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預算執行情況審計監督實施辦法是甘肅省人民政府於1996年3月25號所發布的地方法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甘肅省預算執行情況審計監督實施辦法
- 發文單位:甘肅省人民政府
- 發布文號:甘肅省人民政府令第19號
- 發布日期:1996-03-25
- 生效日期:1996-03-25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甘肅省預算執行情況審計監督實施辦法是甘肅省人民政府於1996年3月25號所發布的地方法規。
甘肅省預算執行情況審計監督實施辦法是甘肅省人民政府於1996年3月25號所發布的地方法規。【發布單位】82602【發布文號】甘肅省人民政府令第19號【發布日期】1996-03-25【生效日期】1996-03-25【失效日...
《甘肅省預算審查監督條例》(修訂)自2023年1月1日起實施。條例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預算的審查和批准 第三章 預算調整的審查和批准 第四章 決算的審查和批准 第五章 預算執行的監督 第六章 預算的審計監督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甘肅省預算審批監督條例》已由甘肅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於2015年11月27日修訂通過,現將修訂後的《甘肅省預算審批監督條例》公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修訂條例 2002年2月1日省九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
《關於進一步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是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見》(國發〔2021〕5號),結合實際提出的意見。由甘肅省人民政府於2021年7月20日印發實施。意見全文 甘肅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深化...
《甘肅省內部審計試行辦法》已經2009年2月27日省人民政府第24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公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省長 徐守盛 具體內容 甘肅省內部審計試行辦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內部審計工作,規範內部審計行為,維護經濟秩序,提高...
《甘肅省國家建設項目審計辦法》在2003.07.24由甘肅省人民政府頒布。引言 經2003年7月18日省人民政府第17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3年7月24日 具體內容 第一條 為了規範和加強國家建設項目的審計監督,...
《甘肅省內部審計工作規定》是為了加強內部審計工作,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制度,提升內部審計工作質量,充分發揮內部審計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結合甘肅省實際,制定的規定。2023...
根據1997年5月28日甘肅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關於修改〈甘肅省預算外資金管理條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04年6月4日甘肅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於修改〈甘肅省預算外資金管理條例〉...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加強省級財政支出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是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1999年8月3日印發的一份檔案。中文名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加強省級財政支出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 發布單位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發布...
督促指導項目承擔單位和科研人員依法依規開展科研活動,加強政策宣傳、培訓和科研項目實施的服務工作。省審計廳要加強對各類科研項目資金使用管理情況審計監督,對審計發現的重大違規違紀線索,及時移交紀檢監察機關。 [1] ...
第二十九條 省級審計部門應當加強對專項資金分配、管理、使用等情況的審計監督。第三十條 主管部門應當按照“誰主管、誰公開”的原則,主動將除涉密信息外的專項資金預算安排、管理辦法、分配結果和績效信息等向社會公開,並逐步擴大公開...
甘肅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辦法 [1] 第二條常務委員會依據監督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及本辦法行使監督職權。常務委員會行使監督職權的程式,適用監督法和本辦法;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甘肅省政府投資項目審批和專項資金撥付管理辦法第八條 編輯 播報 項目主管部門和實施單位是項目管理和財政預算執行的責任主體,負責對項目和專項資金進行全程監管,跟蹤問效,促進項目建設發揮預期效益;對項目管理和資金使用中出現的重大違紀、...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本市政府投資項目的審計監督。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政府投資項目,是指政府投資和以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包括:(一)全部使用預算內投資資金、專項建設基金、政府舉借債務籌措的資金等財政資金的;(二)未全部使用...
預算執行審計是指各級審計機關依據本級人大審查和批准的年度財政預算,對本級財政及各預算執行部門和單位,在預算執行過程中籌集、分配和使用財政資金的情況以及組織政府預算收支任務完成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的真實、合法、效益性所進行的審計監...
七、加強監督檢查工作各地、各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繼續強化以財政部門監管為主導、審計部門審計監督為支撐的協同監管體制,加強對政府採購活動的全過程、全方位監管。各級財政部門要進一步簡化政府採購程式,提高採購質量、效率和效益。要進一步...
確保項目建設順利進行和資金的使用效益。同時,要積極主動地接受人大、審計、財政部門對專項資金的監督檢查。第十三條 本暫行辦法由省財政廳會同省發改委負責解釋。第十四條 本暫行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審計機關對事業經費審計實施辦法 第一條 為了規範事業經費的審計監督,保證審計工作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和國務院《中央預算執行情況審計監督暫行辦法》,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事業經費,是指用於科學、教育、文化、...
金昌市國家建設項目審計監督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和加強國家建設項目的審計監督,保證建設資金真實、合法、有效使用,提高投資效益,保障審計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甘肅...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甘肅省農村集體經濟審計辦法》的有關規定,接受審計機構的審計監督。第四十一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處理。附則 本辦法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解讀 《甘肅省...
《審計機關對行政經費審計實施辦法》是審計機關1997年1月1日開始施行的辦法。第一條 為了規範行政經費的審計監督,保證審計工作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和國務院《中央預算執行情況審計監督暫行辦法》,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
財政部門依法對實行招標投標的政府採購工程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政府採購政策執行情況實施監督。審計機關依法對招標投標活動實行審計監督。監察機關依法對與招標投標活動有關的監察對象實施監察。第四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進行下列工程建設的...
第十四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審計機關,可以參照本辦法,結合本地方的實際情況,制定地方預算執行情況審計監督實施辦法,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並報審計署備案。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修訂信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