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許金收入

特許金收入是指政府公共機關給予個人以某種行為或營業活動的特別權利所收取的一定金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特許金收入
  • 釋義:政府公共機關給予個人以某種行為或營業活動的特別權利所收取的金額
特許金起源於政府維護公共秩序的權力。例如開設娛樂場所和在公路上行駛交通工具,當事人必須具備特別規定的條件,且需要在警察等部門的特別監護下才能正常進行。否則可能會造成社會秩序的混亂。未經特別許可,不得從事此類行為或活動,否則警察有權於以取締; 取得特許權的使用者必須按規定交納特許金,不交納者也會被取締。而公有特許金含有稅收和規費的性質,當公共機關給於特許權時,如果以特許權本身具有的價值為標準,則所徵收的款項可稱為特許稅;如果政府需提供勞務,而所徵收特許金額又僅相當於公共機關開支的費用,則所徵收款項可稱為特許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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