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工作目標是開展
市容環境和
違法建設兩個專項整治,確保“一年見美”;堅持
依法行政,規範管理,全面提升城管執法效能;調整工作思路,創新城管執法方式;進一步加強
黨建工作,抓好各級班子的能力建設;著力城管執法隊伍建設,樹立城管執法隊伍的良好形象。
200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和市城管委的關心指導下,我局以營造和諧優美的城市環境,維護城市管理秩序為工作指向,以市容環境綜合整治為重點,緊緊圍繞“135”行動計畫,嚴格依法行政,堅持以人為本,全面加強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積極破解城市管理的難熱點問題,各項工作都取得了新成效。
(一)加大力度,全面提高城管執法效能。
按照省、市政府賦予我局相對集中行使的行政處罰權,我局認真履責,紮實做好日常執法工作,不斷開展集中專項整治行動,嚴格查處各種違法行為,全力維護城市的正常管理秩序。
1. 認真履責,嚴格查處各種違法行為。2007年,我局查處各類違法行為51117宗(立案查處5465宗,教育整改45652宗)。其中,規劃執法方面:查處違法建設行為4936宗,涉案面積491660平方米,強制拆除36.1萬平方米(包括臨時搭建的窩棚),超出2005和2006兩年的查處總數;查處室內違法裝飾裝修案件315宗。市容執法方面:查處亂擺賣、占道經營等市容違法行為38000多宗。
戶外廣告招牌執法方面:查處違法設定戶外廣告3789宗,查處城市“牛皮癬”通訊號碼4142個,停機1275台。生豬屠宰執法方面:搗毀私宰生豬窩點470個,整治各類肉類市場144個(次),查扣私豬宰生肉品34895公斤,銷毀病變豬肉9440公斤。旅遊執法方面:檢查旅行團357個、旅行社196家(次)、購物點130家次。供水、燃氣、市政等執法方面:查處違法行為1541宗。各類違法行為罰款金額達308.6萬元。受理民眾投訴14348宗,接待來訪民眾290多批次。
2. 突出重點,全力推進“一年見美”目標。全力遏制違法建設和亂搭建行為的蔓延。強制拆除了前山金福廣場小區35棟等一批違法建設“釘子戶”,順利完成了翠微西路138號2萬多平方米廠房的搬遷清拆,完成了翠平路改造工程的拆除項目;強制拆除了海灣花園、澳洲山莊等一批影響較大的永久性違法建設。全力控制農村違法搶建行為,冒著暴力抗法的危險,遏制住了水涌坑、里神前、南沙灣舊村、上沖舊村、夏灣、婆石、南屏廣生村、灣仔連屏、銀坑舊村(大浪灣)等村村民集體違法搶建行為的蔓延。
3. 堵疏結合,嚴格控制占道經營和亂擺賣行為。建立起了街面管控體系,以主幹道、車站碼頭、廣場口岸、景點景區以及學校、市場周邊等城市“視窗”為嚴管區,定人、定責、定崗,嚴禁各種違法行為,有效維護了城市秩序。
4. 嚴管重罰,有效遏制住了“牛皮癬”的泛濫。按照“一取證、二通知、三處罰、四落實”的原則,展開“牛皮癬”專項整治,使主幹道和重要地段的“牛皮癬”得到了有效遏制。
5. 強化整治,農貿市場周邊環境得到改善。以主城區的鳳凰、朝陽、南坑、拱北、夏灣、前山、檸溪和華麗、為農等農貿市場和唐家轄區的唐家、金鼎市場為重點,對市場周邊環境和“六亂”行為進行了大規模的整治。
(二)堅持依法行政,推進珠海城管執法工作規範科學的發展。
2007年是我市進一步理順城市管理體制,主城區城管執法實行“一支隊伍,統一管理”的第一年,我局著重從制度建設、規範執法、工作創新等方面推進城管執法工作的規範化、科學化發展。
1. 完善各項管理制度建設,做到嚴於執法、勤於執法。對執法監督、執法責任、過錯追究、考核評議等4項管理制度進行了修改完善,建立健全督查制度、巡查通報制度、考核制度和問責制度,建立局和大隊、中隊三級的工作例會制度。
2. 出台多項操作指引,做到規範執法、理性執法。堅持親民、理性的執法理念,善於藉助各種前置手段和強制手段,提高執法規範化。
3. 堅持工作創新,做到措施得力、處置有效。做到執法力量下沉、指揮前移;提出了“一周整治一條街,一月規範一條路”的差管理方案,達到了重點路段無難點,難點路段有序化,違法行為查處及時化;推行案件分級審理制度,提高了案件處理的時效性;實行了錯時執法制度,確保執法不留空檔,不留盲點。
(三)落實問責,實施城管執法目標管理考核。
考核問責是落實
行政效能監察,完善行政管理的有效措施。一是健全轄區責任體系。按照崗位職能,健全規章制度,理順程式規則,完善量化考核,把執法任務和各種問題的解決落實到個人。二是責任目標考核辦法。出台《整治市容環境量化考核辦法》、《區域級差管理規定》等內部問責制度,並與各大隊、中隊簽訂了《整治市容環境管理目標責任書》。三是建立督察工作責任制。制定了《珠海市城管執法局督察辦法》,形成了定期考核與日常巡查考核相結合、獎懲並舉的考核機制。
(四)加強與社會溝通,創造和諧的執法氛圍。
按照“管理精效、服務精細、工作踏實”原則,主動與轄區鎮政府(街)聯繫,緊緊依靠並配合轄區政府開展工作;主動與轄區企業、單位實行結對共建,形成互動、互助、共建的城市管理工作格局;建立城管執法人員掛點聯繫制度,推動城管進社區。主動聘請了86名政府機關、社區、企業等方面的社會人士作為城管執法監督員,加強社會對行政執法的監督;同時從抓好新聞輿論導向和及時處置媒體曝光事件入手,配合各種整治工作,做好新聞輿論和媒體的造勢工作,2007年來,省和市的主要媒體刊發城管執法訊息356篇,製作專版和專題節目5個,對媒體曝光的63宗違法或違規事件進行了立案查處,處理率達到100%。
