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國務院建立健全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若干意見的實施意見

《甘肅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國務院建立健全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若干意見的實施意見》是甘肅省人民政府於2015年4月16日頒布的一項政府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甘肅省人民政府關於貫徹國務院建立健全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若干意見的實施意見
  • 地區:甘肅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建立健全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69號)精神,加快構建全省糧食安全保障體系,進一步明確各地維護全省糧食安全的責任,結合我省實際,現就落實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提出以下意見。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省政府各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建立健全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69號)精神,加快構建全省糧食安全保障體系,進一步明確各地維護全省糧食安全的責任,結合我省實際,現就落實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提出以下意見。
一、深刻認識新形勢,強化糧食安全責任
(一)立足省情糧情,切實增強糧食安全意識。我省自然條件嚴酷,受耕地少、水資源短缺、自然災害頻發等因素制約,糧食生產基礎薄弱。近年來,省政府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的決策部署,積極履行糧食生產、流通和儲備責任,糧食工作總體情況較好。但是,隨著我省糧食生產實現“十一連豐”,一些地方存在放鬆糧食生產、忽視糧食流通的現象,自覺承擔維護糧食安全責任的意識有待進一步加強。各地、各部門要充分認識確保糧食安全的極端重要性和複雜性,進一步增強大局意識、責任意識,把保障糧食安全放在經濟社會發展的突出位置,作為保障民生工作的基本任務,常抓不懈,毫不動搖。
(責任單位:省政府各部門,各市州人民政府)
(二)明確工作職責,分級落實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省長對全省糧食安全負總責。省政府承擔保障全省糧食安全的主體責任,全面加強糧食生產、儲備和流通能力建設。各級政府要建立政府負總責、部門抓落實、生產保底線、儲備保應急、流通保平衡的糧食安全責任體系。
各級政府在維護全省糧食安全方面承擔的責任是:穩定發展糧食生產,鞏固和提高糧食生產能力;落實糧食扶持政策,抓好糧食收購,保護農民種糧積極性;管好地方糧食儲備,確保儲備糧數量充足、結構合理、質量良好、調用高效;實施糧食收儲供應安全保障工程,加強糧食流通能力建設;深化國有糧食企業改革,促進糧食產業健康發展;完善區域糧食市場調控機制,維護糧食市場穩定;健全糧食質量安全保障體系,落實監管責任;大力推進節糧減損,引導城鄉居民健康消費。
(責任單位:各市州人民政府)
政府相關部門在維護全省糧食安全方面承擔的主要責任分別是:發展改革部門負責糧食總量平衡、巨觀調控和流通能力建設。財政部門負責落實糧食生產、儲備、流通等保障糧食安全所需資金,及時足額安排糧食風險基金。農牧部門負責鞏固和提高糧食生產能力,保護並調動農民種糧積極性。水利部門負責農田水利建設,實施農業節水工程。國土資源部門負責落實耕地保護制度,推進耕地質量建設。環保部門負責土地污染監測和指導治理,防止糧食污染。質監、工商部門負責健全糧食質量安全保障體系,落實糧食質量安全監管責任。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建立超標糧食處置長效機制,禁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糧食進入口糧市場。糧食部門負責糧食巨觀調控、地方儲備糧管理、市場監管、流通能力建設和行業發展。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國土資源廳、省環保廳、省水利廳、省農牧廳、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糧食局)
