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裝

琉裝

琉裝(琉球語中央方言:ウチナースガイ)是琉球民族的傳統民族服裝,16世紀時,琉球國時代確立了階級制度,服裝亦根據身份、階級分類。不同身份、階級的人所穿的服裝以色彩、模樣以及布料區別。由於琉球同時受到中國文化和日本文化影響,琉裝也吸收了明清服飾以及江戶時代和服的特點,加上當地特有的民族色彩而形成。

現在所見的琉裝成形於琉球王國時代,特徵是交領右衽、衣袖較寬大、衣帶結於前方,庶民女性服飾偶有左衽。琉球國時代的琉裝,貴族、士族服裝、禮服以紅型(一種彩色的染色技法,也指這種技法所染的服裝)為主,色彩鮮艷,常服及庶民服裝多以芭蕉布製成,款式樸素。由於氣候溫暖,即使冬天也甚少穿棉襖等厚衣服。

琉裝與一般漢服無異,且琉球人慣於在外套上一層紗衣,更突出濃郁的明朝風格。而其冠帽多為船型,用錦緞製成,凸顯了本民族特色。琉球群島氣候濕熱,故其居民以木屐為鞋,與日本人無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琉裝
  • 外文名:ウチナースガイ
  • 特點:交領、右衽、大袖、圓帽
  • 流行地區:琉球王國
種類,歷史,13世紀前,三山時代,琉球王國,型制,

種類

琉裝可分為常服、禮服和表演服裝。常服和禮服多以薴布、芭蕉布、棉布、桐板為質料,各地所用的布料又有不同的特色,如首里的首里織、久米島的久米島紬、讀谷山的讀谷山花織、八重山群島的八重山上布、宮古島的宮古上布、奄美大島的大島紬等。常服傳統上以素色、淺色為主,亦有以藍型技法漂染的,樣式樸素。最常見的款式是,男女皆可穿著,可單穿或配褲。另外又有襖裙裋褐比甲(ウッチャキ)、衣(ワタジン)、羽織(ウァボーイ)、打掛裲襠等種類。祫衣多在冬季作禦寒之用。大部分常服與漢服及和服相似,但也有受滿服影響的馬褂
琉裝
禮服有些是紅型衣裝,女性在重大儀式時還會在外加上一件稱為御姊妹衣(ウミナイビ)的大袖紅型外套。襖裙作為大禮服時,會先在襖之內順序穿上白、紅、水色、黃的中衣。男子的大禮服則是長袍加上於前面打結的寬腰帶。
表演服裝方面,一般民俗舞蹈表演的服裝與常服相近,又因應不同地區而有當地的特色,而作為大禮服的襖裙加御姊妹衣是最華麗的舞蹈服之一,多在表演宮廷舞蹈時穿著,舞者有時還會戴上花笠。花笠的樣子像蓮花,花瓣為紅色,代表太陽,花下的部份為海藍色,代表大海。比甲常用作祭典活動中跳鼓舞者的衣著。

歷史

13世紀前

琉球人於13世紀前的服裝缺乏文獻記載,相關內容有《隋書·東夷列傳·流求國》的記載,書中記載當時流求人男女皆以白紵繩纏發,從頸項後面繞至額頭。男子用鳥羽為冠,以珠貝、赤毛裝飾。婦人戴正方形、以羅紋白布製成的帽。織斗鏤皮並雜色及雜毛以為衣,制裁不一。綴毛垂螺為飾,雜色相間,下垂小貝,其聲如佩,綴璫施釧,懸珠於頸。但現時未有足夠史料證實“流求”與“琉球”指同一地,故此這些記載未必能反映古琉球人的服飾。
在較後期成書日本典籍《琉球國舊記》亦有關於古琉球人服飾的記載,書中指琉球人在天孫王朝時以蕉、麻纖維織布造衣。《球陽》、《中山世譜》亦有關於古琉球人髮型的描述,傳說舜天的頭部右側長有一個瘤,常常結髻在右邊遮掩其瘤,國人也仿效他結欹髻於右方,進而形成一固守之習俗。