按照《中共珠海市委珠海市人民政府印發〈珠海市關於進一步理順城市規劃建設管理體制的方案〉的通知》(珠字〔2006〕18號)的規定,珠海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是負責全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的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直接指揮和管理的下屬執法機構有機動、香洲、拱北、高新區四個執法大隊,主要負責香洲區、高新區兩個轄區的行政執法工作;對金灣區、斗門區和高欄港管理區等三個執法大隊的執法業務進行指導。
根據《珠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珠海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珠府辦〔2006〕57號)規定,市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務院、省政府關於開展
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有關規定;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組織起草有關行政處罰的實施細則,並組織實施。
(二)行使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三)行使
城市規劃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四)行使房屋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住宅室內違法裝飾裝修行為的行政處罰權。
(五)行使城市綠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六)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七)行使
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無照商販的行政處罰權。
(八)行使旅遊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九)行使城市燃氣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十)行使市政公用管理中供水、排水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十一)行使生豬屠宰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十二)行使氣球施放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十三)行使戶外廣告設施設定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十四)行使環境保護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社會生活噪聲污染和建築施工噪聲污染的行政處罰權,向城市道路、公共場所傾倒、排放廢水和污水,居民自陽台直接向外排放污水的行政處罰權。
(十五)履行法律、法規、規章和省、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它職責。
三、2008年城管執法部門推行的主要公共政策
市城管局(城管執法局)與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有關的公共政策較多,事關人民民眾切身利益的主要有: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二)《珠海市物業管理條例》(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三)《關於進一步加強珠海市住宅小區房屋裝修管理的批覆》(珠府函[2007]296號);
(五)《珠海市市區門前“三包”責任制管理辦法》(1999年7月30日起施行);
(六)《珠海市城市規劃條例》(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
(九)《珠海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條例》(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十)《珠海市戶外廣告設施設定管理條例》(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
(十三)國家及省頒布的與本部門職能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地方規章條例。
四、2008年城管執法工作任務及主要措施
(一)深入貫徹十七大精神,緊緊圍繞爭當全省實踐科學發展觀排頭兵的目標,創新工作理念。主要措施:
1. 開展一個學習:深刻領會十七大精神,開展“繼續解放思想,堅持改革開放,爭當實踐科學發展觀的排頭兵”學習討論活動,樹立城管品牌意識。結合思想大解放討論活動,各單位對新形勢下的城管執法工作進行專題調研並形成論文,結合廣西經驗,從我市的實際出發綜合出一篇比較全面的論文。
