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畫實施工作的通知

《甘肅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畫實施工作的通知》是甘肅省教育廳於2015年1月20日印發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甘肅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畫實施工作的通知
  • 地方:甘肅省
  • 類型:通知
  • 單位:教育廳
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畫實施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縣(市、區)教育局、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衛生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畫實施以來,各地按照國家和省上的要求,建立工作機制、制定管理制度,推行以學校食堂為主的供餐方式,受益學生達到201萬人,學生營養改善計畫在全省範圍內得到全覆蓋。
但是,在2014年省教育廳、財政廳、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開展的學生營養改善計畫專項檢查和省衛生計生委學生營養健康狀況監測工作報告中發現,部分縣(市、區)在實施過程中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一是招標制度不完善,在招標過程中採購本地一些小供應商生產的餅乾、飲料、膨化食品等不合格食品。
二是食堂建設較為滯後,廚具設備、炊管人員嚴重缺乏,已經建成的食堂不能投入使用,有條件實施食堂供餐的學校依舊使用企業供餐模式。
三是營養餐品種單一、份量不足,部分學校牛奶和雞蛋的供應每周只有一次,有的學校甚至已經不提供牛奶,學生吃到嘴裡的“營養”大打折扣。
四是部分縣(市、區)尚未開展學生營養狀況監測工作,部分常規監測縣上報的監測數據不完整,存在內容缺漏,邏輯錯誤等問題。
五是學校食堂管理人員食品安全意識淡薄,食品採購、貯存、加工、供應、留樣、陪餐、公示、餐飲具洗消保潔、人員管理等制度執行不到位,內部管理不嚴格,操作加工不規範,食品安全方面存在較大隱患。為解決這些問題,確保學生營養改善計畫實施取得成效,把好事辦好,實事辦實,現就進一步做好學生營養改善計畫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嚴格規範招標採購,把好質量和價格關
各市(州)教育部門要充分發揮指導協調責任,督促所屬縣(市、區)進一步完善食品及原輔材料招標辦法。縣(市、區)對米、面、肉、油、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輔材料要“統一招標、統一採購、統一分配、統一運送”,全部通過公開招標確定供貨商,實現政府集中採購,有效減少中間環節,為學生提供物美價廉的營養食品。對集中採購的食品難以按時送達的個別偏遠山區學校或教學點,可通過比選質量、價格的辦法確定食品供貨商,實行定點採購。所購進食品和原輔材料必須簽訂供貨契約,明確約定食品數量、價格及質量,定期對供貨商進行跟蹤評價,對違反契約,供應價高質劣食品的供應商,一律取消其供貨資格,並移交當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依法處理。
二、儘快建設並啟用學校食堂,確保實現食堂供餐
全國學生營養辦《關於切實解決好當前營養改善計畫實施中五個突出問題的通知》(全國學生營養辦[2013]3號)明確要求,我省58個連片特困縣(市、區)從2014年春季學期開始實行學校食堂供餐。
各市縣要以全面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工作為基礎,進一步加大食堂新建(擴建)力度,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在食堂新建(擴建)工程中提前介入,按照有關規定做好對新建(擴建)食堂的功能區設定和流程布局規劃等內容。
對已經建好的食堂,要儘快完善驗收、審計等相關手續,落實資金,增加廚具設備,配齊從業人員,嚴格執行《甘肅省義務教育學校食堂管理辦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範》等要求,規範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三、科學制訂學生營養食譜,確保營養餐供餐質量
各市(州)、縣(市、區)教育部門要根據《西北地區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食譜》(甘教廳〔2012〕164號),協調當地衛生計生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科學制定供餐食譜,要儘量增加雞蛋、牛奶供應量和供應次數,牛奶必須是純牛奶或純優酪乳,嚴禁用乳酸飲料等低營養飲料代替牛奶,保證學生蛋白質的攝入。學校膳食委員會要定期徵集學生和家長意見,為學生提供多種多樣的營養食品,做到合理搭配、營養均衡、保證質量,切實解決營養餐供餐食品單一和營養不足的問題。
四、進一步開展體質監測,努力改善學生營養健康狀況