三山時代

三山時代起,琉球開始與中國有較為頻繁的來往,一些中國史籍如《潛確居類書》、《武備志》就記載了當時琉球人的衣著,但這些典籍對琉球人派官生到明之前的服飾記載與《隋書》相近,恐非實事。雖然如此,《潛確居類書》、《武備志》等典籍均指琉球人在派遣官生到國子監讀書後開始仿效漢人衣冠,這應是後世琉裝的雛形。至汪大淵著《島夷志略》,才有較為可靠的記載,書中描述琉球男女皆拳發,以花布為衫。後來明代人費信永樂年間(琉球三山時代末期)到過琉球,回國後著《星槎勝覽》,書中記載琉球人穿印花布大袖衫配褲。
明朝皇帝賜琉球國王的皮弁,稱為“玉御冠”明朝皇帝賜琉球國王的皮弁,稱為“玉御冠”
另外,當時君主向明朝貢時,明朝常會賜冠服給他們。如《明史·外國列傳·琉球國》載,洪武二十五年中山王國遣使朝貢,明太祖就賜中山王察度衣巾,包括夏衣、冬衣、靴襪等。後來中山國再派遣官生前往國子監讀書,感慕華風,於是中山王又遣使到明朝請求賜服予臣下,明太祖就賜冠服給他們。永樂年間,南山、中山、北山三國之國王均向明朝朝貢,三方先後獲賜冠帶。此後三國直至建文、永樂年間仍繼續向明朝朝貢,其中以中山王國朝貢最頻繁,一次中山王察度遣使向明朝貢並請賜冠帶,明太祖見中山王國如此仰慕華風,就命禮部繪圖讓他們自製明式服飾,自此他們每次見明朝使節時,從國王到百官都穿著明朝服裝。山北、山南也經常獲賜各種服飾,除國王獲賜冠帶外,官生也獲賜有巾服、靴絛等。《大明會典》也有相關記載。可見琉球自與中國建立起正式官方往來之後,服飾日趨漢化。

琉球王國

尚巴志建立統一的球國,史稱第一尚氏,仍然向明朝朝貢。據《明史·外國列傳·琉球國》載,宣德元年,尚巴志王遣使向明朝求賜冠服,獲賜皮弁服。後來又獲賜臣下服飾至正統元年,尚巴志王再遣使朝貢,使者稱之前所賜的臣下冠服已經破爛,請求再賜,明英宗則下令琉球國自行製作冠服。謝杰《琉球錄撮要補遺》則載吞併山南、山北的尚巴志王獲賜麟袍、犀帶(“以其國有三王:曰山南王、山北王,後為所並,故獨稱中山封之者,仍其舊號也;賜以麟袍、犀帶視二品秩。”)。後來尚圓推翻第一尚氏,建立第二尚氏王朝,繼續向明朝朝貢,歷代均獲賜服。
琉球王國時代士族男女琉球王國時代士族男女
這時代琉球人的衣著亦有較多典籍記載,從中亦可見琉球國已有一套較完善的衣冠制度,王室、貴族、官員、士族、庶人之服飾均有差別。這套服飾制度一直沿用至廢藩置縣。但在第一尚氏王朝末年至第二尚氏王朝初年,琉球以外地區如八重山群島宮古群島等地的庶民仍然保留較為原始的服飾,如有穿耳、串珠繞項之俗,男子辮髮,女子不束髻等。
洪武年間,明朝賜閩人三十六姓至琉球,織布、紡紗等技術也帶到琉球,此後服飾制式亦日漸多樣化和講究。琉球典籍如《中山世譜》、《中山世鑒》、《球陽》,中國典籍如陳侃使琉球錄》、《中山傳信錄》、《琉球國志略》、《續琉球國志略》,日本典籍如《琉球國由來記》、《琉球國舊記》均有類似於中國明朝時期的琉球國服飾記載。琉球國通過冊封以及以及朝貢貿易,獲中國頒賜成衣和衣料,促進當地製衣工藝的發展當地的服飾習俗也受到影響。除了以傳統的蕉布製衣外,按《琉球國舊記》所載,琉球人自萬曆年間起開始以棉織布製衣。
這時代的代表服飾為紅型衣裝,紅型本是一種染色技法,以大膽華麗色彩及豐富多樣造型著稱,紅型衣裝就是以這種染色技法之衣料所制的衣服,是王族、貴族、士族女子及未成年男子的禮服,女子禮服的紅型大袖外衣又俗稱“御姊妹衣”(ウミナイビ,琉球語對王族女性的尊稱,本義為對姊妹的敬稱))。士庶男女常服皆穿衾(チン),多以芭蕉布製成,有簡潔的圖案。相對於貴族的禮服,平民的衣服十分樸素,夏季至十月多穿葛布衣,即使在冬天,由於氣候溫暖,也是穿苧麻布製成的衣服,只是布質較為細密以作禦寒,或多穿幾件苧麻衣保暖,只有富貴家才會穿綿絲質料的衣服。但鞋履方面男女貴賤差別不大,除了某些特定場合和少數士大夫會穿明式鞋履外,全國上下不論貴賤均穿草履,也有赤腳者,只是富貴人家會以蘇席藉屨底,略加皮緣裝飾。早期不穿襪子,後期穿二趾襪。首服的顏色以及髮簪的材質皆可區分貴賤等級。尚真王始定簪制。至清代時簪又分長簪和短簪,長簪長一尺余,為婦人、幼童所用;短簪長約三、四寸,狀似如意,為成年男子所用。

