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董事與企業價值研究

《獨立董事與企業價值研究》是鄒暉的論文,由趙昌文指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獨立董事與企業價值研究
  • 論文作者:鄒暉
  • 學科專業:企業管理
  • 學位級別:博士論文
基本信息,中文摘要,

基本信息

副題名
基於家族類上市公司的分析
外文題名
導師
趙昌文指導
學位授予單位
四川大學
學位授予時間
2008
關鍵字
家族企業 上市公司 董事 企業價值
館藏號
F276.5
館藏目錄
2009\F276.5\3

中文摘要

在世界經濟中,家族企業無論是在數量還是規模上,都占有較大份額。據統計,全世界約70%-80%的企業是家族企業,世界500強企業中,大約有40%是典型的家族企業,如美國的沃爾馬、杜邦,日本的松下、三菱,韓國的三星、大宇等。在美國,家族企業雇用了全美78%的就業者,創造了50%的GDP。2007年底,民營經濟在GDP中所占比重為55%,其所提供的就業崗位占全社會的85%以上。預計未來5年,全部民營經濟占全國GDP的比重將達3/4,私營企業數量將占全國企業總數的70%以上。在我國340多萬家私營民營企業中,90%以上是家族企業。 可見,改革開放三十年以來,家族企業已經成為推動中國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重要力量。與此同時,家族企業自身也得到空前發展,越來越多的家族企業以上市公司的身份展現在社會公眾面前。中國家族類上市公司從1995年誕生第一家到2007年底,已經快速增加為380多家,約占全部上市公司的四分之一。隨著家族類上市公司的不斷出現,新的“一股獨大”問題也開始顯露出來。家族股東基於持有的大量股權而形成了對公司的過度控制,這種特殊的公司治理結構決定不僅限制了家族企業自身的可持續性發展,更因損害了中小股東權益而影響到中國的資本市場的穩定運行。作為中國上市公司家族企業董事會獨立性保障的核心——獨立董事制度——始見於1997年12月4日發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1年,中國證監會發布了《關於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制度指導意見》,要求上市公司董事會成員中應至少配備兩名獨立董事,其中至少一名是會計專業人會員,2006年,新《公司法》明文規定上市國內公司應建立獨立董事制度,至此,中國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制度獲得了國家層面的法律地位。 然而,從實踐來看,中國的公司法監管模式中自引入獨立董事制度以來就一直爭議不斷,其迭出的糾紛更是給這一制度帶來巨大的挑戰。獨立董事不“獨立”、不“懂事”之新聞常見諸媒體;同時,獨立董事與上市公司董事會之間的糾葛也變得日漸頻繁起來,新疆屯河獨董辭職,伊利股份獨董被撤職,哈慈股份、ST達爾曼獨董遭上證所譴責等等,2005年,科龍電器陳庇昌、李公民、徐小魯三位獨立董事放棄年30多萬的津貼,以工作受限為由共同提出集體辭職。另一方面,也有人也主張廢除這一制度,在鄭百文案件中,受到處罰的獨立董事出來喊冤,尤其讓人們對獨立董事所起的作用產生了懷疑。 本研究即基於國內關於家族企業獨立董事制度問題研究匱乏的現狀而展開,具有理論研究和實踐套用的雙重意義。首先通過理論分析來刻畫家族企業獨立董事與公司治理和企業價值的關係,然後通過實證分析驗證了獨立董事對抑制家族股東侵害、提高企業價值的積極作用,繼而為管理層制定獨立董事政策、企業選擇獨立董事背景提供了經驗性證據支撐。 本研究主要集中在家族類上市公司中獨立董事對企業價值的影響。