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主義國際關係理論

現實主義國際關係理論

現實主義國際關係理論強調權力關係對於國家行為的影響,關注民族國家之間的權力平衡以及對國家利益的追求。總之,現實主義國際關係理論的核心是“權力”或“實力”。

這一理論主張:國家在決策時權力與利益的考量高於理想或道德。與之相對的是“理想主義”。

根據獨立變項的層次來區分,現實主義國際關係理論分為:結構現實主義(獨立變項為體系層次)、古典現實主義(個人層次與國家層次)、新古典現實主義(體系與國家和個人層次都考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現實主義
  • 外文名:Realism
  • 代表人物:馬基雅維利,基辛格,布熱津斯基,霍布斯,俾斯麥
流源與歷史,基本原則與主要觀點,基本原則,主要觀點,理論,流派,古典現實主義(Classical Realism),新現實主義(Neorealism),結構現實主義(Structural Realism),守勢現實主義(Defensive Realism),攻勢現實主義(Offensive Realism),新古典現實主義(Neoclassical Realism),與理想主義的爭論,主要分歧,批評,代表人物,

流源與歷史

現實主義國際關係理論源自歐洲思想史上的政治現實主義,其先驅是15世紀下半葉至16世紀初義大利佛羅倫斯的政治家、外交家尼可羅·馬基亞維利和17世紀英國哲學家托馬斯·霍布斯。他們對人性悲觀的看法和對“自然狀態”的分析理論,成了現實主義國際關係理論的邏輯起點。現實主義國際關係理論產生於20世紀20至40年代,它是建立在對理想主義國際關係理論的反思、批判以及對第二次世界大戰起因的探討的基礎之上的。第二次世界大戰前,英國歷史學家、外交官愛德華·卡爾的《20年危機(1919-1939)》,既被認為是現實主義國際關係理論形成的標誌,亦被認為是整個西方國際關係理論形成的標誌。
尼可羅·馬基亞維利尼可羅·馬基亞維利
現實主義之基本思路可見於尼可羅·馬基亞維利的《君主論》與中國法家的思想。 而現實主義一詞源自19世紀德國的一種現實政治(德語:Realpolitik)一語。在20世紀成為了國際政治學界主流的理論。並於第一次世界大戰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獲得了證實,在學術界擊敗了理想主義,從此成為國際關係領域最重要的理論。在一戰後,國際關係這一領域興起,此時則為古典現實主義與理想主義的辯論,而二戰的爆發,讓理想主義一度銷聲匿跡。
在20世紀世紀40—60年代,現實主義國際關係理論成為在西方國際關係理論中占主導地位的理論派別。
1960年代,行為科學革命席捲了國際關係學界,古典現實主義之傳統研究方法(即歷史、哲學、神學)受到嚴重挑戰。套用於自然科學的科學哲學影響了新一代的國際關係學者,肯尼思·華爾茲即一代表性人物,他以科學之方法對傳統途徑提出批判,並提出兩項重大貢獻,層次分析與結構現實主義。

基本原則與主要觀點

基本原則

  • 國際體系是無政府狀態
  • 主權國家是國際體系的主要行為者
  • 國家是為自身利益行動的理性行為者
  • 國家的首要目標是自身安全與存續
  • 權力,特別是武力,是國家安全最好的保障

主要觀點

現實主義國際關係理論的主要觀點有:
(1)人的私慾和生存意志在政治上表現為“權力的意志”,國家的權力便是這種人的權力意志的擴大;
(2)由於國際社會處於無政府狀態,組成國際社會的主權國家毫無例外地都在追求權力,因此國際關係實質上是一種權力關係,鬥爭和衝突是國際關係的基本特徵,由於各國利益的不可調和性,國際關係只能以“權力”和“利益”為軸心,理想主義的“民主”與“道義”原則在現實世界是行不通的;
(3)權力不僅是影響對外政策決策的核心因素,而且也是國家在對外目標上追求和維護自身利益的重要手段,一國在國際上享有的權力越大,其所獲取的利益亦越大;
(4)國際關係學應該著重研究和反映社會和世界的“現狀”,而不能像理想主義那樣強調“應該如何”的理性原則。

理論

現實主義有幾項重要論點:
1.最主要的假設是人類天性自我中心而且有競爭性。(僅古典現實主義)
2.國際體系是無政府狀態:
在國家之上沒有足以約束國家互動的威權,即法律上國家平等,誰也沒權利號令誰。相對的,也沒有更高權威維持國際秩序,故國家必需自利自助(英語:Self-help)(即沒有權威式“世界政府”)。
3.國家才是國際事務的主要行為者(而不是“國際組織”,“非政府組織”或“跨國企業”),因為這三者皆無合法壟斷暴力的能力。
4.國家是為自身利益行動的理性行為者:
  • 其首要目標是自身安全或曰公權力的存續,政治利益、經濟利益、價值觀皆不如安全重要,為了安全,國家可以放棄其他利益。
5.國家之間的安全相互排斥:A國多增加一分權力即多安全一些,相對的,B國因為A變強大則相對弱一分,因此變得不安全。若國家都增加權力,且沒有一個國家有把握在戰爭中勝過其他國家,因此不發動戰爭,那么即達成權力平衡狀態;這一過程若是以累積軍事力量(質與量)進行,則為軍備競賽。

流派

古典現實主義(Classical Realism)

主要論點:
1.宇宙間沒有客觀存在的真理
2.無政府(Anarchy)之國際社會:弱肉強食
3.國家中心(State center)
4.追求利益(Pursuit of Interest)
5.權力之極大化(Maximize its Power)
6.權力平衡(Balance of Powers)
代表人物:喬治·凱南(George Frost Kennan),美國外交家和歷史學家,普利茲新聞獎獲得者,遏制政策(policy of containment)始創人。

