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王振擅政
- 別名:王振用事、王振專權
- 在位皇帝:明英宗朱祁鎮
- 持續時間:1436年-1449年
- 結束標誌:土木堡之變中英宗被俘
- 影響:開啟了明王朝宦官專權的先例
歷史背景,主要事件,初涉政壇,開始擅政,結束,後事,
歷史背景
宣德十年(1435年)正月,明宣宗駕崩於乾清宮。當時皇太子方才九歲,即皇帝位,為明英宗,改明年年號為正統。同年秋,命司禮監太監王振偕文武大臣在將台閱武,紀廣第一,王振遂矯旨以隆慶右衛指揮僉事紀廣為都督僉事。紀廣此前投王振門下,此事為宦官專政之始。
主要事件
初涉政壇
太皇太后張氏嘗御便殿,召英國公張輔,大學士楊士奇、楊榮、楊溥(三楊),尚書胡濙入朝。年幼的英宗在東側站立,太皇太后對皇上曰:“此五人,先朝所簡貽皇帝者,有行必與之計。非五人贊成,不可行也。”英宗接受此命。隨後,宣太監王振進入。王振俯伏,太皇太后頓時改變顏色,稱:“你侍奉皇帝起居多不律,現在應當賜你死。”女官遂拿起刀刃架到王振頸處。英宗跪下為之求請,諸大臣皆跪下。太皇太后說:“皇帝年少,怎么知道此輩會禍人家國。我看到皇帝與諸大臣都為王振求情,此後不可令你干涉國事。”
正統元年(1436年)十月,英宗在將台閱武,命諸將騎射,以三矢為準。受命者萬騎,惟駙馬都尉井源彎弓躍馬,三發三中。英宗大喜,撤上尊賜給他。觀者皆曰:“往年王太監閱武,紀廣驟升。今天子自來,顧一杯酒耶?”然而竟沒有特殊提升。
正統四年(1439年)十月,福建按察僉事廖謨杖死驛丞,被打死的驛丞是楊溥鄉里,僉事廖謨又是楊士奇的鄉里。楊溥怨恨廖謨,論其為死罪。而楊士奇卻欲將其判為因公殺人。爭議不決,請裁太后。王振稱:“人皆挾鄉故,抵命太重,因公太輕,宜對品降調。”太后聽從了,於是降廖謨為同知。王振既然言有所稱,自然開始漸漸干涉朝政。
正統五年(1440年)二月,英宗命侍講學士馬愉、侍講曹鼐併入內閣,參與機務。當時,王振對楊士奇說:“朝廷大事仰賴你們三位老先生。然而三公已經年老倦勤了,以後當如何?”楊士奇稱:“老臣當盡瘁報國,死而後已。”楊榮則說:“先生安得為此言。吾輩老,無能效力,當以人事君耳。”王振聽後大喜。幾天后,就推薦曹鼐、苗衷、陳循、高谷等,遂次第擢用。楊士奇因此責怪楊榮,楊榮說:“他(王振)討厭我們這些人,我們即使自立,他又豈能容下我們?一旦朝廷內有出片紙,命某某入內閣,我們就束手無策啊。現在這四個人竟然是我們的人,又有什麼傷害的?”楊士奇表示贊同。
同年十月,三殿工成,宴請百官。按照過往規矩,宦官雖寵,不得參與皇上庭宴。當日,皇上使人視看王振在做什麽。王振正大怒道:“周公輔成王,我獨不可一坐乎!”英宗知道後,為之蹙然,於是命東華門開中門,聽由王振出入。王振抵達後文緣故,其稱“詔命也。”抵達門外,百官皆望風拜見,王振大悅。
開始擅政
正統七年(1442年)十月,太皇太后張氏去世。最初,宣宗去世時,英宗仍然年幼,凡事均由太皇太后批准後而行。且她委用三楊,朝廷政事歸內閣處理。每此過幾日,太皇太后必派中官進入內閣,詢問事情實行情況。或者如果王振自己斷絕而不交給內閣商議,必定立即召王振責怪。太皇太后去世後,王振更肆無忌憚了。
同年十二月,太監王振矯旨以徐晞為兵部尚書。當時王振權力日益增大,徐晞獻諂獲得提升。於是府、部、院諸大臣及百執事,在外官員,俱攜帶黃金進見。每次當朝覲日,進見者以百金為基礎,獻千金者始得醉飽而出。所以官員競趨苞苴,才被容接,都御史陳鎰、王文甚至都跪在門前俯首。王振侄千戶王山,為錦衣衛指揮同知世襲,隨後命侍經筵。