二、鞏固和提高糧食生產能力,切實保護農民種糧積極性
(三)強化保護措施,堅決守住耕地紅線。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確保現有耕地面積基本穩定、土壤質量不下降。規範耕地占補平衡,嚴格實行耕地“占一補一”、“先補後占”和“占優補優”。切實加強耕地及基本農田質量建設,採取綜合措施提高耕地基礎地力,提升產出能力。對占用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的,實行剝離耕作層土壤再利用制度,開展補充耕地土壤改良和培肥。嚴格執行政府領導幹部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離任審計制度。
(責任單位:省國土資源廳、省農牧廳、省審計廳,各市州人民政府)
(四)加快建設高標準農田,提高糧食產出率。按期完成甘肅省高標準農田建設規劃確定的建設任務。建設一批旱澇保收、高產穩產的口糧田,穩定和提高糧食自給率。加強農田水利建設,實施農業節水重大工程,不斷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大規模改造中低產田,把產糧大縣建成糧食核心產區,努力增加糧食產量。
(責任單位:省國土資源廳、省農牧廳、省水利廳,各市州人民政府)
(五)加大科技創新,提高糧食生產科技水平。將提高糧食單產作為主攻方向,加大財政投入,鼓勵引導社會資本參與糧食生產科技創新與推廣運用,努力提高科技對糧食生產的貢獻率。培育和推廣“高產、優質、多抗”糧油品種。積極發展以全膜雙壟溝播為主的旱作農業技術,以膜下滴灌、壟膜溝灌為主的農田高效節水技術,突出玉米、馬鈴薯等高產作物,創建糧食高產萬畝示範片,推進國家級旱作農業示範區建設。擴大馬鈴薯脫毒種薯覆蓋面,大力推廣適宜主糧化的品種,把我省建成馬鈴薯主糧化國家主產區。加快選育一批耐寒、抗旱、抗病的小麥新品種,對現有的一些主推品種開展提純復壯,提高口糧自給率。推廣特色、優質的小雜糧生產技術,加快推進小雜糧產業化發展。加快發展農業機械化,強化農機農藝深度融合,實現糧食作物品種、栽培技術和機械裝備的集成配套。建立基層農技推廣機構和人員績效考核激勵機制。
(責任單位:省農牧廳、省財政廳、省科技廳,各市州人民政府)
(六)科學利用農業資源,增強糧食可持續生產能力。大規模開展糧食高產創建和綠色增產模式攻關,集成推廣高產、高效、可持續的技術和模式。推廣節能技術和測土配方施肥,合理開發農業資源,堅決制止過量使用化肥農藥和超采地下水等行為。推廣循環農業技術,提高糧食生產資源利用效率。大力推進機械化深松整地、保護性耕作、施用有機肥和秸稈還田,加快實施土壤有機質提升補貼項目。鼓勵發展油橄欖、核桃等木本油料,拓寬糧油供給來源。加強農業氣象災害防禦、有害生物和病蟲害防控等防災減災體系建設。
(責任單位:省農牧廳、省財政廳、省科技廳、省水利廳、省氣象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七)加快轉變發展方式,建立新型糧食生產經營體系。積極培育種糧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等新型糧食生產經營主體,對其用於晾曬、烘乾、倉儲、加工等配套設施的建設用地、儲糧設施、生產經營所需資金、技術和信息等服務給予支持。加快建立健全承包土地經營權流轉市場,鼓勵農戶在自願的前提下,將承包土地經營權流轉給新型糧食生產經營主體。在流轉過程中,要避免“非糧化”,堅決禁止“非農化”。採取財政扶持、信貸支持等措施,推行合作式、訂單式、託管式等糧食生產經營服務模式,積極發展糧食社會化服務。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具備條件的經營性服務組織承擔糧食領域公益性服務。
(責任單位:省農牧廳、省財政廳、省國土資源廳、省糧食局,農發行甘肅省分行,各市州人民政府)
(八)落實和完善糧食扶持政策,切實保護種糧積極性。認真完善和落實糧食補貼政策,提高補貼精準性、指向性。逐步推進糧食直補與糧食生產者掛鈎,與高產、優質的糧食品種掛鈎。新增糧食補貼要向糧食主產縣傾斜,向新型糧食生產經營主體傾斜。加強補貼資金監管,確保資金及時、足額補貼到糧食生產者手中。引導和支持金融機構為糧食生產者提供信貸等金融服務。完善農業保險制度,對糧食作物保險給予支持。
(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農牧廳,甘肅保監局、農行甘肅省分行、農發行甘肅省分行、各市州人民政府)
