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調整
(一)將原州鄉鎮企業局(州經濟委員會、州工業經濟局、州中小企業局)的職責整體劃入州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二)將原州鄉鎮企業局(州經濟委員會、州工業經濟局、州中小企業局)承擔的牽頭協調全州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職責劃給州商務和經濟合作局,研究制定電力等能源行業規劃職責劃給州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煤礦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劃給州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三)將原州政府無線電管理處的職責整體劃入州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四)取消已由州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五)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工業化和城鎮化聯動、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生產性服務業發展,加強產業園區牽頭服務,統籌全州中小企業協調發展,加快軟體和信息服務業發展,推進全州信息化建設。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工業經濟、信息化和無線電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實施西部大開發戰略等有關工業經濟的政策措施,擬訂全州工業經濟、中小企業、信息化和無線電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並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組織推動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工業化與城鎮化聯動,推進全州工業結構布局和調整。
(二)擬訂和實施全州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工業強州戰略,參與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 展規劃。制定並組織實施工業(不含能源,下同)、中小企業和信息化相關行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產業政策,擬訂行業技術規範與行業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三)監測、分析經濟運行態勢和質量,建立全州工業經濟運行預警機制,擬訂中、近期經濟運行目標、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 重大問題,負責電力、天然氣等重要物資綜合調控、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協調工作,負責州級醫藥儲備的監督管理,負責全州農畜產品、中藏藥、旅遊紀念品等各類企業加工環節的指導與管理;承辦年度工業經濟目標責任考核。
(四)負責全州產業園區建設發展的牽頭服務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產業園區、產業集群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產業園區合理布局,負責推進重點產業園區建設發展,推進園區公共配套設施建設,組織實施產業園區公共服務平台項目計畫。
(五)負責全州企業技術改造推進工作,組織制定並實施全州企業技術改造投資規劃和政策,制定並發布全州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引導目錄。按照規 定許可權上報、審批、核准和備案規劃內全州技術改造項目。組織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申報國家、省有關專項計畫,對重點技術改造項目實施監督。
(六)負責全州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制定鼓勵企業技術創新的政策措施,指導企業技術創新、技術引進,編制下達全州企業技術創新項目計畫並組織實施。按照規定程式會同有關部門組織企業技術中心申報、認定和建設管理工作。
(七)負責全州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節能降耗、清潔生產和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工作,協調推進工業化與生態環境協調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實施相關重大示範項目和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承擔全州工業節能監督工作。
(八)負責推進企業信用制度建設,負責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和融資體系建設並實施行業監管,制定工業(中小企業)發展資金等財政專項資金使用計 劃,協調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生產運行等涉及財政、信貸、稅收、保險等方面問題,指導企業直接融資工作,參與工業企業上市培育工作。
(九)負責重大工業經濟政策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指導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改組改造、兼併重組,負責企業治亂減負工作。指導企業經營管理人 員、專業技術人員培訓。負責全州龍頭骨幹企業的培育和中小企業發展的指導推進工作。綜合協調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
(十)負責對全州工業實施行業管理,制定並組織實施相關政策措施,擬訂新材料、節能環保、生物醫藥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加快農產品加工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參與推進農業產業化和新農村建設。
