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象學宗教

現象學宗教是德國舍勒的宗教哲學。因套用現象學方法而得名。其基本思想主要在《倫理學中的形式主義和實質價值倫理學》、《人在宇宙中的地位》等著作中提出。其基本特點是從對神出現在宗教情緒、行為中的方式這一現象的分析,得出一系列神學的結論。認為宗教情緒和行為是一種獨特的、不能歸結為任何別的心理現象的精神行為,它們只能和呈現在這些行為中的對象同時得到描述。人們日常會有的個體的虛無感和感受到自身是一個被造物這兩種情緒,是基本的宗教情緒和行為,意味著接受一種非己的力量為其對象,這個對象就是神。它相對於個體的相對性來說是絕對性,相對於被造物來說是造物主。

通過這種方法獲得的關予神的知識是宗教的認識,它比關於神的形上學的認識更豐富。形上學的認識依據思辨的推論,從一切相對存在中看到相對的非存在,從而斷定一切相對的東西必然以絕對的東西為基礎,絕對的東西是一切相對的東西的第一原因。形上學關於神的認識止於絕對性,任何關於絕對性的進一步描述都將超出形上學合理推論的範圍。宗教的認識則能揭示神的豐富特性的起源。通過宗教的行為,神作為絕對和神聖的東西被給予以後,人們可以進一步通過類比的方法把精神、理性、意志、愛等行為的絕對對象的性質追加到宗教行為的對象上去,想像出神的東西的本質。這說明神的特性是從世界的本質特徵中按相似推論出來的。雖然對神的形上學的認識和宗教的認識之間在對象、行為和價值方面有區別,但這並不妨礙兩者的符合和統一。這種統一是建立在對人類精神的統一的洞察之上的,也是建立在對宗教的意向對象和形上學的意向對象在存在方面的同一性的洞察之上的。舍勒的神學理論中還包括對多種可以轉化為宗教行為的日常體驗的分析。如:懺悔、懇求、感恩、讚美、崇敬和服從等,他認為只要這些日常體驗行為發展到不以有限的經驗對象為滿足的地步,亦即發展到以絕對為其對象時,就變成了宗教行為。只要這些體驗存在於人的深處,人在其本質上就是在實行宗教行為,而不管他願意還是不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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