各市(州)、縣(市、區)衛生計生部門要按照甘肅省衛生計生委、教育廳《關於印發〈甘肅省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畫營養健康狀況監測評估工作方案(修訂版)〉的通知》(甘衛食品發〔2014〕14號)要求,全面開展學生營養健康狀況監測評估工作,部分未開展監測工作的常規監測縣要馬上開展實施,上報的監測數據和資料必須準確、完整。各縣(市、區)教育部門要主動配合衛生計生部門做好學生營養監測工作,市(州)教育和衛生計生部門要定期對所屬縣(市、區)的監測評估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確保監測數據的質量。
監測學校要在當地衛生計生部門的指導下按時上報本學校學生營養改善計畫實施基本情況、學生膳食攝入情況、因病缺課情況、學生的身高、體重等信息。衛生計生部門要每年組織監測人員進行網路直報數據審核、分析和監測項目的培訓,保證監測工作順利開展。市(州)衛生計生部門要定期向省衛生計生委上報數據,向省教育廳、衛生計生委提交監測評估工作報告。
五、完善各項管理制度,靠實各方監管責任
各市(州)、縣(市、區)教育、衛生計生、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學校要切實強化行政主管責任、食品安全監管責任和學校主體責任意識。學校要在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指導下,制定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定期開展演練;嚴格落實校長負責制、崗位責任制和校長陪餐制等制度,完善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措施;進一步加大對食品配送、採購、驗收、儲存、加工、分餐、就餐、留樣和監測等各環節的管理,堅決杜絕“散裝”、“三無”、過期和不合格食品進校園,堅決防控因加工製作和供餐等不規範而導致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同時,學校食堂要堅持“公益性”和“非營利性”原則,原則上由學校自主經營,統一管理。食堂財務要納入學校財務統一管理,專賬核算,實行財務公開制度,自覺接受師生和社會監督。市(州)、縣(市、區)教育部門負責學校食品安全管理,衛生計生部門負責開展學校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負責學校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學調查。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對學校食堂和學生營養餐供餐企業食品安全進行監管,負責學校食物中毒事件的處置工作,做好日常監督檢查工作。
六、落實食堂操作規範,確保食堂食品安全
學生營養改善計畫實施學校要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範》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要求,學校食堂必須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流程布局合理,並符合“明廚亮灶”要求;加工經營場所及設施必須按規定設定每天進行清潔、消毒和定期維護;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採購必須落實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台賬記錄製度,並按要求加入和運用食品電子追溯平台;食堂從業人員必須取得健康及培訓合格證明方可上崗,並按期進行健康檢查,要落實從業人員每日晨檢制度,養成良好個人衛生習慣,進入食堂操作前必須更衣洗手消毒、衣帽整潔、不佩戴易污易落飾品上崗;加工製作菜品及肉品、熟食及半成品與食品原料的工具必須分開配置、分類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隔夜剩菜禁止食用,嚴禁加工食用涼拌菜、四季豆、豆漿等高風險食品。
七、強化督導檢查工作,加大責任追究力度
各市(州)、縣(市、區)教育、衛生計生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進一步增強學生營養改善工作重要性的認識,積極協作,通力配合,將日常監督與專項督查相結合,內部管理和外部督促相結合,定人定崗定責,不斷完善學生營養餐全過程、全方位、常態化的巡查機制,全力做好學生營養改善計畫監督管理工作。要按照《甘肅省食品安全監管責任問責辦法(試行)》(甘政辦發〔2014〕13號)要求,切實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對在食堂管理和營養餐食品安全監管中未有效履行職責,出現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責任人,將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甘肅省教育廳 甘肅省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甘肅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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