(十一)統籌推進全州信息化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相關政策,指導部門、企業、農村信息化、電子政務、電子商務和物聯網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面向社會服務網路的互聯互通和信息資源共享。指導工業、信息化和無線電領域的社會中介組織發展。
(十二)負責全州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劃、協調和管理,組織相關部門制定通信管線規劃並承擔相應的管理工作,協調電信市場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 重大事項。負責無線電應急通信技術保障工作,組織、協調全州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和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指導信息安全防範工作,參與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十三)統一配置和管理全州無線電頻譜資源,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負責無線電電磁環境保護工作,負責無線電監測、檢測和干擾查處,協調軍地間和跨區域間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
(十四)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對外開放和利用外資的政策建議,參與區域經濟合作,承接產業轉移工作,指導和推動工業和信息化企業對外交流合作及兼併、重組。
(十五)承擔州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六)承辦州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甘孜州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設10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政務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機關文秘、會務、機要、檔案、保密、安全、信訪、綜治、維穩工作;負責機關績效管理及重要事項的督查和 年度目標任務的制定、分解、督辦;編報部門預決算,負責機關財務和資產管理;負責直屬單位財務、資金的監督管理;承辦有關行政審批事項;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系統培訓和宣傳工作。
(二)發展規劃科。
貫徹執行國家工業和信息化產業政策,擬訂產業準入條件並組織實施;負責產業政策確認,組織申報淘汰落後產能專項資金項目;擬訂有關工業經濟、信息化和無線電管理的政策和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指導其社會中介組織發展;組織實施工業經濟和信息化發展的重大戰略研究,組織擬訂促進新型工業化發展的 政策建議;承擔本系統、本部門推進依法行政工作,承擔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調解工作;編制工業經濟、信息化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各縣工業發展規劃編制工作,提出推進工業經濟結構和布局調整方案,擬訂推進重要產業區域的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參與區域總體發展規劃、專項發展規 劃和重大產業布局規劃的編制;擬訂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技術規劃、產品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進重點產品、技術、企業、產業鏈培育建設;推進相關重點項目和技術合作。
(三)經濟運行科。
負責經濟運行綜合管理,監測、分析工業經濟運行態勢和質量;擬訂年度工業經濟責任目標並監督實施;負責工業經濟重大政策執行情況的績效評估、 工業經濟信息收集、發布和系統信息網建設;負責電力、天然氣等重要物資的綜合調控、緊急調度和交通運輸協調,組織協調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工業和信息化應急管理;牽頭全州大件運輸協調工作;協調企業生產中涉及財政、金融、稅收等方面問題,搭建工業企業信貸資金的融資平台,指導企業融資公共服務平台建 設;指導工業企業直接融資和通過多層次資本市場融資,參與工業企業上市培育和獎勵;推進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建設;負責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備案工作,指導中小企業信用擔保行業自律組織建設。
(四)產業促進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產業園區、產業集群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協調解決有關問題;負責推進重點產業園區建設發展;推進園區公共配套設施建設,組織實 施產業園區公共服務平台項目計畫;承擔產業園區發展監測運行分析,提出政策建議;組織開展工業和信息化領域項目招商引資和區域經濟合作與交流,擬訂利用外資政策措施;組織、指導企業開拓市場、跨區域合作、兼併重組,承接產業轉移工作。
(五)技術創新科。
負責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管理,組織企業技術改造推進工作,擬訂企業技術改造投資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建議; 按規定許可權審核、上報和備案規劃內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組織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申報國家有關專項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相關企業技術改造項目享受優惠政策的確認;負責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擬訂企業技術創新政策,組織推動產學研聯合和重大關鍵平台共性技術攻關;組織申報國家、省、州重大技術創新項目,編制企業 技術創新項目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企業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的鑑定、驗收;牽頭推進工業設計;組織引入風險投資;推進工業品牌戰略的實施,指導州內名牌產品和馳名商標創建工作;指導工業企業加強質量管理和標準化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省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技術標準和規範;綜合分析市場動態和發展趨勢,擬訂工 業企業開拓市場和產品促銷的政策措施,支持企業鞏固和擴大市場份額,組織、指導工業領域運用“兩個市場”尤其是走出去戰略的實施和會展等市場拓展活動。
