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進一步擴大學生營養改善計畫地方試點範圍實現國家扶貧開發重點縣全覆蓋的通知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根據《教育部辦公廳 國家發改委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擴大學生營養改善計畫地方試點範圍實現國家扶貧開發重點縣全覆蓋的意見》(教督廳函〔2016〕6號),經省政府同意,自2017年起,我省啟動實施國家營養改善計畫地方試點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關於進一步擴大學生營養改善計畫地方試點範圍實現國家扶貧開發重點縣全覆蓋的通知
  • 發布機構:省教育廳
  • 發布日期:2017年02月20日
  • 索引號:000218333/2017-00026
關於進一步擴大學生營養改善計畫地方試點範圍實現國家扶貧開發重點縣全覆蓋的通知 冀教財〔2017〕7號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冀發〔2015〕27號)精神,根據《教育部辦公廳 國家發改委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擴大學生營養改善計畫地方試點範圍實現國家扶貧開發重點縣全覆蓋的意見》(教督廳函〔2016〕6號),經省政府同意,自2017年起,我省啟動實施國家營養改善計畫地方試點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精神,提高我省教育扶貧工作精準度和有效性,本著以覆蓋我省全部國家扶貧開發重點縣為目標,按照“政府主導、試點先行、因地制宜、突出重點”的原則,穩步推進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畫地方試點工作的實施,不斷提高農村學生營養健康水平。
二、實施範圍和實施時間
1.實施範圍:在我省24個扶貧開發重點縣農村(含民辦學校學生,不含縣政府駐地鎮就讀學生)義務教育學校實施地方試點工作。地方試點縣包括:行唐縣、靈壽縣、贊皇縣、平山縣、青龍滿族自治縣、大名縣、魏縣、臨城縣、巨鹿縣、新河縣、廣宗縣、平鄉縣、威縣、灤平縣、海興縣、鹽山縣、南皮縣、武邑縣、武強縣、饒陽縣、阜城縣、涿鹿縣趙家蓬區、赤城縣、崇禮區。
2.實施時間:2017年開始實施,具體實施時間由各縣(區)政府根據供餐條件自行確定,秋季學期開始全部實施。
三、經費保障及管理
(一)補助標準
地方試點營養餐補助標準參照國家試點標準執行,每生每天4元,按每年供餐200天計算,每生每年補助800元。
(二)經費籌措及分擔
按照“中央獎補、省級統籌、分級負擔、市縣實施”的原則,籌措落實國家營養改善計畫地方試點財政保障經費。我省先行啟動地方試點工作,建立經費分級負擔機制,各市縣負責組織實施,爭取中央財政獎勵補助。按照中央財政每生每天2元標準給予獎補,其餘部分資金由省級財政和縣級財政按照6:4分擔。2017年,省級財政進一步加大義務教育相關經費統籌力度,參照2018年中央財政應獎補金額,先行給予各地方試點縣一次性補助經費,確保地方試點工作順利啟動。各縣要加大教育經費統籌力度,既要統籌當年教育資金,也要加快消化歷年結轉結餘資金,優先保障營養改善地方試點工作順利實施。
(三)經費使用及管理
各級財政補助資金應足額用於為營養改善計畫地方試點縣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提供等值優質的食品,不得以現金形式直接發放給學生個人和家長,不得用於補貼教職工一伙食和學校公用經費支出,不得用於勞務費、宣傳費、運輸費等工作經費,堅決杜絕各種形式的剋扣、截留、擠占和挪用。由於學生人數變動、供餐天數不足等不可抗因素,形成的資金結餘,縣級可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統籌使用於營養餐補助,努力提高資金使效益,大力壓減資金結餘規模。若仍有結餘,縣級可統籌用於學生資助等相關支出項目,加大資金統籌使用力度。我省22個連片特困縣實施的國家營養改善計畫資金管理,相應按照以上規定辦理。
四、實施辦法
(一)供餐模式。試點縣要從實際出發,多途徑、多形式開展學生營養改善工作。供餐模式包括:學校食堂供餐。指由本校食堂為學生提供就餐服務。適合學生人數多和規模較大且學校食堂達到供餐要求的學校;企業供餐。指向具備資質的餐飲企業、單位集體食堂購買供餐服務,實行統一配送,適合地理位置相對集中、交通便利但不具備供餐條件的學校。實行企業供餐的,要以縣為單位,通過政府採購確定供應品種、供應商和價格,通過招標方式確定有資質的企業承擔食品製作和配送工作;家庭(個人)托餐。指由學校附近家庭或個人,在嚴格規範準入的前提下,承擔學生一伙食加工或配送服務,適合偏遠地區規模較小的學校或教學點且食堂設施配備達不到標準要求的學校。同時,要逐步探索“大校帶小校”的模式,由配有食堂、有供給能力的學校向周邊不具備供餐條件的學校提供就餐服務,確保供餐安全。
(二)供餐內容。為學生提供完整的午餐,包括,主食、副食、湯(粥)等,副食中考慮肉、蛋、奶、水果的供應;為學生提供早餐或課間餐,包括牛奶、雞蛋、麵包、水果等,確保每個學生每天一杯牛奶、一個雞蛋。試點縣可參照有關營養標準,結合學生體質狀況、當地飲食習慣和物產特點,科學選擇供餐內容、制定供餐食譜,做到合理搭配、營養均衡,保證營養和質量。對少數民族學生,要尊重飲食禁忌。