(九)利用多種渠道,努力提高種糧比較收益。完善糧食生產、流通、消費市場信息傳導機制,引導糧食價格保持在合理水平,穩定糧食生產者市場收益。鼓勵和引導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與糧食生產者建立緊密的利益聯結關係,採取訂單收購、保底收購、股份分紅、利潤返還等方式,促進上下游產業的聯合和一體化發展。突出扶持玉米、馬鈴薯等大宗糧食作物的加工轉化,讓糧食生產者分享加工銷售的收益。健全重要農資儲備制度,穩定農資價格。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農牧廳、省糧食局、省供銷社,各市州人民政府)
三、落實糧食儲備規模,進一步加強儲備糧管理
(十)高度重視糧食儲備工作,堅決落實糧食儲備規模。嚴格按照國家有關部門下達我省的儲備規模,省、市、縣三級要在規定時限內落實地方糧食儲備。在國家下達我省地方儲備糧規模內,先期建立應急成品糧儲備和應急小包裝食用植物油儲備,確保市州級政府所在地和價格易波動地區的成品糧油儲備達到最低市場供應量。各市州政府要定期將糧食儲備品種、數量和布局等信息報送省糧食行政主管部門。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糧食局,農發行甘肅省分行,各市州人民政府)
(十一)創新糧食儲備機制,提高應急保障能力。不斷完善省級儲備糧“動態經營、滾動發展”的管理機制,增強糧食調控的針對性和時效性。探索建立政府儲備和社會儲備相結合的分梯級糧食儲備新機制。通過運用財政、金融、投資等政策手段,建立政府掌控的社會糧食周轉儲備。在堅持政府對儲備糧所有權、動用權和監管權不變前提下,創新經營管理機制,鼓勵符合條件的多元市場主體參與政府糧食儲備相關工作。嚴格執行糧食經營、加工企業最低最高庫存制度,鼓勵企業保持合理商品庫存。建立地方糧食儲備和中央糧食儲備協調機制,充分發揮調控市場、穩定糧價的協同效應。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糧食局,農發行甘肅省分行、中儲糧蘭州分公司,各市州人民政府)
(十二)加大政策落實力度,健全儲備糧保障機制。進一步最佳化儲備糧布局和品種結構,落實儲備糧費用和利息補貼、動用和輪換價差補貼,根據市場變化適時調整儲備糧費用和利息補貼標準。農發行甘肅省分行要按照糧食儲備貸款管理規定,積極提供儲備糧收購、輪換和應急供應等貸款支持。糧食倉儲設施建設與維修改造,要與當地儲存的儲備糧規模相適應。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糧食局,農發行甘肅省分行,各市州人民政府)
(十三)嚴格落實管理制度,確保儲備糧安全。按照高效靈活、運作規範、監管到位、保障有力的原則,進一步完善糧食儲備管理制度,明確相關部門和企業責任。不斷完善庫存、質量和輪換監管機制,確保數量真實、質量良好、儲存安全。穩步推進集中和統一規範管理,增強糧食儲備調控能力。強化日常監管,確保糧食儲備各項管理措施落實到位。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糧食局,農發行甘肅省分行,各市州人民政府)
四、增強糧食收儲能力,加快糧食流通現代化建設
(十四)加強糧食倉儲物流設施建設和管理,夯實糧食流通發展基礎。組織實施糧食收儲供應安全保障工程,將糧食倉儲物流設施作為重要農業基礎設施抓緊建設。創新投融資方式,引導社會資本積極參與,儘快建成與本地區糧食收儲規模和保障供應要求相匹配,布局合理、功能齊全的倉儲物流體系。將糧庫建設項目納入同級政府重點項目,優先安排建設用地和建設資金,加快征地和項目審批進程。加快糧食“危倉老庫”維修改造。落實糧食倉儲設施項目配套資金,確保到2016年全面完成國家下達我省的建倉任務。建立國有糧食倉儲物流設施保護制度,確保糧食倉儲設施數量增加、功能提升、用途不變。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國土資源廳、省糧食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十五)發揮龍頭帶動作用,積極發展糧食物流網路。加快糧食物流產業園區建設,加大省內糧食物流節點功能改造提升力度,完善基層糧食物流終端布局,形成“點線結合、覆蓋全省、連結全國”的現代糧食倉儲物流網路。大力推廣散糧、成品糧集裝化物流方式,引導購銷運企業聯合運營,打造跨區域的糧食物流通道。將糧油供應網路建設納入各地城鎮建設規劃和商業網點規劃。以蘭州國家糧食交易中心為載體,完善糧食交易中心功能,加快聯網競價交易平台建設,推進政策性糧食聯網交易。市州政府所在地或大型糧食貿易集散地要培育一批公益性成品糧批發市場。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國土資源廳、省糧食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十六)推進信息化建設,提升糧食流通現代化水平。加快推進糧食安全信息化網路平台、調控交易信息系統、監測預警信息系統、應急指揮信息系統、倉儲管理信息系統、質量安全追溯信息系統等項目建設,建成“數位化政務、精準化業務、電子化商務、網路化服務”的糧食流通管理信息化體系,全面提升糧食流通現代化水平。(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工信委、省糧食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五、堅持改革創新,促進糧食產業健康發展
