最有實力的國家之一。申包胥在伍子胥出奔的時候表示“子能復(覆)之,我必能興之。”在楚國真的面臨亡國危機的時候,申包胥又以自己的行為踐行了這一誓言。
拒賞
楚國歷經艱難,終於成功復興,申包胥也踐行了“興楚”的誓言,楚昭王論功行賞,認為申包胥忠勇可嘉“封之以荊五千戶”(《史記·范睢
蔡澤列傳》)。
但是申包胥卻不認為自己的作為有什麼了不起,辭曰:“吾為君也,非為身也。君既定矣,又何求?且吾尤
子旗,其又為諸?”(《
左傳·定公五年》)申包胥一方面表明,自己的作為都是盡一個臣子的本分;另一方面“吾尤子旗”(子旗幫助楚平王登上王位,被任為
令尹,次年,與人勾結,貪求無厭,被
楚平王殺死。),通過表明自己痛恨子旗來表達自己淡泊名利。
據說楚昭王想以命令的方式讓申包胥節士,但是申包胥“遂逃賞。”(《左傳·定公五年》)楚昭王使人求之不得,乃旌表其閭曰“忠臣之門”。
對於申包胥的逃賞,《
東周列國志》第七十七回《泣秦庭申包胥借兵,退吳師楚昭王返國》予以加工解釋:“(申包胥謂其妻曰)吾始為朋友之義,不泄子胥之謀,使子胥破楚,吾之罪也;以罪而冒功,吾實恥之!”其實是以當時的觀念去理解申包胥的作為,沒有把握好申包胥的形象。在申包胥那個時代,復仇之風是很盛行的,而且是很受讚揚的,但是忠義觀念卻有所欠缺,才會有那么多人才為他國效力,並且因為國君而仇怨自己所出生的諸侯國的事情也常見,申包胥之前楚國也有過析公、
雍子、
申公巫臣、
苗賁皇等因個人恩怨對楚國復仇的故事。申包胥“不泄子胥之謀”在那時看來是值得稱讚的“義舉”,不能說申包胥是為“小義”而誤“大義”,因為這個協助楚平王撲殺伍子胥的“大義”之舉是建立在國君暴虐、國家做無道之事的基礎之上。
使于越
申包胥雖然“逃賞”,但是沒有忘記自己對楚國的忠誠,在“逃賞”近三十年之後(《左傳》載申包胥“逃賞”的時間是
魯定公五年即
西元前505年,而《
吳越春秋》所載申包胥出使越國的時間是
勾踐二十一年即西元前476年。)出使越國,堅定勾踐伐吳決心並教勾踐以“智、仁、勇”三策。
申包胥先是以激將法,分析吳國正盛,試探越王勾踐伐吳的決心,再問勾踐何以戰,最後點出“智、仁、勇”三策,可見,申包胥是一位眼光深遠、善於剖析利害的
戰略家。
申包胥對勾踐的教誨,對於勾踐滅吳有較大的幫助,《國語·吳語》隨後載句踐言“吾問於王孫包胥,既命孤矣。”這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說申包胥實現了楚國對吳國的報仇。
身世謎團
申包胥身世有三種說法:一為三皇之首包羲後裔王孫名包胥姓包,封於
申邑,史稱申包胥,又稱王孫包胥;二為黃帝子孫芬冒後裔名芬冒勃蘇姓熊改姓包氏;三為
神農後裔名申包胥姓申改姓包氏。還需申包胥後裔包姓與熊姓申姓三姓後裔,做基因鑑定決定包胥的正確身世。
相關史籍記載見《
史記正義·
秦本紀》、《左傳·定公五年》、《吳越春秋》卷四《
闔閭內傳》、《
左傳·定公五年》、《國語·吳語》
歷史評價
春秋時代是“
亂臣賊子”迭出的時代,但是在這個時代卻湧現出申包胥這樣一個執著、忘我的愛國忠臣,正如黑暗中的一盞明燈,照亮個那個時代,更照亮了中國歷史。
當好友伍子胥言“我必覆楚”時,申包胥則謂“勉之!子能覆之,我必能興之。”申包胥沒有阻止伍子胥實現他的“義”,而是去踐行一個更大的“義”——對國家的忠誠。
在楚國國都陷落、昭王出奔,申包胥“不受命”就一個人來到秦國請求援助 “跋涉谷行,上峭山,赴深溪,游川水,犯津關,躐蒙籠,蹶沙石,蹠達膝曾繭重胝,七日七夜,至於秦庭。”秦哀公沒有立即答應,於是“依於庭牆而哭,日夜不絕聲,勺飲不入口七日。”終於打動了“素沉湎,不恤國事”的
秦哀公。可見,申包胥對於國家的忠誠是執著而又熱烈的,到了完全不顧自己生死的地步。
在儘自己最大的努力興楚成功後,申包胥簡單的以“非為身、非為名、非賣勇”婉拒昭王的賞賜並退隱。從申包胥先前的作為來看,斷不會貪圖名利,且
楚昭王是一個較為賢明仁善的君王,申包胥功成身退,可知不是出於“飛鳥盡,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的原因,而是出於真心。這表明申包胥的所作所為,不過是儘自己的一份職責,是出於對祖國的真心的忠誠。而在時隔近三十年後,又不辭勞苦出使越國,為越國滅吳做出了貢獻。
在那個“禮樂崩壞”,臣弒君、子弒父的時代,在那個各國人才為了自己的恩怨或者施展抱負紛紛遊走他國的年代,申包胥始終盡忠於自己的祖國——楚國,以自己的行為詮釋了“忠”的涵義,為後世確立了一個忠臣的典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