(三)供餐要求。供餐食品必須符合有關食品安全標準和要求,確保食品原料新鮮潔淨。鼓勵食品原料採購本地化,通過集中採購、與農戶簽訂食品原料供應協定等方式,妥善解決學校食堂副食品、蔬菜供應問題。鼓勵有條件的農村學校適度開展勤工儉學,補充食品原料供應,縣(區)政府應為學校開展勤工儉學提供土地、經費和技術等支持。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農村義務教育營養改善計畫由省政府統籌、設區市政府協調,縣(區)政府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各市、縣(區)政府要切實加強對農村營養改善計畫的組織領導,主要負責同志負總責,分管負責同志分工負責。設區市政府負責指導和協調本行政區域內農村學生營養改善工作;督促、審核試點縣實施方案的制定;對試點縣日常工作進行監督檢查;研究制定學生營養改善計畫應急預案;協調處理突發事件等。縣(區)政府是學生營養改善工作的行動主體和責任主體,負責制定本行政區域內學生營養改善工作實施方案和配餐指南,因地制宜地推進學生營養改善計畫的實施。試點學校負責計畫的具體落實,實行校長負責制,切實承擔起具體組織實施和相關管理責任。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做好食堂建設和設施設備配備,嚴格管理,規範操作,確保各個環節的食品衛生安全,妥善組織和管理好學生就餐。要充分發揮學生家長在確定供餐模式、配餐食譜和日常管理等方面的作用。各縣(區)政府應於2017年2月28日前,將具體實施方案、實施時間報所在設區市政府審核後送省教育廳備案。
(二)明確工作職責。各有關部門要協調配合、通力合作,共同推進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畫實施工作。教育行政部門牽頭負責工作的實施、指導和督促檢查,負責學校食品安全日常管理,配合相關部門進行食品安全檢查。財政部門負責落實資金投入,協同相關部門加強資金監管,提高經費使用效益。發展改革部門負責把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畫工作納入本級國民經濟社會發展規劃。衛生計生部門負責對學生營養健康水平的監測評估和營養配餐指導。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負責加強對食品生產、流通、餐飲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依法查處食品安全事故;負責核發營養餐供應企業、個體工商戶的食品生產或經營許可證。農業部門負責全省境內農產品生產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所供食用農產品種、養殖環節的監督檢查,按照雙隨機原則,加強監管。工商部門負責營養餐供應企業、個體工商戶的市場主體資格登記。監察機關負責對相關部門移交的責任人員進行問責。審計部門負責對營養改善計畫專項資金使用和管理情況進行定期審計。
(三)加強食品監管。試點縣政府要把學生營養改善計畫食品安全工作擺在首要位置,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開展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建立食品安全保障機制和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確保採購、儲存、加工、配送、分餐等各環節的食品安全。縣(區)政府要指定專門機構、落實專門人員負責農村義務教育營養改善計畫的食品安全工作。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要會同教育等部門與學校、供餐企業(單位)和托餐的個人簽訂食品安全責任書,並安排專人負責,加強對食品原料採購、餐具消毒、設備清潔等環節監督管理。建立食品供應準入制度,食品及原輔料供貨商,必須持有《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經營許可證》或《食品流通許可證》;供應學校的米、面、油、醬、醋等食輔材料必須是《食品生產許可證》獲證企業的產品。學校為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要認真履行主體責任,組織食品安全教育培訓,設立專門食品檢驗員(食品安全管理員)嚴把食品質量關。對進入食堂的原材料進行檢查和驗收,對採購或配送的食品查驗相關許可證(《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經營許可證》或《食品流通許可證》)、營業執照、產品合格證、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等證明材料,建立並落實食品及食品原料採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採購記錄製度。實行學校負責人陪餐制度。試點學校校長或學校管理人員要輪流陪餐(餐費自理),做好陪餐記錄,嚴把質量和安全關口。加強對食品及原輔材料供應商的監督檢查。定期對供貨商進行綜合評議,對不符合要求的供應商,一律取消其供貨資格。對米麵糧油蛋奶等大宗原材料實行“四統一”政府採購,即統一招標、統一採購、統一分配、統一運送,減少中間環節,降低採購成本,確保採購質量,從源頭和過程上做好食品安全監管,努力實現為學生提供“等值優質”食品的目標。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做到層層把關,責任到人,確保學生食品安全。
