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口岸局2011年度責任目標白皮書

《珠海市口岸局2011年度責任目標白皮書》是珠海市口岸局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珠海市口岸局2011年度責任目標白皮書
  • 發布單位:珠海市口岸局
第一部分本部門當前的形勢及存在問題
201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各駐珠口岸查驗單位和打擊走私綜合治理單位的大力支持下,全市口岸、反走私、海防工作取得較好成效,我市口岸工作榮獲全省口岸大通關建設一等獎。
目前我市口岸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是:我市現有國家一類口岸8個,口岸分布點多、線長,口岸基礎建設和配套設施不能較好地滿足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拱北口岸“水客”走私還比較活躍。
第二部分上一年度工作目標及任務完成情況
一、工作目標
2010年,以貫徹實施《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橫琴總體發展規劃》為主線,緊緊圍繞市委提出的“保增長、調結構、抓改革、促民生、定格局”五大任務和發展與和諧兩大主題,抓緊實施口岸重大工程項目,推動“大通關”建設;完善反走私綜合治理工作機制和信息化建設,遏制走私勢頭;抓好海防基礎設施建設。
二、任務完成情況
2010年,我局12項工作任務,已完成11項,完成率為92%。其中拱北口岸改擴建工程任務未完成施工計畫,主要原因是由於珠海市信禾運輸集團有限公司客運臨時上落站不能及時按市政府要求搬遷,制約整個工程施工,影響了工程進展。
(一)積極推進市重大項目建設
任務一:橫琴口岸三期工程
根據《市政府工作會議紀要》(第173號)精神,該項目納入“橫琴口岸綜合交通樞紐”同步規劃、建設,具體由橫琴新區負責實施。
任務二:橫琴口岸分線管理工程
根據市領導批示(市府辦辦文編號:PX20100832)及市政府工作會議紀要第173號精神,橫琴口岸分線管理一期須重新選址。市政府要求我局與橫琴新區共同進行規劃選址,我局將積極跟進,儘快做好前期相關工作,待《橫琴創新通關制度專項政策》獲得國家批覆後,該項工程前期工作即時啟動。
任務三:拱北口岸改擴建工程
拱北口岸改擴建一期工程於2010年3月29日開工,目前已完成西側新建入境聯檢樓主體工程面積18500平方米,進展較順利。拱北口岸改擴建工地東側,由於珠海市信禾運輸集團有限公司客運臨時上落站不能及時按要求搬遷,制約整個工程施工,影響了工程進展。
(二)認真做好“十二五”規劃
任務四:編制珠海市口岸“十二五”發展規劃
根據我市經濟社會總體發展要求,編制了珠海市口岸“十二五”發展規劃。
任務五:編制海防“十二五”發展規劃
貫徹落實市政府七屆130次常務會議精神,編制了海防“十二五”發展規劃。
任務六:完成海防網路信道建設
海防網路信道建設已完成。
(三)推進查驗模式改革創新和反走私信息化建設
任務七:建設橫琴口岸出入境客貨車“一站式”電子驗放系統
客車 “一站式”電子驗放系統已於2010年9月6日開通試運行,貨車“一站式”電子驗放系統已完成建設。
任務八:跟進《橫琴通關管理辦法》的催批工作
跟進《辦法》催批工作,配合省口岸辦對《辦法》予以完善並在此基礎上重新制定了《橫琴創新通關制度專項政策》。
任務九:加強珠澳口岸合作,積極探索口岸便捷通關模式
成立珠澳口岸通關合作工作小組,召開4次聯席會議。協調推進內地與澳門海關陸路口岸查驗結果參考互認合作項目,拱北口岸新增出入境自助查驗通道20條,在橫琴、九洲港口岸推行旅客攜帶品“一機兩屏”查驗模式。珠澳跨境工業區專用口岸增加供澳鮮活商品功能已獲國務院批准。
任務十:推進反走私信息化網路建設
已於2010年9月完成市級反走私公眾網站技術升級和版面改進。
(四)拓展口岸對外開放
任務十一:做好2010年航展臨時口岸報批工作
珠海機場臨時口岸於2010年11月9日正式對外開放,全市各口岸和珠海機場臨時口岸緊密配合,高效、安全、文明、暢順運行。
(五)完善口岸法規
任務十二:加強口岸法規建設,擬定《珠海市口岸管理規定》
《珠海市口岸管理規定》已經2010年12月13日七屆170次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第三部分本部門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口岸管理以及打擊走私和海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根據市政府有關口岸工作的部署和口岸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管理辦法和實施措施,對全市口岸實行規範化管理。