型制

男子服飾
當時琉球族與漢族衣著並無明顯差別,常服外衣為寬博的及膝長袍,稱為(チン),有帶束腰,袖口寬大,長二至三尺,袖長不掩指,袖口沒有縫緝,型制近似道士服,腰帶與纏頭布同色,鞋履方面則不論貴賤均穿草履,又稱“三板”(也作“三朳”),在見中國使者時才會穿鞋和靴,只有少數文人、秀才會在平日穿鞋靴。夏秋之衾多用葛布,冬春則多用紬(粗綢)。在琉球國建立之初至第二尚氏王朝中葉,琉球族與漢族的差別僅在於髮型,他們都在頭上結髻,以色布(又稱“手帕”)纏頭,所用的色布長一丈三尺,繞頭部卷八層,故又稱八卷。另有部分文人、秀才會戴漢式巾幘,尤其多見於聚居久米村的閩人三十六姓後裔。所不同的是琉球族承襲古制結欹髻於頭部偏右方,漢族裔則戴網巾、結髻於正中。初期只有漢族戴網巾,琉球族本來並不戴網巾,至萬曆年間,冊封使謝杰的舅父帶著幾百件網巾隨謝杰赴琉球。到了琉球,網巾卻賣不出去,謝杰就利用職權之便,遲遲不舉行冊封禮,對琉球人說他們既然穿中華服飾,冊封日若有任何一名陪臣不戴網巾,就不會舉行冊封禮,強逼所有參與冊封禮的官員購買,於是網巾被搶購一空。自此琉球人才有戴網巾的習慣。此事傳回謝杰的家鄉福州長樂,當地就有了“琉球人戴網巾”這句意指強逼買賣的俗語了。至琉球被薩摩藩入侵以及明朝被清所滅後,琉球人開始剃頂發。國王以下的所有成年男子都只留外發一圍,然後把頭髮綰成小髻在頭頂正中或前額,自此琉球的琉球族和當地漢族的髮型無異。當時琉球被薩摩藩入侵控制,雖然同時期清朝也有薙髮易服令,但當時琉球男子的髮型較為接近日本,可能是薩摩藩強制當地人更改髮型。
當時首服及髮簪均按照身份地位而定,初期官員朝服不戴冠帽,以八卷(ハチマキ,又作缽卷,是一種色布)纏頭,以黃色為最尊貴,然後是紅、青綠,白為最低等,國王則以錦帕纏頭。清朝時八卷演變成帽子。清初帽子的製法較為簡單,是以紙為帽胎,用一條長十分、闊三分的布裹在帽胎上繞三轉圍成一圈。到了清後期,帽子的製法較為繁瑣,改用木片為骨,以絹帕包裹,前包七層或九層,後十一、二層,以絹帕的顏色區別等級,順序為紫、黃、紅、青、綠,同色的又以有花紋和無花紋區別高下。
自尚真王規定簪制後,常服所用之髮簪也能以形狀、材質、紋飾等區分貴賤。張學禮《使琉球錄》記載當時簪的材質分為金、銀、銅、玳瑁、明角、竹等,有官職者插金、銀簪百姓用銅、玳瑁、角、竹製之簪,賤民則不得用簪。
女子服飾
琉球婦女常穿無鈕無帶、不束腰的衣服,初期沒有穿褲子和中衣的習慣,後來有穿褲和中衣,衣襟和袖子較男子服裝稍長,其中一種下裳是有細褶的長裙有些婦女會在上衣之外披上帷幔,見人時用以蔽面。後來則出現了有鈕扣和系帶的衣服雙手有刺青,除花草、鳥獸圖案外,也有方形、圓形或不規則圖形的。她們留長髮、結髻,庶民婦女多結髻在腦後。亦有婦女結髻於頭頂,從後倒插髮簪,也有其他髮型如前後偏墮的“倭墮髻”等。除髮簪外不戴其他首飾,簪花也只會插戴木蘭花。一如男子,女子頭上所插之髮簪也有身份、等級之分,庶民女子用玳瑁簪。她們不施脂粉,不纏足,平日多穿三板或赤腳。