正統八年(1443年),雷震擊倒奉天殿鴟吻,英宗下詔求直言。當初,張太皇太后去世後,王振遂無忌憚,作大第於皇城,又作智化寺於居東。當時楊榮已先去世,楊士奇因其子楊稷事而堅持不出。只有楊溥一人在朝,年老勢孤。當時後繼者均委靡平庸之輩,大權均歸王振所持。翰林院試講劉球上言十事:“勤聖學以正心德,親政務以總乾綱,別賢否以清正士,選禮臣以隆祀典,嚴考核以篤吏治,慎刑罰以彰憲典,罷營作以蘇民勞,定法守以杜下移,息兵威以重民命,修武備以防外患。”
劉球此奏上朝,隨即下獄。當初王振就恨劉球阻擋麓川用兵。錦衣指揮彭德清從中獻讒激怒王振,於是王振欲置劉球死罪。當時編修董璘自陳願為太常寺卿,而劉球疏有“太常不可用道士,宜易儒臣”語,乃逮董璘及劉球一同下獄。王振命錦衣衛指揮馬順設計殺死劉球。一夜五更,馬順獨自帶領一校尉,推入獄門中,劉球與董璘同臥,小校上前抓住劉球,劉球知死不免,大呼曰:“我死後也要向太祖、太宗去訴告!”校尉持刀割斷劉球頸部,流血覆蓋整個軀體,他仍屹立不動。馬順舉腳推到他,說:“如此無禮!”遂支解了劉球,用蒲草覆蓋,在錦衣衛後地隙地里埋藏。董璘在一旁藏匿劉球的血裙。之後董璘得釋後,密歸劉球家,其家人方才得知劉球已死。劉球子劉釪、劉鉞求屍,僅得一臂,只能以血裙葬。
此後,王振誣陷大理寺少卿薛瑄下錦衣獄,誣陷其為死罪。薛瑄素來不被王振屈服,汪涵十分氣憤。當時有武吏病死,其妾有色,王振侄王山欲奪走,妻持不可,妾於是誣告妻毒其夫。都御史王文究問,其妻已誣服。薛瑄辨別其為冤情,屢次反駁並歸還其回家。王文於是向王振進讒,慫恿御史彈劾薛瑄受賄。廷鞫後,竟判薛瑄死罪下獄。薛瑄卻怡然而說:“辨冤獲咎,死何愧焉?”並在獄讀《周易》以自娛。當初,薛瑄既論死,其子薛淳等三人請一人代死,二人戍邊,贖父罪。沒有得到批准。將要執行時,王振老僕跪下哭泣,王振問之,曰:“薛少卿不免,是以泣。”王振問原因,其說是同鄉,並講述其平生。王振稍微寬恕。恰逢兵部侍郎王偉申救,得以免死,除名放歸田裡。
南京國子監祭酒陳敬宗考績至京,王振素仰慕其名,欲招入門下。當時巡撫周忱也在京師謁見王振,知周忱與陳敬宗同年,王振就表達此意。周忱告訴陳敬宗後,陳敬宗說:“為人師表卻求謁見中官,可以么?”周忱於是對王振稱:“陳祭酒善書法。以求書為名,先之禮幣,彼將謁謝矣。” 王振贊同,於是遺金綺求書程子《四箴》。陳敬宗為王振寫下書法,但歸還其金錢,此後竟不再往來。陳敬宗遂在祭酒一職上十八年不曾升遷。
同年八月,王振枷北京國子監祭酒李時勉於國子監門,之後釋放。王振曾經在國子監宣旨,而恨李時勉無加禮。當時彝倫堂有古樹,為過去許衡所植。當時李時勉嫌棄其陰翳,妨諸生班列,稍命伐其旁枝。王振誣陷其伐官木,私為家用。此後王振逮捕並施枷刑。監生石大用乞求以身代刑,號哭奔走皇宮闕下。上疏求解者多達數千人。恰逢會昌伯孫繼宗對孫太后談起,太后告訴明英宗,才知這是王振所為,命立即釋放。
正統十一年(1446年)正月,賜司禮太監王振白金、寶楮、彩幣諸物,王振侄王林為錦衣衛指揮僉事 。
同年三月,降巡撫山西、河南兵部侍郎于謙為大理寺左少卿,仍任巡撫。于謙擔任山西河南巡撫十餘年,因懼盈滿,舉薦參政孫原貞、王來代替自己。當時王振方用事,于謙每次進入京師匯報,未曾持一物交給王振。而且又有御史有姓名類似謙者經常忤逆王振,王振以為就是他,於是慫恿言官彈劾,罷為大理寺少卿。此後河南、山西兩省百姓赴闕乞留,而皇親貴族亦上奏于謙不能離開,於是才恢復命其擔任巡撫。
結束
之後,朝廷大臣紛紛請求族誅王振。王振的黨羽馬順及王、毛二侍一時在廷議中被群臣擊死。都御史陳鎰奉郕王朱祁鈺令旨籍其家,並振侄子王山臠於市,族屬不管少長,全部斬首。王振家當京城內外,凡數處,重堂邃閣,擬於宸居,器服綺麗,尚方不逮,玉盤百面,珊瑚高六七尺者二十餘株,金銀六十餘庫,幣帛珠寶不計其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