(十七)深化國有糧食企業改革,培育發展新型糧食流通主體。加快推進國有糧食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最佳化資產結構,增強發展活力,提高經濟效益,妥善解決國有糧食企業欠繳職工社會保障金、歷史性虧損掛賬等遺留問題。除各級儲備糧管理企業和軍糧供應企業保持國有獨資或控股外,其他國有糧食企業要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糧食經濟,培育國有資本與集體資本、非公有資本交叉持股的新型市場主體,推進國有糧食企業集團化、規模化和產業化發展。支持民營糧食企業和糧食經紀人發展。鼓勵糧食企業利用期貨市場規避經營風險。鼓勵糧食企業加強對外合作,培育具有國際國內市場競爭力的大型糧食企業集團,努力構建多元主體共同發力、保障糧食安全的新格局。
(責任單位:省糧食局、省政府國資委、省財政廳,各市州人民政府)
(十八)延伸糧食流通產業鏈,推動糧食產業升級。發展壯大糧食類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促進生產要素向優勢企業集聚。支持糧食企業推廣套用先進技術裝備,進行技術改造升級。開展現代糧倉科技套用示範。將主食產業化作為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民生工程,鼓勵企業延伸糧食加工產業鏈,開發新型優質健康糧食產品。以居民日常消費的饅頭、麵條等方便食品及熟食品種為經營主業,扶持建設80個“主食廚房”。鼓勵大中型主食加工企業發展倉儲物流冷鏈設施,向鄉鎮和農村延伸生產行銷網路。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工信委、省糧食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六、搞好糧食供需平衡,保障區域市場基本穩定
(十九)發揮市場調節作用,完善糧食調控機制。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糧食市場體系,不斷加強和完善糧食調控機制,有效發揮糧食購銷、儲備吞吐、加工轉化的調節作用和財政補貼的導向作用。按照企業自願參與、政府適當補償原則,選擇一批骨幹糧食加工轉化企業納入糧食市場調控體系。積極爭取國家政策性糧食的調入和市場投放。認真執行糧食進出口政策。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糧食局、蘭州海關、甘肅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二十)抓好糧食收購,確保應收盡收。根據糧食種植布局和交通條件,健全完善糧食收購網點,方便農民售糧。在繼續發揮國有糧食企業主導作用的基礎上,鼓勵和引導多元市場主體嚴格執行收購政策,敞開收購農民餘糧,增加農民種糧收益。加大對符合貸款條件企業自主收購糧食的支持力度。
(責任單位:省糧食局,農發行甘肅省分行,各市州人民政府)
(二十一)加強糧食產銷合作,夯實省際間貿易基礎。按照“政府推動、部門協調、市場機制、企業運作”的原則,建立更加緊密穩定的省際間產銷關係,進一步拓寬合作領域、擴大合作規模、豐富合作內容,購進省內短缺糧源,把特色、優勢糧食銷往省外。按照互惠互利的原則,支持企業到省外糧食主產地區投資建設糧源基地和倉儲物流設施,鞏固省際間糧食貿易基礎,支持省外糧食主產地區企業到我省建設倉儲物流設施和行銷網路。
(責任單位:省糧食局、省財政廳,各市州人民政府)
(二十二)最佳化布局結構,加快糧食應急供應保障體系建設。加快推進應急供應、軍糧供應、成品糧儲備、放心糧油、主食產業化“五位一體”融合發展,2017年底前,建成布局合理、設施完備、運轉高效、保障有力的糧食應急供應保障體系,確保嚴重自然災害或緊急狀態時的糧食供應。每個鄉鎮(街道)應至少有1個應急供應網點、市縣級政府所在地人口集中的社區每3萬人應至少有1個應急供應網點。依託軍糧供應網路,建成1個省級和14個市州級成品糧油配送中心,並配套相應的應急加工、儲備、運輸設施設備。採取企業自願、政府認定、簽訂契約的方式,支持符合條件的糧食加工和經營企業承擔應急供應任務。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商務廳、省糧食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二十三)健全糧食調統機制,加強糧食監測預警。健全糧食生產、流通、加工和消費調查統計體系,完善產糧大縣糧食產量抽樣調查制度,確保調查數據及時準確。落實糧食經營信息統計報告制度,督促各類涉糧企業按照糧食流通統計制度的規定,建立經營台賬,定期向糧食行政管理部門報送統計數據。發揮物聯網、大數據信息技術在糧食監測預警中的作用,加強糧食市場監測、分析和信息發布。
