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特大污染環境案

2014年浙江特大污染環境案

2014年12月11日,海寧市成功破獲一起跨越江、浙、滬、贛四省的特大污染環境案件,截至2014年12月11日已抓獲涉案人員23名,其中,18人已被刑事拘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14年浙江特大污染環境案
  • 發生時間:2014年12月11日
  • 發生地點:浙江省海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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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背景

2014年6月,海寧西片地區部分河道水質變差,疑似被上遊河道污染所致。海寧警方開展溯源性追查,發現桐鄉市崇福鎮有一碼頭承接著海寧、桐鄉一些皮革、印染企業的污泥運輸、處置業務,並通過船隻將大量污泥運送至外地進行非法處置。

事件經過

2012年5月以來,溫州人余某註冊成立江西新悅達能源再生有限公司後,在桐鄉崇福長期租用碼頭,以回收鈦白粉尾渣加工生產黃磷石膏為掩護,承攬海寧、桐鄉等地製革、印染企業的污泥處置業務,後組織船隻將有毒污泥運往外地進行非法填埋,或直接排入京杭大運河和鄱陽湖,累計非法處置污泥30餘萬噸。
海寧警方迅速成立特偵組全力調查,經長達數月的偵查取證後,特偵組摸清了一個以余某、邵某等人為首的特大污染環境犯罪團伙,並掌握了該團伙人員組成、組織架構和犯罪事實。

事件結果

2014年12月11日,新華網杭州記者從浙江省海寧市警方獲悉,海寧市成功破獲一起跨越江、浙、滬、贛四省的特大污染環境案件,截至2014年12月11日已抓獲涉案人員23名,其中,18人已被刑事拘留。
2014年11月26日至28日,特偵組兵分五路,在江西九江、撫州、江蘇、上海、浙江德清、桐鄉等地一舉抓獲涉案嫌疑人20餘名,並查扣了用於偷排污泥的裝運船6艘,每艘船核載量達300至600噸。

事件影響

經檢測,這些污泥中含有大量重金屬,造成大範圍水域的水質環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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