上層女性禮服為紅型衣裝。先內穿一套襖裙,襖(胴衣)一般為鮮色,長至大腿,右側系帶,下穿百褶白裙(カカン),長至蓋著雙腳,外穿色彩鮮麗、圖案豐富的紅型大袖衫(御姊妹衣),再以紫色帶繫結。紅型的顏色、圖案亦有等級之分,琉球國因受到中國影響而視黃色為高貴的顏色,也常有“龍”、“鳳凰”等圖案,王妃、翁主、王子妃的紅型大袖衫(御姊妹衣)為採用福木黃金色染料的黃底。王妃所穿的大袖衫上有雲龍紋,內穿鳳凰模樣襯配花色底的上襖。上級士族女子穿印有垂枝牡丹、鳳凰圖案的御姊妹衣,一般士族女子的御姊妹衣為水色底,上有花鳥山水紋。地位越高,大袖衫上的圖案也越大。女官的其中一種服飾是紅襖白裙。
上層女性多結髻於頭頂,王妃插鳳頭金簪,其他王族女子插金簪,命婦所用之簪視乎其夫之品秩而定。她們外出時會戴箬笠。
兒童服飾
兒童服飾款式與成人相若,但有些士族兒童會有特別的服裝,這種服裝的兩脅下三四寸並不縫合,而是類似日本江戶時代服飾。他們沒有剃胎髮的習俗,而是把頭髮梳成髻,再插髮簪。首里的兒童衣服皆以大紅為里子,外面為五色紬錦,可雙面穿著。
見《中山傳信錄》:“幼童,衣袖脅下令穿露三、四寸許;年長,薙頂中發,即縫屬之。”
婚服
從傳世風俗畫所見,士族新郎頭戴赤冠(缽卷或帽),身穿黑色長袍,配大帶。庶民娶妻則多穿白衣。汪楫《使琉球錄》記載:“(琉球國)嫁女不治奩具,父母走送之,婿家衣仍白。”
士族新娘出嫁時所穿的婚服在琉球國初期至中後期多為襖裙,有些婚服穿的上襖較長,為大襖,配下裙,由於琉球人把黑色用於吉事,故此有以穿黑裙為嫁衣者,但也有穿紅型大襖配上白、紅、黃數層的裙子者。她們會用黑外衣覆蓋頭部,後來也有穿長至腳踝的衾再加長外衣和以黑外套覆蓋頭部的裝扮。
民女出嫁時多穿黑裙,以藍型(藍染)蓋頭覆蓋頭部。
喪服
案《中山傳信錄》:“會葬者,皆衣白蕉衫。”可見琉球人送葬時穿白蕉布衫,居喪時穿白邊衣服或有特殊花紋的喪服。夏季是白底桐板衣,或白底上布衣。冬季穿白底木綿絣羽織,在上面綁帶。把上邊的白底疊起所指的白底其實是紺底,但通常會稱作白底。
王室、官吏服飾及士族禮服
琉球國王的部份服飾及琉球官服及其布料多得自中國頒賜,因此樣式、質地、花色、穿戴規矩等方面都與中國頗為相似,尤其是冊封禮所用之器皿和服飾都必須按照明朝的禮數進行,因此每次冊封,明帝都會頒賜冠服。例如陳侃《使琉球錄》引嘉靖十一年(1532年)明世宗向琉球國頒下的聖旨,提到尚清王獲賜展角紗帽、金廂犀束帶、常服羅、大紅織金胸背、麒麟圓領袍、青褡獲、綠貼里、皮弁冠服、七旒早皺紗皮弁冠、玉、五章絹地紗皮弁服,大紅素皮弁服、素白中單、色素前後裳、色素蔽膝一件(連玉鉤)、色妝花錦綬(連金鉤玉玎璫全)、紅白素大帶、大紅素紵絲舄(連襪)。此外還有絲綢衣料多疋賜予尚清王。《中山世鑒》也有賜服的相關記載,雖然歷代獲賜的衣飾不同,但皮弁冠、弁服、胸背、貼里、蔽膝都是常見的賜服。在冊封禮時,國王會穿蟒袍,系犀角白玉帶。