2. 創新求變,樹立五種意識,即: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樹立主動作為的意識,在思想解放和爭當實踐科學發展觀排頭兵的大前提下統一思想,緊緊圍繞市裡的中心工作和“135”行動計畫,切實增強責任感,主動作為。解放思想,創新思路,樹立城管精品意識,在現有工作基礎上,用新的思維和理念,找出新的方法,進一步謀求城管執法與構建社會和諧、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多贏”效果,把執法工作抓出亮點。依法行政,文明執法,樹立以人為本的執法理念,牢固堅持服務大局、服務重點、服務市民的意識,在法律法規的剛性原則下,堅持以人為本,主動參與,以文明柔性執法實現剛性目標。嚴於律已,乾淨幹事,樹立起城管執法隊伍的良好形象。加強溝通,善借外力,樹立和諧執法的社會氛圍。
(二)突出重點,整體推進,力爭執法工作上新台階。2008年主要做好市容環境、違法建設和室內違法裝修三個專項整治行動,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著力完善城市管理長效機制,努力實現城市環境優美、管理有序。主要措施:
1. 強化對亂擺賣等“六亂”行為的面上管控和處罰力度。學習南寧經驗,轉變工作思路,對屢教不改的亂擺賣和店鋪占道經營行為嚴管重罰,確保執法成效。在做好面上管控的同時,結合“門前三包”責任制的推行,建立制度化管理措施,對流動攤販執法的方式方法按照教育——警告——處罰的步驟文明執法,同時,善於調動和藉助經營戶、業主的力量,共同維護市容秩序,力爭今年(2008年)內市容有一個徹底改觀。
2. 堅決遏制違法建設,全面強化對違法建設行為的整治力度。對村民違法搶建,要按照市領導的指示,著重做好控制工作;對新出現的違建行為要從維護當事人的利益和切實履行職責的雙重角度出發,一發現苗頭就堅決遏止住,決不能使搶建行為有機可趁;建立
快速反應機制,對正在建設的違法建築乾淨、迅速地拆除;對市安監部門督辦的違法建設,一律從速辦理;對於歷史遺留的用於生產經營場所並涉及安全生產的違法建設情況,我局全面造冊,並及時上報市政府;對於其它新出現的違法搭建一律從速拆除。
3. 開展住宅室內違法裝修集中整治行動。按照市的統一部署,與建設、公安、工商和區政府密切配合,共同監控,採取有力措施,依法處理室內違法裝修。對新出現的住宅室內違法裝修行為一定要採取停水停電的手段堅決控制住。
4. 兼顧全面,整體推進。以市容環境綜合整治為契機,以局部帶動全局,做好燃氣、供水、排水、生豬屠宰、旅遊等方面的執法工作,力爭整體執法工作上檔次。
(三)創新工作方法,確保執法工作效能。主要措施:
1. 加大主動執法力度。增加巡查頻率、擴大巡查區域,提高對違法行為的發現率、查處率。力爭在第一時間多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把問題解決在“早、小”階段,降低執法成本。
2. 重視長效管理。立足城管管理反覆性強、執法成本高的特點,重視長效管理措施,認真總結既往執法整治的經驗,將整治工作中行之有效的經驗和措施制度化,做到“整治一片,鞏固一片,提高一片”。
3. 加強前置管理,善於借力。堅持依法、規範、程式到位,大力推進陽光執法、陽光辦案,做到每個處罰案件都經得起檢驗。同時,多藉助各種前置手段,並藉助媒體的宣傳,善於做市民的思想工作和宣傳工作,通過法規政策宣傳,促使違法案件自查自糾,起到良好的社會效果。
4. 做好突發事件的處置預案。對可能遇到的問題要考慮周詳,要有應對突發事件和危機事件的處置預案;並善於協調和平衡各種利益衝突,不激化矛盾,避免群體性事件。
(四)內強素質,外樹形象,提升執法隊伍的整體素質。主要措施:
1. 以黨建工作為龍頭,著力抓好隊伍建設,不斷提高執政水平。以爭當科學發展觀排頭兵活動為契機,著力加強和改進黨的建設;以素質提高為重點,以工作目標考核為抓手,繼續加強執法隊伍建設,進一步加強執法隊員的責任感和敬業精神,在黨員隊伍中培養和樹立起一批政治堅定、業務過硬、素質優良的骨幹作為典範,帶動隊伍建設;進一步加強紀律作風建設,按紀律隊伍的風貌建設執法隊伍,並在今年(2008年)安排一次軍事訓練。
2. 深化“創建民眾滿意中隊”活動,促進工作作風的根本轉變。不斷夯實民眾基礎,使更多的民眾理解、關心、支持城管執法工作,使民眾的滿意度進一步提升,變被動為主動。
3. 加強宣傳教育工作,加強城管文化建設,培養城管執法品質精神。探討更深層次的對內和對外的宣傳教育工作,特別加強對市民的宣傳工作,及時與市委宣傳部、市文明辦溝通,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全面宣傳城管法規,讓法規宣傳深入到市民的日常生活中。大力弘揚執法為民、依法行政的城管核心價值觀和改革創新、奮發努力的時代精神,增強執法隊伍的凝聚力和戰鬥力,樹立陽光城管執法形象。
4. 深入問責,進一步落實城管執法工作目標責任考核,建立健全各項制度。進一步完善考核檢查制度,用普檢與抽檢、隨機與定期相結合的方式,加強責任制落實情況的跟蹤和反饋,有效促進
執法責任制的落實。對《行政執法手冊》的內容進行重新梳理,重新編印《行政執法手冊》和口袋書。
5. 加強業務培訓和綜合學習,提高五種能力。即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執法的能力;提高隊員綜合辦案的能力和執法技巧;提高現場處置、化解矛盾的能力;提高綜合協調管理的能力;提高宣傳發動民眾的能力。
6. 關心執法隊員的生活,增強凝聚力。努力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對隊員反映較多、影響較大的執法裝備等問題,繼續積極向上反映,爭取逐步解決,從而調動執法隊員的積極性,提高戰鬥力,夯實工作基礎,提升城管執法整體工作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