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大環境事故

特大環境事故,是指根據中國環境法規的規定,凡符合下述條件之一者,即構成此類事故:(1)環境污染與破壞行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1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2)人群發生明顯中毒症狀或輻射傷害;(3)人員中毒死亡;(4)因環境污染使當地經濟、社會的正常活動受到嚴重影響;(5)對周圍環境造成嚴重危害;(6)捕殺、砍伐國家一類保護動植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特大環境事故
  • 適用領域:法學 
由於違反環境保護法規的經濟、社會活動與行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響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使環境受到污染,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植物、自然保護區受到破壞,人體健康受到危害,社會經濟與人民財產受到損失,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突發性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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