二、組織口岸管理區域的集疏運工作。組織路、港、貿的協作配合,加強車、船、貨的銜接,加強車船周轉和貨物集散,提高人、貨、交通工具的通關效率。
三、負責組織指導口岸“大通關”建設,做好口岸調查研究和信息數據統計,協調督促口岸檢查檢驗單位改革,創新口岸查驗和監管模式。
四、按國家、省關於口岸開放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協調處理口岸各單位(包括外貿運輸、船貨代理、裝卸理貨、倉儲轉運、檢查檢驗、公證鑑定、對外索賠、供應服務、接待宣傳等有關單位)之間的關係,並具有仲裁職能。
五、組織指導口岸共建社會主義精神文明活動。指導口岸各單位對職工進行涉外政策、紀律和加強治安的宣傳教育,並會同有關部門對口岸重大涉外問題和嚴重違法亂紀的情況進行調查,提出處理意見。協調口岸管理區內的社會綜合治理,做好口岸安全生產工作,指導和組織口岸各工作部門預防和處置突發事件,保障口岸的安全暢通。
六、負責全市口岸規劃、建設和技術改造配套工作的組織實施。負責做好年度計畫的編制工作和國家、省、市有關口岸各項資金補助的申請、分配及監督使用。
七、按國家關於口岸開放和管理的各項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負責全市一、二類口岸和臨時口岸的開放、調整或關閉的審查、報批工作,組織新開口岸接受國家、省有關部門的驗收;協助口岸檢查檢驗單位向其上級機構編制主管部門申報機構編制事宜。
八、根據上級授權,負責珠港澳口岸合作的組織實施,就方便旅客出入境、節日通關安排、交通等問題,與港澳方進行專業會晤和技術性談判。
九、負責組織、協調、檢查、監督、指導全市和各部門反走私聯合行動、綜合治理;負責做好國家、省、市有關反走私專項經費和各項資金補助的申請、分配及監督使用。
十、受理民眾有關走私的來信來訪和舉報,組織協調各有關部門調查重大走私及海防問題的線索,督促、指導案發地有關部門查處被舉報的走私販私及有關海防案件;組織協調有關執法部門處理暴力抗拒緝私、阻撓緝私及有關海防的突發事件。
十一、調研、收集反走私和海防情報資料,分析研究和掌握走私活動的特點、規律及有關海防形勢等,並將有關情況報告市領導及通報有關部門;協調口岸各單位的反走私工作。
十二、負責組織對非設關地重點地區反走私巡防督查。
十三、負責做好海防建設的規劃、計畫和投資工作,負責國家、省、市有關海防建設項目資金補助的申請、分配和監督使用;組織和協調海防建設、管理和控制工作。
十四、負責指導和協調各行政區、功能區的口岸管理、打擊走私和海防管理工作。
十五、承擔市打擊走私綜合治理領導小組、市海防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承辦市人民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第四部分擬推行的公共政策
《珠海市口岸管理規定》。
第五部分2011年度工作目標和工作任務
見附表。
第六部分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視,責任到位
成立白皮書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部署部門責任白皮書的實施工作。制定部門責任白皮書工作方案,明確工作目標、內容、進度、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嚴格落實崗位責任制和問責機制。
二、建章立制,促進落實
加強落實《珠海市口岸管理規定》等各項管理制度;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節假日旅客疏導應急預案等各項應急制度;珠澳口岸聯席會議、珠中江及澳門“3+1”反走私區域合作區域等各項合作機制,努力形成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權責明確、監管有力的良性發展局面。
三、加強協調,形成合力
積極拓展“走出去、請進來”渠道,加強與國家、省和市各級政府、職能部門的溝通聯繫,主動爭取各級、各部門對我局工作的資金、政策支持;加強與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媒體等的溝通聯繫,廣泛爭取社會各界對我局工作的決策、民主監督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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