一方面,中國的獨立董事制度引自歐美等發達資本市場,而從獨董制度最發達的美國的實踐來看,美國各州的公司法一般既不規定獨立董事的人數,也不規定獨立董事的資格,但中國證監會卻有“上市公司董事會成員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的獨立董事,其中至少一名為會計專業人員”的具體規定,因此本文關於獨立董事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獨立董事數量和質量(即資格)兩個方面;另一方面,在家族類上市公司的過度控制下,家族股東更以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途徑來達到家族自身收益最大化的目的,獨立董事的作用既表現為通過有效監督而抑制家族股東攫取控制權私有收益,又表現為通過有效建議而輔助公司提高運營效率,因此本文關於企業價值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企業價值損毀和企業價值提升兩個方面。在此基礎上,本研究展開了對中國家族類上市公司獨立董事數量和質量對對企業價值損毀和企業價值提高的系統性實證分析,並得出了一些有益的結論。 首先,本研究對現有的理論文獻進行了梳理。在介紹了國內外對家族企業的定義之後,提出了本文對家族企業的定義,接著重點介紹了家族類上市公司治理的理論基礎和治理結構,並從所有權和控制權分離的討論中引出了獨立董事制度的治理效用,從抑制股東侵害和提升公司業績和價值正反兩個方面介紹了國內外學者對獨立董事制度有效性的研究狀況。我們發現,目前相關研究,尤其是國內針對家族企業獨立董事制度的研究存在較大不足,一方面表現為深度不夠,另一方面表現為不夠系統。 其次,本研究針對家族企業的獨立董事作用與企業價值之間的關係進行了理論分析,通過數學模型刻畫了家族股東持股比例與企業價值之間的不確定關係,並證明了即使在這種情況下,獨立董事提供的監督作用既有助於抑制家族股東攫取控制權私有收益,又同時有助於企業價值的提高。獨立董事監督作用的提高來自於董事會內獨立董事“數量”的增加,以及獨立董事自身監督輔助家族公司的個人能力和態度,也就是獨立董事的“質量”。這些結論成為本研究的實證分析的理論基礎。 最後,本研究在文獻梳理和理論分析的基礎上,以中國家族類上市公司為樣本,展開了對家族企業獨立董事作用與企業價值問題的系統性的實證研究,主要內容和結論分為五個方面: 第一,本研究在對家族類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特徵的實證分析中,發現家族股東持股比例的提高不利於獨立董事作用的發揮,金字塔控股模式的採用以及控制權和現金流權的分離也減小了董事會中獨立董事的規模,因而豐富了國內關於家族企業採用金字塔模式作為加強公司控制、分離現金流權的研究文獻。 第二,本研究在對控制權私有收益和托賓Q的實證分析中,從企業價值損毀和企業價值提升兩個角度同時發現了家族企業在企業價值表現方面的同一特徵:較非家族企業而言,家族企業中家族股東利用控制權的掌握從公司中攫取了更多的控制權私有收益,企業價值則表現更低,因而間接證明了控制權私有的攫取將導致企業價值損毀的命題。 第三,本研究從提高企業價值的角度出發,發現家族類上市公司獨立董事規模在公司治理中所起到的作用非常顯著,從正面證明了獨立董事在提升家族類上市公司市場價值方面的積極作用,從而為本研究的理論分析提供了充分的現實證據。 第四,本研究通過對獨立董事工作經歷豐富程度、與上市公司專業相關程度等因素的實證分析,使關於獨立董事背景與創值能力的同類研究更加完整,與一般上市公司相比,家族類上市公司中獨立董事的背景特徵具有某些特性,如平均學歷水平更低,具有銀行關係、國際背景的獨立董事更少,獨立董事的聲譽資本也更小,女性獨立董事更多,而且獨立董事更趨於年輕化;而且從實證上發現,表征獨立董事質量的背景特徵對企業價值具有顯著影響,其中:具有行業專長的獨立董事能夠顯著的提升企業價值,來自學術機構、有政府關係、具有公司管理經驗的獨立董事比例越高,企業價值也能得到提升;具有海外學習或工作經驗的獨立董事對企業價值都有顯著的促進作用,這為企業實踐甄別人選提供了更為全面的參考標準。 第五,本研究通過對獨立董事規模和獨立董事背景的實證分析,同時從獨立董事數量和獨立董事質量兩個方面證明了家族類上市公司中獨立董事對於加強治理、改善績效的積極意義。這不僅支持了證監會對上市公司關於獨立董事人數、比例的規定,也為管理當局制定政策提供了更為全面的理論支撐。 本研究通過理論分析和實證研究系統地探討了家族企業中獨立董事對企業價值的影響,得到的相關結論對管理當局制定政策、企業甄選獨立董事提供了理論支撐和經驗證據,並為今後的相關研究奠定了堅實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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