新現實主義(Neorealism)

新現實主義認為古典現實主義為一化約論(Reductionism),是以個體層次試圖對整體做出解釋,不適合解釋國際政治現象。因為某一國的政治行為,並不只是因為該國想這么做,而是受到其他條件制約。 在這樣的概念脈絡下新現實主義轉而從結構的角度來探討國際關係,認為國際關係之結構是由國際政治上權力分布而決定,而國際權利分布 i.e. 結構制約並影響國家之長期戰略與外交政策。國家為國際關係的主要行為者,其他類型行為者並不重要。

結構現實主義(Structural Realism)

結構現實主義假定,國家都是一樣的,只有能力上的差異(權力大小的差異),無論其政體民主與否、民族性、文化,影響各國對外政策的因素並非國家內部之歧異,國家在國際結構中所處的位置不同才是造成各國對外政策不同的主要因素。這一理論假定被批評為過於簡化,但結構現實主義可以回應,這是為了產生通則性的知識,所做出必要的簡化。

守勢現實主義(Defensive Realism)

代表人物:肯尼思·華爾茲,藉由權力均衡的方式來維持安全和平,類似中國古代墨家的“非攻”思想,讓戰爭代價極大化,勝利也變成無利可圖,從而維持和平。較弱小國家無法達成此種代價極大化,因此會選擇結盟和依附另一個或多個較強國的聯盟來達成,此時那些能提供平衡保護的強國即使做出的事情與該小國觀點不同甚至利益衝突,在最大容忍範圍內小國也會違心之論的表示贊同,這就是採取守勢下的現實主義。

攻勢現實主義(Offensive Realism)

代表人物:約翰·米爾斯海默
為結構現實主義的一支,以結構解釋國家行為;但挑戰肯尼思·華爾茲等被稱為守勢現實主義之理論,主張國家追求霸權是理性行為、體系中發動戰爭的誘因比華爾茲等人說得更強,因此被稱為攻勢現實主義。
基本假定:無政府狀態;國家求生存;國家是理性的;國家總是有進攻之能力;且國家永遠無法確認他國意圖。
推論:由於國家總是無法確認他國意圖,故簽訂和平條約、軍備控制都不是有效達成安全的手段。故國家皆會恐懼被消滅,而為了維持安全,只有成為霸權,其他國家聯合起來也無法戰勝,才真正保障安全。
相較於守勢現實主義的優點:
1.能解釋權力平衡狀態下的國家依然相互競爭。
2. 能解釋歷史上重大戰爭。
不單只追求短期獲利,更從中考量長期利益。當然,在國際社會的自助體系下,增加權力是國家的目標也是手段,換言之,沒有限制,以相對權力增加為目的,設法提升其在國際權力分配中所占比例。

新古典現實主義(Neoclassical Realism)

發展於90年代。在維持現實主義作為國際關係理論主流研究典範的前提下,嘗試接合新現實主義之結構體系觀點以及古典現實主義宗師漢斯·摩根索注重之領導人認知與國內政治觀點,可說是一種二元認識論的現實主義。有論者認為此分析框架較能夠觀察後冷戰國家作為複雜化與多元化之特性,同時亦可能在外交理論的建設上做出貢獻。

與理想主義的爭論

主要分歧

1.主張“人性本惡”,自私和貪婪是人的本性不可能改變,政治家的任務不是去教育改造而是建立機制限制它;
2.抽象的道德原則不適用於政府行為,國家利益的行為準則不同於個人的行為準則;
3.國際組織和國際法在政治權力和利益面前微不足道,後者是國家間關係的核心問題,權力和實力是國際話語權的唯一保障;
4.國際政治學的主要任務是說明世界的現狀,不是未來的行為準則,應面對現實,謀求本國的權力和利益。

批評

對“民主和平論”(Democratic Peace Theory)進行批評。
民主和平論者認為民主國家之間不會發生戰爭,故現實主義不適用於民主國家之間的關係。然而,現實主義者認為,若民主和平論要符合其理論提出的成果,必須修改其對戰爭及民主的定義。

代表人物

其主要代表人物有愛德華·卡爾萊因霍爾德·尼布爾、尼古拉斯·斯拜克曼、漢斯·摩根索昆西·賴特、阿諾德·沃爾弗斯,羅伯特·史特勞斯·休普、喬治·凱南亨利·基辛格雷蒙·阿隆等等。
其中,漢斯·摩根索被公認為現實主義國際關係理論的奠基人和理論大師,尤其是其代表作《國家間政治:尋求權力與和平的鬥爭》的問世,被認為是整個西方國際關係理論走向成熟的標誌。在這部著作中,他所提出的“現實主義六原則”已為西方學術界公認為最基本的國際關係原則,它們是:
(1)政治受到植根於人性的客觀法則的支配;
(2)用權力界定的利益概念是幫助現實主義找到穿越國際政治領域的道路的主要路標;
(3)以權力規定國家利益的原則是普遍適用的,任何政治活動都受其支配;
(4)現實主義並不否認普遍的道德原則,但這些原則不能抽象地套用於國家行為,而要依據其政治活動的結果來判斷;
(5)政治現實主義拒絕把特定國家的道義願望與普遍適用的道義法則等同起來;
(6)政治現實主義堅持政治領域的獨立性,堅持權力規定利益的思想政治標準,其他標準均應服從這一標準,據此與別的學科嚴格地區別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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