(責任單位:省糧食局、省統計局、省農牧廳,各市州人民政府)
(二十四)嚴格依法治糧,維護糧食市場秩序。加強糧食流通監督檢查隊伍建設,建立健全糧食市場監管制度,加快建立糧食經營企業信用體系和糧食市場監管協調機制,全面推進依法治糧。加強對糧食市場、政策性糧食購銷等方面的監督檢查,嚴厲打擊“轉圈糧”和“打白條”、壓級壓價等坑農害農行為,堅決打擊囤積居奇、哄抬糧價、以次充好、摻雜使假、計量作弊等擾亂糧食市場秩序的行為。接受國家有關部門委託,做好行政區域內中央儲備糧等中央事權糧食庫存檢查工作。
(責任單位: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糧食局,農發行甘肅省分行、中儲糧蘭州分公司,各市州人民政府)
七、強化源頭治理,全面落實質量安全監管責任
(二十五)加強源頭治理,防止糧食生產污染。土壤受污染嚴重地區要採取耕地土壤修復、調整種植結構、劃定糧食生產禁止區等措施,從源頭上防治糧食污染。健全化肥、農藥等農業投入品監督管理制度,大力推廣高效肥和低毒低殘留農藥。建立耕地土壤環境監測網路,加快建成農村垃圾、農藥包裝廢棄物、污水等收集處理系統,有效解決耕地面源污染問題。
(責任單位:省環保廳、省農牧廳、省國土資源廳、省建設廳,各市州人民政府)
(二十六)健全糧食質量安全保障體系,有效管控質量安全風險。加大糧食質量安全檢驗監測硬體設施投入,提高技術力量和檢測能力。完善糧食質量安全標準體系,實行從田間到餐桌的全過程監管制度。加強監測預警,嚴防發生區域性、系統性糧食質量安全風險。加強對農藥殘留、重金屬、真菌毒素超標糧食的管控,建立超標糧食處置長效機制,禁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糧食進入口糧市場,保障人民民眾“舌尖上的安全”。到2015年年底前扶持建成1500個“放心糧店”,到2018年年底在城鄉普遍建立“放心糧油”供應網路。建立健全糧食產地準出制度、質量標識制度和質量安全追溯制度。
(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農牧廳、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糧食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二十七)落實糧食質量安全監管責任,強化糧食質量監管。嚴格實行糧食質量安全監管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落實地方政府屬地管理和生產經營主體責任。加強基層糧食質量安全監管,強化縣鄉兩級監管責任。深入開展糧食質量安全治理整頓,完善不合格糧食處理和有關責任者處罰機制。
(責任單位:省質監局、省糧食局,各市州人民政府)
八、引導公眾健康消費,大力推進節糧減損
(二十八)加強愛糧節糧宣傳教育,制止糧食浪費行為。深入開展愛糧節糧宣傳教育,大力普及營養健康知識,引導城鄉居民養成講健康、講節約的糧食消費習慣,營造厲行節糧的濃厚社會氛圍。推行科學文明餐飲消費方式,廣泛開展“節約一粒糧”活動,加強對餐飲業和單位食堂等的引導和監督,大力倡導“光碟行動”,制止糧食浪費行為。各地、各部門要率先垂範,杜絕糧食浪費。
(責任單位:省政府各部門,各市州人民政府)
(二十九)推廣科學節糧技術,全面實施節糧減損。在糧食生產、流通、消費領域全面推廣節糧減損新設施、新技術和新裝備,大幅度降低糧食損耗。加快現有糧食倉儲設施改造升級,鼓勵新增設施使用綠色儲糧技術。大力推廣農戶科學儲糧。督促糧食加工企業合理控制加工精度,避免過度加工造成糧食浪費和營養流失,提高成品糧出品率和副產品綜合利用率。
(責任單位:省糧食局、省財政廳、省科技廳、省農牧廳、省工信委,各市州人民政府)
九、加強組織領導,強化保障措施和監督考核
(三十)強化糧食安全保障措施,建立保障區域糧食安全的長效機制。建立省級糧食安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統籌解決糧食安全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各級政府要按照保障糧食安全的要求,落實職責任務,形成省、市(州)、縣(市區)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門齊抓共管、上下聯動落實糧食安全責任的工作機制。
(省政府各部門,各市州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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