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簡介
領導分工
縣委農工委書記、縣農委副主任陳宇:
主持縣委農工委工作。主管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分管委機關辦公室、人事勞資、職稱評定等工作,分管農委系統老幹部工作。分管農科所。
縣農委副主任、縣委農工委委員嚴燦豐:
分管種植業、璧北十萬畝蔬菜基地建設、農情信息、農業市場信息工作。主持
農技推廣中心、蔬菜辦工作。
分管農業發展計畫、產業發展、農業對外開放與合作、扶貧、農業統計、三峽移民工作。
縣農委副主任、縣委農工委委員譚方林:
分管農業法制建設、安全、農業安全、“三品”認證、
農村勞動力“陽光工程”培訓、農民技術職稱評定、農民體協工作。分管農業執法大隊、
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站、農廣校、種子管理站。
縣農委副主任、縣農委紀工委書記王萬全:
主持紀工委工作。分管農業綜合開發工作。分管黨風廉政建設、紀檢監察工作。
分管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經營、農業機械化、應急管理工作;分管縣農委宣傳、信息工作,以及縣委農工委組織、宣傳、統戰、
兩新組織黨建、群團等黨務工作。分管農機監理站、農機推廣站。
縣農委副主任、縣委農工委委員羅亨倫:
分管信訪穩定、畜牧、獸醫工作。分管畜牧中心、動物衛生監督所和街道、鎮畜牧獸醫站。
縣委農工委委員梁鳳鳴:
分管農村經營管理、漁業發展、農村生態能源工作,分管
農經站、水產站和漁政管理站、能環站。聯繫縣供銷聯合社工作。協助王萬全同志管理農業綜合開發工作。
科室職責
一、辦公室
1、負責處理機關日常政務以及綜合協調有關事項。
2、負責對外聯絡、協調和接待工作。
3、負責機關電子政務建設與管理。
4、負責機關車輛安排管理。
5、負責本系統信訪、機要、人事、保密、
目標管理、職稱評定、編制管理、計畫生育及機關
文秘、檔案、綜合服務工作。
6、負責委機關日常辦公用品的自行採購。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政工科
2、負責本系統領導班子建設、幹部隊伍建設、教育培訓、以及本系統二級機構負責人的監督管理等工作。
3、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組織、宣傳、統戰、群團工作。
4、負責本系統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
6、負責黨務信息工作、本單位新聞宣傳工作。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監察室
1、負責本系統紀檢監察工作,協助縣紀委抓好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3、受理本系統幹部違反行政紀律、財務紀律的控告、檢舉案件。
5、對本系統的工程項目建設實行全程監督。
6、負責對本單位及下屬單位的審計工作。
7、負責黨務公開工作。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1、負責本系統法制建設、平安建設、檔案規範、安全、社會治安綜合工作。負責農業安全工作。
2、負責
行政執法工作的指導、協調、監督,承擔行政執法檢查工作。
3、負責農業農村工作涉及的法規和規章的落實。
5、協助監察室抓好紀檢法規檢查工作。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1、負責編報和執行部門財政預算。
2、負責移民資金、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資金、
財政支農專項資金的銜接協調、使用管理、農業建設項目
資金管理工作。
4、負責機關財務、勞資工作。
5、負責本系統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6、牽頭做好本單位政府採購工作。
7、配合監察室抓好審計工作。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六、產業發展科(掛統計科牌子)
2、指導協調農業農村各產業間的結構調整和綜合平衡工作,指導
農業資源區劃、農業產業化發展工作。
3、組織擬訂農業產業化投資、技術改造、貸款貼息、直接補助等計畫。
4、負責對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管理幫扶工作。
5、負責農業招商引資工作,抓好農業對外開放工作。
6、負責新農村建設“千村推進百村示範工程”建設工作。
7、負責農業特色經濟發展工作。
8、負責本系統統計、農業綜合統計工作。
9、負責對鎮、街農業農村經濟發展的考核工作。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七、農機管理科
2、引導農業機械產品結構調整,提高農業機械化普及和套用水平。
3、負責組織實施農業機械的安全監理,指導農機作業、農機服務組織建設和街道、鎮農業機械化發展。
4、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八、三峽移民科(掛璧山縣移民辦公室牌子)
1、負責指導、協調、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和街鎮的移民工作;
2、提出移民資金和物資的安排管理方案,會同有關部門對移民資金、物資和移民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檢查。
3、做好移民的扶持和穩定工作。
4、負責移民工作法規宣傳、教育培訓、檔案管理、信訪等工作。
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九、扶貧科
1、制定扶貧開發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2、負責管理扶貧開發項目,指導扶貧開發項目的實施。
3、負責扶貧開發情況的統計和動態監測。
4、組織貧困地區開展產業扶貧、?>
科技扶貧、人力資源開發工作。
5、開展貧困地區幹部有關扶貧政策和扶貧開發的培訓工作。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科教信息科
1、擬訂農業科技教育發展計畫。
2、指導協調農業科研、農業教育和科教興農工作,負責農村勞動力“陽光工程”培訓。
5、組織實施生態農業建設、
農村能源、環境建設工作。
6、負責政務信息的採集及報送、本單位信息簡報編髮、農產品價格信息的採集匯總上報工作。
8、負責本單位農業
辦公自動化系統、網站維護與管理、巴渝新農網建設等工作。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1、負責編制
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治理項目中長期規劃及年度工作計畫。
2、負責土地治理
項目庫建設以及項目考察、評估、申報立項、規劃設計、
業務培訓、招投標、監理、實施和督促檢查。
3、指導項目區新農村建設和街鎮做好項目建後管護及開發利用。
4、負責自然災害損毀工程修復項目的申報、實施和管理。
5、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土地治理和自然災害損毀工程修復
項目資金管理、審計、監督和預決算。
6、負責土地治理項目政策、制度等綜合性調研以及檢查驗收工作。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二、開發利用科
1、負責編制
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經營項目中長期規劃及年度工作計畫;
2、負責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經營和科技推廣
項目庫建設以及項目考察、評估、申報立項;負責指導項目建設(實施)單位編制
可研報告、實施計畫和督促檢查項目實施;
3、負責項目管理及檢查驗收;
4、會同有關部門負責產業化經營項目和科技推廣項目
資金管理、審計、監督和預決算;
5、負責農業綜合開發國際國內交流、合作與宣傳。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農業和農村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擬訂並實施農業和農村發展戰略及規劃。
2.引導
農業產業結構調整、農業資源合理配置。制定農業產業化發展措施。負責農業統計工作。
4.負責農村可再生能源的綜合利用。負責農牧漁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參與
基本農田保護區管理工作,負責
漁政監督管理。
5.制定農業教育、技術推廣措施,實施科教興農戰略。負責農村信息化建設。負責農業防災減災工作。
6.負責
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負責農業生產資料監督管理。負責動植物防疫檢疫、疫情撲滅工作。
7.負責農業機械產品結構調整,提高農業機械化水平。負責農業機械安全監理。
8.負責三峽移民安置工作。負責扶貧開發工作。
9.負責農業綜合開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