國王戴展角烏紗帽,雙翅向上,盤金朱纓,在頷下三、四寸處繫結,插龍頭金簪 。穿蟒袍,帶用犀角、白玉。燕居時有以錦帕或紅白綃、黑綃纏頭,後來改為裹五色帽,出入則戴斗笠。皮弁則為大禮服,在受封后及望舟宴時穿戴。
王族、貴族、官吏服裝也有一定製度,當時的官服從穿戴、式樣、紋式、質料上都有嚴格的規定,可區分品秩。不同典籍所記載的形制略有差異。據《琉球國由來記》載,由尚豐王時代開始,有品秩的官員朝服為端青袍,為長袍,以芭蕉布製成。《琉球國由來記》載當時尚豐王看到有人穿大綠衣,覺得色彩光鮮、花紋美麗,於是下詔定王子、按司的朝服為大綠色,親方以下朝服為大青色,諸間切掟、目指的朝服為玉色,諸細工朝服則為家來赤頭但《球陽》則指琉球國自尚質王元年(1629年)才開始以芭蕉布為朝服。《中山傳信錄》則記載正、從一品官穿綠色袍,二品及以下穿深青色袍。《續琉球國志略》則統稱為端青。此後官吏朝服式樣並沒有大改變,只是明時官常服並沒有束大帶,到清代才開始束大帶,大帶也有劃分等級的作用,《中山傳信錄》載正、從一品官戴錦帶,二、三品官戴龍蟠黃帶(二品官有功者賜錦帶),四品官用龍蟠紅帶,五品官用雜色花帶,六、七品官戴雜色衣帶《續琉球國志略》。端青袍以大帶束在腰間,提起三、四寸,以便懷納紙夾、菸袋等物件。宮中武士則戴紅帽、穿皂衣。
首服最初為八卷,清代之後變成帽子。不論是纏頭帕還是冠帽皆以材質、顏色分辨貴賤,《琉球國由來記》和張學禮《使琉球錄》皆有八卷、片帽顏色與材質規定之描述,《琉球國由來記》簡述當時八卷紬布的顏色可分為赤、黃、紫、青、黑等,又以紫、黃為尊貴,紅、綠其次,青則為最低等,張學禮《使琉球錄》則記載王子(包括國王之叔伯兄弟子侄)用黃花綾,宗族(按司)用黃光綾,法司、紫金大夫用紫花綾,大夫、通使等官用紅絹,秀才用紅光絹,役人和雜職用紅布,攝政則戴花錦帽作為識別。此外,《中山傳信錄》和趙新《續琉球國志略》亦有記載官員帽子顏色材質的內容。《中山傳信錄》載,正、從一品官戴彩織緞帽,二品官載紫綾帽,三品至五品官皆戴黃綾帽,,六、七品官戴黃絹帽,八、九品官及官生戴大紅縐紗帽,雜職官吏戴紅絹帽,趙新《續琉球國志略》除載六七品官之帽為黃紬帽外,與《中山傳信錄》所載一致。至乾隆五十六年,尚穆王仿中國制度以纓系帽,規定王子、按司用青絲編纓,法司以下諸王和秀才的纓用黑絲,座敷以下用黑棉纓。寒冷時會戴片帽,皮笠則為官役所用。