(六)冶金建材科。
負責工業和信息化節能降耗、循環經濟發展、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水資源節約與污染治理、應對氣候變化及低碳經濟發展工作;負責企業技術改 造項目節能評估審查,監管考核重點用能企業節能工作;組織申報中央、省財政節能技術改造獎勵資金項目;承辦工業節能降耗和清理“高耗能、高污染”行業工作;會同相關部門做好工業企業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負責實施礦業等有色金屬、建材的行業管理,組織編制並實施行業發展規劃;監測分析行業運行態勢,研究、 協調產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指導行業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推廣套用;負責重大技術裝備行業管理,組織編制並實施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負責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基地建設,組織申報重大科技專項;負責黃金開採企業行業監督管理工作。
(七)電力科。
負責電力運行調度管理;擬訂電力運行調控目標和方案,監測分析電力運行態勢,平衡電力資源;負責電力資源配置和直購電、留存電量協調工作,指導、協調電力生產調度和併網管理,推進電力需求側管理;實施供電營業等電力許可;協調處理電力運行中的重大問題。
(八)企業科。
統籌中小企業和重點非公有制企業協調發展;負責中小企業發展規劃和龍頭企業的培育;指導企業實施改組改造和兼併重組,建立工業企業現代企業制 度;擬訂鼓勵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進小企業創業平台建設,開展小企業創業基地建設;指導小企業創業輔導培訓;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規範中小企業服務市場;指導和促進創業投資發展;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經濟、信息化領域的生產性服務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擬訂相關支持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協調重點產業相關產品配套、外包、流通、物流、生產資料市場等重點領域的發展,跟蹤推進重大項目建設,組織參與產業、企業的調整和重組;負責全州農產品加工業發展的綜合協調工作,監測行業運行態勢,擬訂行業支持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編制並實施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技術標準、技術規範;指導農產品加工業產 品質量安全和標準化工作;負責農產品加工示範企業和示範基地建設工作;負責旅遊工藝品開發工作;組織評審“省工藝美術大師”和申報“中國工藝美術大師”;負責醫藥行業管理,編制行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監測行業運行態勢,擬訂支持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藥品儲備管理,組織實施重大災情、疫情、 軍需、戰備等情況下藥品的緊急調度;負責監控化學品的管理工作;指導民族民間手工藝業發展,研究制定相關政策措施;組織協調企業治亂減負工作。
(九)電子信息科。
負責軟體與信息服務業行業管理;組織實施行業發展規劃和技術標準、規範;組織申報國家、省電子信息產業、產品發展項目,推進全州電子信息產品 發展,推進軟體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組織申報國家、省有關軟體信息服務業項目;承擔軟體企業認定、軟體產品登記工作;承擔信息系統集成資質和信息系統工程監理資質認證,推進物聯網、智慧卡產業發展及套用推廣;統籌推進信息化工作,負責工程建設領域項目信息公開和誠信體系建設;推進電子政務和信息資源開發利 用,推動跨部門、跨行業、跨領域的互聯互通,開展績效評估工作;組織、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重要信息系統安全保障,參與處理網路與信息重大安全事件;協調信息安全測評、數字認證、等級保護等工作;負責農村綜合信息服務的套用和推廣;組織開展信息化宣傳教育,負責信息化 工作的對外交流與合作;負責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劃、協調和管理,統一規劃並協調管理重大項目、工程通信設施;制定通信管線規劃並實施管理;協調電信市場涉及社會公共利益重大事項;負責機關網站建設和維護。
(十)無線電稽查科(四川省無線電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甘孜管理處)。
擬訂無線電管理髮展規劃並組織實施;依法查處無線電違法行為;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組織重要時期、重點區域、重大活動的無線電安全保障;協調 處理軍地無線電行政執法事宜;負責對各縣無線電管理機構的監督檢查和業務指導;負責無線電頻譜規劃;負責指配無線電頻率和台站呼號;審批無線電台(站)建 設規劃;核發電台執照,實施年檢驗證;負責無線電台(站)的日常管理。
人員編制
甘孜州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機關行政編制3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4名;總經濟師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10名,副科級領導職數12名。
州紀委、監察局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及人員編制按照甘委辦〔2008〕20號檔案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