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加強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工作的決議

2005年9月23日省十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甘肅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加強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工作的決議
  • 頒布單位:甘肅省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2005.09.23
  • 實施時間:2005.09.23
甘肅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省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關於全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情況的報告》。會議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實施以來,全省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和組織在教育、服務、管理、矯治、最佳化環境等方面,採取多種措施,實行綜合治理,做了大量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但當前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形勢依然嚴峻,面臨許多亟待解決的問題,進一步加強預防工作仍然是一項十分緊迫的任務。為此,特作如下決議: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級政府、司法機關和社會團體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從堅持以人為本、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認識預防工作的重要性。要加強對預防工作的領導,理順體制,整合力量,真正形成牽頭有力、各負其責、全社會齊抓共管的格局。在全社會深入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宣傳教育活動。加強對新形勢下未成年人違法犯罪新情況、新特點、新問題的分析研究,制定有效措施,強化指導和監督檢查。
二、深化教育改革,強化素質教育。要堅持德智體全面發展的教育方針,加強德育教育,克服片面追求升學率的傾向,教書與育人並重,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四有"新人。要進一步加強法制教育,探索有效方法,增強針對性。要在加快普九步伐的同時,大力發展普通高中和職業教育,使大多數國中畢業生能夠接受高中階段教育。
三、加強綜合治理,落實齊抓共管。著力構築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預防機制,將預防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總體規劃,重視青少年維權崗建設,完善司法保護體系,促進預防工作的深入開展。大力加強社區工作和發揮農村黨支部、村委會的作用,在全社會形成關愛未成年人的氛圍。
四、加大治理力度,營造健康有益的社會文化環境。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和組織,要落實監管責任制,強化對文化市場和娛樂場所的清理整頓,嚴厲打擊"黃、賭、毒",加強對網咖的監管。要重視對健康有益的文藝作品的創作與推廣,在未成年人中開展遠離不良文化的宣傳教育活動。要加快青少年文化陣地建設,制定優惠政策,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提供良好的活動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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