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定國詩集敘

王定國詩集敘

《王定國詩集敘》,宋代散文,作者蘇軾,作於宋神宗元豐六年(1083)底。作者把主要篇幅用來敘寫他和詩人王定國的友情,讚揚了他真摯、開朗、樂觀的品格。作者有選擇地寫了三件事以突出其性格特點:一是烏台詩案受牽連貶海上五年,子夭己病,而絲毫不存怨尤之心,對於友情的真摯和篤厚使作者發出“自恨期人之淺”的慨嘆;二是追敘熙寧十年到元豐二年,蘇軾在徐州任職期間,王定國到彭城拜訪作者,詩思敏捷,豪興直追太白的往事,展開了他開朗豪爽的另一側面;三是用自己作襯,突出其不以窮厄衰老而改變自己飲酒作詩,酷愛山水的詩人風度。寥寥三事寫出活脫脫的一個詩人形象。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王定國詩集敘
  • 創作年代:宋代
  • 文學體裁:散文
  • 作者:蘇軾
原文,翻譯,作者簡介,

原文

太史公論《詩》,以為“《國風》好色而不淫,《小雅》怨誹而不亂”。以余觀之,是特識變風,變雅耳,烏睹《詩》之正乎 昔先王之澤衰,然後變風發乎情,雖衰而未竭,是以猶止於禮義,以為賢於無所止者而已。若夫發於情止於忠孝者,其詩豈可同日而語哉!古今詩人眾矣,而杜子美為首,豈非以其流落饑寒,終身不用,而一飯未嘗忘君也歟。
今定國以余故得罪,貶海上三年,一子死貶所,一子死於家,定國亦病幾死。余意其怨我甚,不敢以書相聞。而定國歸至江西,以其嶺外所作詩數百首寄余,皆清平豐融,藹然有治世之音,其言與志得道行者無異。幽憂憤嘆之作,蓋亦有之矣,特恐死嶺外,而天子之恩不及報,以忝其父祖耳。孔子曰:“不怨天,不尤人。”定國且不我怨,而肯怨天乎!余然後廢卷而嘆,自恨期人之淺也。
又念昔日定國遇余於彭城,留十日,往返作詩幾百餘篇,余苦其多,畏其敏,而服其工也。一日,定國與顏復長道游泗水,登桓山,吹笛飲酒,乘月而歸。余亦置酒黃樓上以待之,曰:“李太白死,世無此樂三百年矣。”
今余老,不復作詩,又以病止酒,閉門不出。門外數步即大江,經月不至江上,眊眊焉真一老農夫也。而定國詩益工,飲酒不衰,所至翱翔徜徉,窮山水之勝,不以厄窮衰老改其度。今而後,余之所畏服於定國者,不獨其詩也。

翻譯

太史公(司馬遷)評論《詩經》,他認為“《詩經·國風》雖然有許多描寫男女戀情之作,但卻不過分;《詩經·小雅》雖然表露了百姓對朝政的誹謗憤怨之情,但卻不主張公開反叛。”憑我看來,這只是了解《風》、《雅》中周衰之際的作品罷了,怎么察看《詩經》的主流呢?從前先王的恩澤衰微,然後《風》中周衰之際的作品於情理之中而發生,雖然恩澤衰微但沒有竭盡,因此,還因道德禮儀而終止,認為賢在沒有終止的地方罷了。在情理之中而發生,因忠孝而終止,他的詩怎么可以同日而語呢!古今詩人非常多了,杜甫可以稱第一,難道不是因為他顛沛流離忍飢受寒,終身不被重用,卻連一餐飯都不曾忘記(報效)君王嗎。
定國因為我的緣故而獲罪,貶謫到海上三年,一個兒子死在他貶謫的地方,一個兒子死在家中,定國也生病差點死了。我猜測他非常怨恨我,不敢寫信給他。可是定國回到江西,把他在嶺外所作的幾百首詩寄給我,這些詩都是言簡義豐,語言平易和善,有治世之音,那些語言和德高望重的長者沒什麼不同。幽愁怨憤、寄寓感嘆的作品,大概也有一些,他只擔心死在嶺外,而來不及報答天子的恩德,而有愧於父親和祖先罷了。孔子說:“不埋怨天,不怪罪別人。”定國況且不埋怨我,怎么肯埋怨上天呢!我然後放下詩卷而感嘆,自恨看待別人太膚淺了。
我又考慮到先前定國到彭城來拜訪我,住了十天,來回往返中寫了幾百首詩,我苦惱他的詩作多,但又敬服他的文思敏捷,佩服他詩作的精巧啊。有一天,定國和顏長道(曾良策註:顏長道為蘇軾的朋友)遊覽泗水,登臨桓山,他們吹著竹笛,飲著美酒,乘著月色而回來。我也在黃樓上擺上酒宴來等待他們,我說:“李白死了,世間三百年沒有如此快樂了。”
我年老了不再作詩,又因為生病而戒酒,閉門不出,門外幾步遠就是大江,過了一個月也沒到大江邊了,糊裡糊塗地,真是一個老農夫了。可是定國的詩更加精巧,飲酒毫不衰減,所到之處安閒自在,覽盡山水的勝景,不因為困厄衰老而改變他的氣度。從今以後,我敬服定國的原因,不只有他的詩作啊!
翻譯(2)(註:非常感謝上面曾良策老師的翻譯;然,讀之再四,意其不通者多有,不揣淺陋,試於曾譯之上別譯之,以就教於方家。)

作者簡介

蘇軾(1037年1月8日-1101年8月24日),宋朝人,字子瞻,又字和仲,號“東坡居士”。南宋高宗朝乾通六年,贈太師,追諡號“文忠”。眉州眉山(今四川眉山)人,漢族,是父親蘇洵的第五個兒子,是北宋著名文學家書畫家散文家、詩人、詞人,豪放派詞人代表。嘉祐二年(1057)與弟轍同登進士。授大理評事,簽書鳳翔府判官。熙寧二年(1069),父喪守制期滿還朝,為判官告院。與王安石政見不合,反對推行新法,自請外任,出為杭州通判。遷知密州(今山東諸城),移知徐州。元豐二年(1079),罹“烏台詩案”,責授黃州(今湖北黃岡)團練副使,本州安置,不得簽書公文。哲宗立,高太后臨朝,被復為朝奉郎知登州(今山東蓬萊);4個月後,遷為禮部郎中;任未旬日,除起居舍人,遷中書舍人,又遷翰林學士知制誥,知禮部貢舉。元祐四年(1089)出知杭州,後改知潁州,知揚州定州。元祐八年(1093)哲宗親政,被遠貶惠州(今廣東惠陽),再貶儋州(今海南儋縣)。徽宗即位,遇赦北歸,建中靖國元年(1101)卒於常州(今屬江蘇),年六十六,葬於汝州郟城縣(今河南郟縣)。他與他的父親蘇洵(1009~1066)、弟弟蘇轍(1039~1112) 皆以文學名世,世稱“三蘇”;與漢末“三曹父子”(曹操曹丕曹植)齊名。“三蘇”為唐宋八大家中的三位,作品有《東坡七集》《東坡樂府》等。在政治上屬以司馬光為領袖的舊黨,反對王安石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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