也因應官階、身份有所不同,不同典籍記載之實際制度均有所出入。夏子陽的《使琉球錄》載當時分為金簪、鍍金簪、銀簪、銅簪等,其中金為貴、鍍金次之、銀再次之、銅為下。《琉球國由來記》載王世子結片發時插黃金花葵簪,不結片發之時插大簪花龍。王子、按司、紫浮織親方插黃金花葵簪,法司座親方、紫冠親方插黃葵黃金莖銀簪。御鎖側以下官員及一般士族插銀花葵銀台花簪。新參士不敘位時插花銀台花簪。王子不結片發時改插黃金簪。按司以下一般士族不結片發時插銀簪。張學禮《使琉球錄》所載與前者略有差異,指國王用起花金簪,王子用光金簪,三司官用紫金簪,大夫用起花銀簪,大夫通使用光銀簪。而《中山傳信錄》對各級官員的髮簪和首服規定都有明確記載,正、從一品官戴彩織緞帽、錦帶、金簪,穿端青袍。二品官載紫綾帽、龍蟠錦帶冠帶,其中正二品插金簪,從二品插金花銀柱簪。三品至五品官皆戴黃綾帽,以腰帶區分品秩,三品官用龍蟠黃帶、四品官用龍蟠紅帶、五品官用雜色花帶。六、七品官禮服形制相同,大紅縐紗帽,雜色衣帶,三品至九品官皆插銀簪。《琉球國舊記》也有關於簪制的記載,書中載除國王插龍頭金簪外,各級官員、士族之簪均為花形。王世子、王子、按司、法司戴葵花頭金簪,紫金官戴銀莖金葵花簪,御所側至有爵位的士族子弟戴玉花銀簪,未有爵位的士族則戴玉花銅簪。
此外,他們承襲中山王國之制,在明朝使節到來時會穿著仿效明朝制度的服裝,例如官員的補服。至明朝滅亡,清朝建立,他們在冊封禮時就改穿本土樣式的服裝了。
當時宮廷樂舞如御座樂、組踴、宮廷舞蹈等演出均由士族子弟擔任,御座樂中的樂童子是身穿女裝、腳穿紅襪的士族少男。除表演人員外,還有一些有特殊職務的宮廷人員,包括醫官(又稱“五官正”)、宗叟(負責宮中茶湯職務,又名御茶湯)、司灌園、樂工等都有與其他人不同的服飾,他們皆剃髮如僧、戴黑色六棱幔頂寬、稱為片帽的帽子,這是因為他們職務繁忙且急切,無暇梳理頭髮。他們除了穿衾外,還會在外多穿一件短褂後來醫官也不剃髮。樂工在演奏時則會改以紅帕裹頭。
僧侶服飾
僧侶多穿朱黃色等紬絹製成的衣服所穿之衣兩脅下皆不縫合,又有一種像背心的短衣,稱為“斷俗”,近似袈裟。他們通常頭戴氈帽。
士庶常服
士庶男子常服為衾,袖寬二、三尺,長不過手指,沒有連著衣服的系帶,類似和服,多以蕉布、蕉葛製作,也有用緞子、絲綃、薴布製成的,要另外束帶。《朝鮮王朝實錄》的《端宗實錄》載衣服有黑、白、紅等色,《世祖實錄》則記載他們的衣服以黑、白為主。尊者袖口及衣上以五色絲繡獸形,腳穿草靸(三板),少數文人、秀才會在平日穿鞋靴,《成宗實錄》則指他們多穿白衣、以帛裹髻,有職事者用班染繒裹,著白細薴布,結紅染帛衣帶。