(四)改善就餐條件。試點縣要統籌農村中國小校舍維修改造長效機制資金、國中改造工程資金和農村義務教育薄弱學校改造計畫資金等各種義務教育工程項目資金,將學生食堂列為重點,優先建設,使其達到餐飲服務許可的標準和要求。食堂建設要本著節約、安全、衛生、實用的原則,嚴禁搞超標準、豪華建設。規模較小的農村學校和教學點,可根據實際改造、配備伙房和相關設施,為學生在校就餐提供基本條件。學校食堂應以服務師生為宗旨,堅持公益性原則,按照非營利要求,合理控制一伙食價格,實行成本獨立核算,學校不得在食堂提取任何費用,切實維護師生的合法權益。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學生食堂不得對外承包,凡已經對外承包的,應妥善處置經營權問題,終止經營契約,收回學校管理。試點縣政府要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為農村學校食堂統一聘用契約工,統一培訓合格後持證上崗,由縣級財政統一支付工資,嚴禁擠占學校日常公用經費。
(五)嚴格操作程式。試點縣政府要結合實際,制定中國小食堂供餐規範,明確數量、質量和操作標準。制定原料採購、食品配送、招標投標和經費管理辦法,確保規範化操作,精細化管理。對供餐企業和食品配送必須嚴格實行政府集中採購、公開招投標,堅決杜絕暗箱操作,確保食品質量,有效防範貪污受賄等違法違紀問題。採取多種方式,及時將工作方案、進展情況、運行結果向社會公示。加強運營監督管理,確保相關食品採購、保管等環節不出現漏洞。建立學生營養改善計畫管理流程和食品安全監控制度。對食品配送、收發涉及的時間、人員、數量、批次等要素詳細登記。食品儲存應符合國家相關規定。建立學生營養狀況監測評估制度,及時跟蹤了解學生營養改善情況,為營養改善工作績效評估提供科學依據。建立營養改善計畫安全管理應急機制,制定應急預案,做好校園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處置、應對和報告工作。試點縣和學校必須建立和完善校園食品衛生安全突發事件的管理應急機制,制定詳細的應急預案,明確突發情況下的應急措施,細化人員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調查、善後處理、輿情應對等具體工作方案,並組織演練,做到防患於未然。
(六)規範資金管理。試點縣政府要將財政補助資金納入國庫管理,實行分賬核算,集中支付,專款專用,嚴禁截留、擠占和挪用,確保資金全部用於學生。建立實名制學生信息管理系統,防止套取和冒領國家補助資金的行為。督促供餐單位和個人定期公布配餐食譜、數量和價格,嚴禁剋扣和浪費。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進一步加強財務管理,依法健全財務機構,配備專(兼)職財會人員,切實加強食堂會計核算,加強內控制度建設,定期公開學生營養改善經費賬目,確保資金使用安全、規範、高效。
(七)加強營養教育。市、縣(區)和有關部門要利用各種宣傳教育形式,向學生、家長、教師和供餐人員普及營養科學知識,培養科學營養觀念和飲食習慣。學校要嚴格落實國家教學計畫規定的健康教育時間,對學生開展營養健康教育,建立健康的飲食行為模式,使廣大學生能夠利用營養知識終身受益。實施學生營養改善計畫的縣和學校要建立專家工作組,加強營養配餐、科學飲食方面的指導和服務。鼓勵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等有關基層組織,以及企業、基金會、慈善機構,在縣、鄉政府的統籌下,積極參與推進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工作,在改善就餐條件、創新供餐方式、加強社會監督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學校要設立膳食管理委員會,由工會幹部、學生代表、學生家長代表、教師代表等組成,具體行使食堂的監督、檢查等職能。
(八)做好宣傳工作。市、縣(區)政府和有關部門要利用各種媒體,採取多種形式,向社會準確、深入宣傳這項惠民政策。要高度注重輿論分析,廣泛聽取社會各方面意見和建議,及時改進工作。要認真總結、宣傳推廣典型經驗,努力營造全社會共同支持、共同監督和共同推進的良好氛圍,使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畫真正成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和陽光工程。
河北省教育廳 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北省財政廳 2017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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