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玻璃製造行業一直屬於高能耗、高排放類型的產業。玻璃製造企業在能源成本、環保合規性、產品質量及創新性等方面正面臨著日益嚴峻的挑戰。尤其是能源成本在這一行業總成本中的占比很高,這使得企業迫切需要尋求有效解決方案,期望能夠節省燃料、提升玻璃窯爐能源效率,同時降低污染排放,從而有效提升自身競爭力。截至2020年,安徽省內乃至中國尚無玻璃加工企業的能源計量器具配備的相關標準。因此,制定了地方標準《玻璃企業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要求》(DB34/T 3910-2021)。
編制進程
該標準編制任務來源於根據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下達2019年第一批安徽省地方標準制修訂計畫的函》(皖市監函〔2019〕510號)檔案。地方標準《玻璃企業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要求》(DB34/T 3910-2021)由安徽省特種玻璃及矽材料製品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提出並歸口。
根據《關於下達2019年第一批安徽省地方標準制修訂計畫的函》(皖市監函〔2019〕510號)檔案精神,標準立項後,蚌埠市計量測試研究所組成了《玻璃加工企業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要求》地方標準起草小組,並制定了詳細的起草工作計畫。標準起草小組對我省玻璃加工企業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及管理現狀進行了深入調查研究,進行了綜合分析和試驗驗證,獲得了相應參數;收集和採納了相關單位、組織的有關意見,對標準草案進行了詳細編制;起草小組於2020年5月形成了標準討論稿,並組織相關專家對標準草案進行了研討,聽取了相關專家的意見;經過多次修改,標準起草小組於2020年9月完成了標準徵求意見稿。
2021年6月8日,地方標準《玻璃企業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要求》(DB34/T 3910-2021)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21年7月8日,地方標準《玻璃企業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要求》(DB34/T 3910-2021)實施。
制定依據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人:劉繼兵、夏志強、高海青、李娜莉、朱禮廣、戚仁江、魏曼曼、張文東。
標準目次
前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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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範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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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規範性引用檔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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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術語和定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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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能源計量器具配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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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能源計量具的管理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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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地方標準《玻璃企業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要求》(DB34/T 3910-2021)規定了玻璃(包括玻璃製造和玻璃加工)企業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要求的能源計量器具配備、能源計量器具的管理要求。該標準適用於玻璃企業。
引用檔案
GB/T 18603-2014 天然氣計量系統技術要求 | GB/T 19022 測量管理體系—測量過程和測量設備的要求 |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地方標準《玻璃企業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要求》(DB34/T 3910-2021)是對《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通則》(GB 17167-2006)套用在玻璃企業的細化和具體化,該標準的制定可填補玻璃加工企業能源計量器具配備的空白。既能緩解中國能源供應狀況,也是適應產業政策發展的需要。該標準制定實施後,可推動安徽省玻璃行業加快節能減排,滿足行業可持續發展的需要。該標準的制定既可加快實現玻璃產業的節能降耗目標,又是能源計量管理部門獲得準確可靠的計量數據的有效渠道,是玻璃加工企業獲得能源利用狀況數據的重要來源,對玻璃加工企業及計量管理部門都具有較大的作用和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