一如男子,士庶女子多穿芭蕉布製成的樸素服飾,富貴的士族女子有些會穿紬和上布。女子又與男子一樣穿衾。較早期時不穿褲子、中衣,後則有之早期女衾無帶無紐,行走時要用手拽衣襟,而較後期畫像中的衾及傳世實物則在右側有系帶,有些於頸上有鈕扣。除衾外亦有其他款式女服的記載,如《端宗實錄》、《成宗實錄》有提及琉球婦女除穿衾之外,也有穿襖裙、襦裙等類似明代和朝鮮王朝女服的服飾當時之畫像亦繪有穿襖裙的士庶女子,富貴家還會穿彩緞衣服。襖裙無刺繡,裙子多為白色。古畫中又有一種於頸上繫結的外套。她們腳穿三板,與男子沒大差別。士族女子外出時會戴箬笠或用白布巾蒙頭。從傳世風俗畫所見,庶民女子平時也會戴頭巾。民女所插之簪以玳瑁製成,除此以外沒有其他首飾,亦不施脂粉,但所插之簪可辨別身份,按司家以下出身的士族女子插銀簪,已婚士族女子所插之簪視其夫之品秩而定。庶民女子不得插金、銀簪,她們多插玳瑁簪。
據《朝鮮王朝實錄·成宗實錄》載,八重山群島、宮古群島一帶的庶民女子服飾有異於以上所述,與那國島民女留長髮、不束髻,橫插木梳於鬢,有些髮長至地,最短也過膝。身穿薴布制的直領、無領衣,袖短而闊,多用藍、青色,下穿青色裳。西表島(《成宗實錄》作“所乃島”)、伊良部島(《成宗實錄》作“伊羅夫島”或“伊羅夫是磨”)、多良間島女子服飾和與那國島相近。西表島女子有穿鼻之俗,她們鼻翼兩側穿孔貫小黑木,又在足脛繞系小青珠,寬至數寸,伊良部島婦女會佩戴水晶大珠在頸項。波照間島新城島婦女裝飾則與男子相同。
髮型方面,《中山傳信錄》及夏子陽《使琉球錄》皆記載他們在明代滅亡前都留髮,土著結欹髻於頭偏右方,閩人三十六姓則結髻在頭頂正中,按司以下士族插銀簪,庶民插竹或玳瑁簪,後來有戴網巾。明亡後開始剃頂發,結髻於頭中央,簪短簪。但《端宗實錄》則指他們結髻於左耳上,余發環結於右耳上, 以白布裹著。可能是因為地區不同而有不同衣著。他們平日不常戴冠帽,所戴冠帽如上文所述,有琉球本土的冠帽和明式冠帽兩種。此外又有片帽、斗笠等帽子,斗笠亦因套用途而有不同的材質如竹、木和形狀,也會染成不同顏色。
八重山群島宮古群島的庶民男子之服飾於第二尚氏王朝初期又有異於以上所述,《朝鮮王朝實錄·成宗實錄》記載與那國島(《成宗實錄》作“閏伊是磨”、“閏伊島”)、波照間島(《成宗實錄》稱“捕月老麻伊是磨”、“捕月老麻伊島”)、新城島(《成宗實錄》稱“捕剌伊是磨”、“捕剌伊島”)、多良間島(《成宗實錄》稱“他羅馬是磨”、“他羅馬島”)、宮古島(《成宗實錄》稱“覓高是磨”、“覓高島”)等島嶼的男子服飾大致相近,他們結辮髮,再以薴繩束起,挽髻在頸旁上他們留長鬍子,有些人會把鬍子結辮或挽髻。他們上身穿藍或青色直領、無領寬短袖薴布衣,下身以三幅白布圍著作為中裙。多良間島、宮古島的服裝則用染藍的薴布製成,看起來有如彩緞這些地區的男子都不穿鞋子。
波照間島有穿耳之俗,貫青小珠,又有串珠繞項,新城島人則串青珠繞系手臂和小腿。
至第二尚氏王朝後期,這些地區的衣著也受到琉球本島的影響,除了使用各地自行生產不同質料、紋樣的布料製作衣服外,款式和琉球本島的大致相近。
