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特殊經濟責任制
- 類型:經濟術語
特殊經濟責任制是指由個別契約、章程或專門法規等規定某種具體的責任制關係。據此,將當事人依法可以享有的權(力)利義務、職權職責等,通過一定的合法形式予以明確,加以具體落實。如承包、租賃經營,公有主體同其委任的股東、董事、經理...
經濟責任制,是我國實行責任、權利和利益緊密結合的生產、經營管理制度。主要有國家和企業之間的經濟責任制、各經濟單位之間的經濟責任制、企業內部的經濟責任制以及農村集體經濟中的經濟責任制等。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後,農村中普遍推行的...
企業經濟責任制是指在國家計畫和政策指導的前提下,以提高社會經濟效益為目的,責、權、利相結合的,國家、集體、個人利益相統一的,職工勞動所得同勞動成果相聯繫的企業生產經營管理的方式和制度。企業經濟責任制的產生是社會化大生產的客觀...
企業內部經濟責任制以提高經濟效益為中心,按照責權利相結合的原則,把企業對國家承擔的經濟責任加以分解,層層落實到科室、車間、班組和每個職工的經濟責任制。企業內部經濟責任制,包括廠級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制、職能科室(專業部門)經濟責任...
內部經濟責任制是企業為了履行其對國家對社會所承擔的經濟責任,旨在不斷提高經濟效益而建立起來的責、權、利相結合的企業內部生產經營管理制度,國家對企業實行經濟責任是前提條件,而企業對內部實行經濟責任制則是基礎,兩者相互結合,相輔...
全民所有制企業經濟責任制,是指中國的國營企業在國家計畫指導下,以提高經濟效益為目的,實行責任、權力、利益三者緊密結合的生產經營管理制度。正文 中國的國營企業在國家計畫指導下,以提高經濟效益為目的,實行責任、權力、利益三者緊密...
施工經濟責任制是指建築企業在工程項目施工管理過程中所實行的責、權、利相結合的一項管理制度。它是經濟責任制在建築施工中的運用。其內容主要包括:施工技術責任制、施工質量責任制、施工物資責任制、施工機械責任制、交工驗收責任制等。
《清華大學經濟責任制規定》經2004~2005學年度第7次校務會議討論通過, 2010~2011學年度第17次校務會議修訂。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教育部、財政部關於高等學校建立經濟責任制加強財務管理的幾點意見》(教財〔2000〕...
它的建立,必須遵循以下原則:(1) 責任制的各方 (包括組織和個人) 必須在國家計畫指導下生產和經營,對國家承擔經濟責任;(2) 實行經濟責任制的根本目的是要發展生產力,全面提高經濟效益;(3) 經濟責任制三要素,即責、權、利三者...
這一制度的基本原則是:責任、許可權、利益相結合,國家、集體、個人利益相統一,職工勞動所得同勞動成果相聯繫。內容簡介 建築業經濟責任制主要包括國家和部門、企業之間,企業與企業之間,企業和建設單位之間的經濟責任,以及企業內部的經濟...
(2)經濟責任關係中的任何一方,都處於平等地位。經濟責任關係主體的雙方一旦結成經濟責任關係,原有的行政隸屬關係將由對等的權利義務關係所取代,任何一方都不再享有行政關係中特殊權利或履行特殊義務。(3)經濟責任關係一旦接受經濟法規的...
商業企業經濟責任制亦稱“經營責任制”。企業在國家計畫指導下,堅持社會主義經營方向,以提高服務質量和經濟效益為目的,明確規定企業、企業內部各環節及職工個人在經營活動中責、權、利關係的一種管理制度。《中共中央關於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
投資包乾經濟責任制是劃清建設單位、部門和國家三者之間的經濟關係,明確各自的經濟責任,使責權利相結合的一種投資管理新形式。實行投資包乾經濟責任制的建設項目,在建設項目建成後,包乾單位可以在包乾節餘中按規定比例提取分成,用於本單位...
根據工作需要可以徵求本級黨委、政府有關領導同志,以及本級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或者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有關成員單位的意見。審計報告中涉及的重大經濟案件調查等特殊事項,經審計機關主要負責人...
離任經濟責任審計是一項集財務審計和績效審計於一體的綜合性審計,其審計結果既可作為組織、人事部門對幹部進行考察考核、綜合評價、任用和獎懲的重要依據,又可作為劃分責任的依據。概念 離任經濟責任審計是一項特殊的審計工作,與其他審計...
特殊性 (一)經濟責任審計風險成因具有獨特性 經濟責任審計風險是指由於審計人員本身的失誤或其他客觀原因,導致經濟責任審計結論不實,對被審責任人任期內的經濟責任做出不恰當評價的風險。經濟責任審計風險,除具有一般審計風險外 ,還具有...
第二十條 審計機關應當根據年度經濟責任審計計畫,組成審計組並實施審計。第二十一條 審計機關應當在實施經濟責任審計3日前,向被審計領導幹部及其所在單位或者原任職單位(以下簡稱所在單位)送達審計通知書。遇有特殊情況,經本級政府...
第一條 為健全和完善經濟責任審計制度,規範經濟責任審計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中辦發〔2010〕32號,以下簡稱兩辦《規定》)...
第〔1986〕40號國務院發《國務院批轉國家計委等五個部門關於鐵道部實行經濟承包責任制方案的通知》於2013年09月29日發布,1986年03月31日成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簽發的行政法令、授權有關部門發布的...
經濟法律責任既是一種經濟責任,又是一種社會責任。因為主體的經濟違法行為給國家、社會或個人造成的損害,既包括經濟的,也包括人身的;既包括有形的,也包括無形的;既包括現實的,也包括潛在的;既包括對國家和社會的,也包括對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