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甘孜藏族自治州統計局
- 機構隸屬: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 機構性質:政府職能
- 機構職能:統計工作
統計局
簡介
職能
(一)增加能源統計、服務業統計和社會發展統計以及其他需要依法納入統計方面的有關職責。
(二)加強對全州各縣、各部門統計工作的指導和綜合協調,加強對統計調查項目、統計標準和統計數據發布的監督和管理。
二、甘孜藏族自治州統計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統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以及統計制度、統計標準。承擔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州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的責任。
(二)建立健全全州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組織實施全州國民經濟核算制度,核算全州地區生產總值,整理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開展分析研究,指導、監督各縣國民經濟核算工作。
(三)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等國民經濟行業以及能源、投資、人口、收入、科技、社會發展 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領域的統計調查,牽頭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房屋、旅遊、教育、衛生、郵電、交通運輸、社會保障、公用事業、對外貿易、對外經濟等全州基本統計資料。
(四)組織實施人口、經濟、農業等普查和重大國情國力專項調查,組織實施全州投入產出調查。
(五)建立健全全州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依法對縣、州級部門重要統計數據進行審核、監控和評估,組織指導統計基層基礎建設。
(六)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和預測,定期發布全州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向州委、州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諮詢建議,向社會公眾提供統計信息服務。
(七)協助管理各縣統計局正副局長,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管理全州統計專業資格考試、職務評聘和從業資格認定工作,監督管理各縣統計局由上級財政或統計部門劃撥的統計經費。
(八)組織制定全州統計資料庫、統計網路的基本標準和運行規則,建立健全州統計信息共享制度,指導各縣統計信息化建設。
內設機構
(一)甘孜藏族自治州統計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協調政務工作。承擔文秘、會務、財務、機要、保密、檔案等日常運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工作;承擔機關後勤服務工作。
(二)甘孜藏族自治州統計局政策法規科(甘孜州統計執法支隊)。
擬訂全州統計重大業務的政策措施;監督檢查國家、省統計制度、統計標準的貫徹執行情況;負責全州統計法制工作計畫的制定和實施,組織開展統計法規執行情況的檢查工作,並按分級負責的原則,調查、督辦、審理、查處和複議全州統計違法案件;負責對全州鄉以下行政區劃代碼的編制工作。
(三)甘孜藏族自治州統計局綜合核算統計科。
組織實施國民經濟綜合統計、核算統計、民族統計、人口抽樣調查、勞動力調查、工資統計、城鎮住戶調查、投入產出調查、民營經濟統計監測、勞動 工資專項調查;負責對外提供綜合性統計數據;負責全州統計數據 目標考核工作;
(四)甘孜藏族自治州統計局工業經濟統計科。
組織實施工業、固定資產投資、交通、建築業和房地產統計;負責對達到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的驗收審定工作;會同相關部門對州內重點項目的統計監測工作;開展統計分析,及時、準確、全面的為州委、州政府和相關管理部門決策提供信息和數據。
(五)甘孜藏族自治州統計局農村經濟統計科。
組織實施全州農業普查、農林牧漁業統計、農村勞動力轉移、農村能源消耗情況、農村社會經濟基本情況、農村住戶抽樣調查和貧困監測抽樣調查、農 村經濟核算統計、鄉鎮信息等的統計;開展統計分析,及時、準確、全面的為州委、州政府和相關管理部門決策提供信息和數據。
(六)甘孜藏族自治州統計局能源統計科。
組織實施全州能源基本狀況統計調查,對節能降耗、單位GDP能耗、資源循環利用等進行統計監測;開展統計分析,及時、準確、全面的為州委、州 政府和相關管理部門決策提供信息和數據。
(七)甘孜藏族自治州統計局貿易服務業統計科。
組織實施全州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以及商品市場運行狀況的統計調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關統計調查數據,對有關數據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檢查指導相關專業統計基礎工作;開展統計分析,及時、準確、全面的為州委、州政府和相關管理部門決策提供信息和 數據。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州紀委、監察局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及人員編制按甘委辦〔2008〕20號檔案規定執行。
機關工勤人員控制數3名。
其他事項
六、附則
本規定由中共甘孜州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甘孜州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