祝女服飾
祝女在祭祀時有專用的服飾,她們所戴之髮簪稱為ザバネ,另外又有綾蝶步搖(ハベラザバネ或アヤハベラ)、簪、頭帶(サジ)、草冠等頭飾。綾蝶步搖是一根綴有白羽鷲、長約42cm的琉球竹,上面再加上三組白、黃、橙、藍的七個三角布連起上的裝飾。“アヤ”在琉球語中是綾“ハベラ”則是蝴蝶。綾蝶步搖是從祝女的頭髮後方倒插,當祝女移動時,三連二十一個蝶就會晃動,產生聲音。 衣著方面,祝女祭祀時多穿襖裙,有些上襖有特殊圖案如鋸齒紋等作為辟邪之用。也有衾、交領半臂、大襖、大袖衣以及袖子類似羽織的上衣等形制。這些衣服以絹、紬、棉、芭蕉布等為材料,也有以不同顏色絹布拼合而成的。祝女上襖通常比一般服裝有較多系帶,有些上襖左右皆有三條或以上的系帶,這是因為琉球人相信這些帶子可以驅魔。此外祝女也會佩戴水晶念珠。
娼妓服飾
琉球的娼妓稱為侏(ジュリ),又有侏麗、尾類、傾城等別稱。第二尚氏王朝初期的侏;衣襟上會以紅絹為緣,後來多穿紅衣,故有“紅衣人”的別稱。當時規定侏不得簪銀,只能插玳瑁或竹、木簪,然而她們若獲得中國人贈送銀簪或由中國人入主其家,則不需遵守此項規定。有些侏會略施脂粉。由現存圖像所見,到第二尚氏王朝後期,侏的衣著有更多不同樣式,她們會穿上花俏的紅型衣裝,髮型也較一般婦女多變化。
被日本併合後至今
琉球國於1871年被日本所滅,翌年設琉球藩,琉球末代國王尚泰王被封為琉球藩王,保留王族服飾。至1879年(明治十二年)廢藩置縣,琉球王族和貴族不再擁有尊貴身份,紅型衣裝也走入尋常百姓家,此後多作為琉球藝能參與者的服裝以及重大傳統節日或儀式(如婚禮、成年禮、還甲)的服裝。士庶常服則繼續於琉球人日常生活中穿著,紅型染色技法也同時用於常禮服。
明治二十八年(1895年)前,琉球各階層人士所穿的琉裝的款式多沿襲前代,並沒有大變化。其後男子開始不結髻,男性琉裝樣式也較多受到和服影響,女性服飾裝扮則改變甚少,仍然穿著與琉球國時代款式相同的衣服和在頭上結髻,但已經甚少出現左衽的樣式了。而在雙手刺青的習俗直至明治十五年日本政府下禁令後才廢止。二次大戰後,琉裝常服發展得更接近和服樣式,但所用的特殊布料、染色技法等仍然具有與和服不同的特徵,且仍維持結腰帶於前方的樣式。
直至二十世紀中期,人們多改穿西服及時裝,琉裝則只在傳統文化相關活動、節日、婚禮,或需要穿著代表本民族服裝時穿著,也常有遊客穿著以體驗琉球文化。現代琉裝款式一般保留傳統樣式,但亦有改良的款式,系腰帶也不再是男性的專利,現代女性琉裝常服也有系腰帶的款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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