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孟政字20號
關於印發《孟村回族自治縣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應急預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部門:
《
孟村回族自治縣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應急預案》已經縣政府同意,現予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六年四月十五日
具體內容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的危害,提高環境保護隊伍應急反應能力,確保迅速有效地處理重大突發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等原因造成的局部或區域環境污染事件,指導和規範突發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維護社會穩定,將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民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結合本縣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編制依據
8、國家環保總局《關於水污染事故適用法律問題的批覆》(1997年)
9、國家環保總局《關於水污染事故行政處罰問題的復函》(1997年)
10、國家環保總局等五部委《關於加強化學危險品管理的通知》(1999年)
11、國家環保總局《關於切實加強重大環境污染、生態破壞事故和突發事件報告工作的通知》(2000年)
12、國家環保總局《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新聞發布管理辦法》(2002年)
13、國家環保總局《環境應急手冊》(2003年)
14、滄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做好應急管理工作的通知”滄政字105號
二、編制原則
(一)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宣傳普及環境應急知識,不斷提高公眾環境安全意識,建立和加強重大環境污染破壞事故的預警機制,預防和應急相結合,切實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報告、快速反應、及時控制,應急系統做到常備不懈,在應急時做到快速有效。
(二)政府負責,部門合作
縣政府對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的處理負總責,充分發揮現有機構和裝備的作用,各部門按照應急預案的職責,各司其職,相互配合,切實可行地建立應急系統、應急程式,不斷提高重大污染事故整體應急反應能力。
(三)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按照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屬地管理的原則,重大環境污染事故處理、處置實行屬地管理,專業處置,由縣政府牽頭,各部門協同作戰,同時根據突發事件的級別,實施分級控制、分級管理。
(四)依靠科學,快速反應
不斷完善應急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貯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依靠科學,加強科研指導,規範業務操作,實現應急工作的科學化、規範化。
三、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的分級
按類型可分為水污染事故、大氣污染事故、噪聲與振動危害事故、固體廢棄物污染事故、農藥與有毒化學品污染事故、放射性污染事故及因資源開發造成的生態破壞事件、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植物與自然保護區破壞事故等。
依據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辦公廳關於印發《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新聞發布管理辦法》(137號),按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的性質、危害程度、涉及範圍,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可分為:一般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重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和特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
(一)重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重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
(1)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
(2)造成人員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傷5人以上;
(3)區域生態功能部分喪失或瀕危物種生境嚴重破壞;
(二)特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特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
(1)造成直接經濟損失300萬元以上;
(2)致死死亡5人以上或者重傷10人以上;
(3)區域生態功能完全喪失或瀕危物種生境完全破壞;
四、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的報告與評估
(一)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的報告
根據《報告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的暫行辦法》的規定,按國家突發事件信息報告系統進行報告。
1、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的責任報告單位
縣環保局負責調查處理重大環境污染與生態事故,並向縣政府報告,同時向上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2、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的報告程式
縣環境保護局值班室負責受理關於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的報告,接到關於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的報告後,值班人員應及時向主管負責人報告。
受理的關於重大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報告內容為:
(1)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報告時間,報告人及聯絡方式;
(2)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發生地點;
(3)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發生原因與情況;
(4)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類型與波及的範圍;
(5)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危害;
(6)應急處理情況;
3、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的報告時間
凡屬重大或特大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縣環境保護局事故發生後的48小時內向縣政府報告,並於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發生6小時內上報上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
4、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的報告內容及形式
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的報告分為速報、確報和處理結果報告三類。
速報可用電話或直接報告;確報可通過電話或書面報告;處理結果報告採用書面報告。報告採用適當方式,避免在當地民眾中造成不良影響。
速報內容主要包括:
(1)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的類型、發生時間、發生地點;
(2)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質、波及的範圍及造成的影響和後果;
(3)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經濟損失數額大小、人員受害情況;
(4)區域生態功能的喪失情況;
(5)瀕危物種的生活環境受破壞情況;
(6)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採取的措施;
(7)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聯繫人、聯絡方式;
確報是指在速報的基礎上報告有關確切數據,事件發生的原因、過程及採取的應急措施等初步情況。
處理結果報告是指在確報的基礎上,報告處理事件的措施、過程和結果,事件潛在或間接的危害、社會影響、處理後遺留問題,參加處理工作的有關部門和工作內容,出具有關危害與損失的證明檔案等詳細情況。
(二)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的評估
組建由環境保護管理和環境監測專業人員、環境評價專家、危險化學品專家、環境評估專家、防化專家等相關專家組成的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評估諮詢專家組。根據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性質、類別、危害程度、涉及範圍,開展事件快速評估與決策諮詢。
1、評估內容:明確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性質和類別,預測可能的涉及範圍、發展趨勢及其對人群健康或環境的影響;確定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的級別;評估現有應急處置措施是否得當,應急能力是否達到控制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需求等。
2、快速評估步驟:通過對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發生地區進行現場調查,收集資料,並迅速對現有信息資料進行全面分析研究,採用現場快速測定儀,測定污染物的種類,進一步測定污染物濃度,提出評估意見,為技術行為和行政決策提供依據。
3、決策諮詢: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評估專家組對快速評估結果進行分析,提出對現有應急處置措施的改進意見,並對行動方案做出決策諮詢。
五、突發事件的通報與信息發布
建立應急情況報告、通報制度,建立準確、透明、適度、科學的突發事件信息發布制度。
縣環保局負責向縣政府報告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情況。按照國家環保總局《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新聞發布管理辦法》的規定,有關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信息,由省、市、縣人民政府及環保行政主管部門依職權及時、準確、全面地向社會發布,其他相關部門、單位及個人未經批准,不得擅自泄露事件信息。
縣政府應當加強對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的輿論引導,建立快速發布機制,避免因發布滯後造成工作被動。對媒體有關事件內容的不準確報導,應當及時通過發布通報或召開新聞發布會澄清事實真相,以正視聽。
六、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的預警與應急回響
(一)預警啟動
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實行兩級預警制度。特大環境與破壞事故,啟動紅色預警;重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啟動橙色預警;根據不同級別的預警,採取相應的應急回響措施。
(二)預警支持系統
建立環境安全預警系統和環境應急專家庫,配備安裝環境應急管理系統軟體,完善應急監測能力,做好人員培訓,與全縣突發性公共事件預警中心建立應急平台系統,做好信息反饋與確認等。
(三)應急回響
根據預警級別,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回響,即紅色預警啟動特大回響,橙色預警啟動重大回響。
1、特大應急回響
特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發生後,啟動特大應急回響。
(1)縣政府應急回響
縣政府接到特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報告後,立即啟動本級專項應急預案,並報請省、市專項應急辦,請求啟動更高一級專項應急預案。開展突發事件的決策指揮、污染物監測與分析、污染源調查與控制、受污染民眾救治與轉移、信息發布、宣傳教育、後勤保障等工作。
(2)縣環保局應急回響
在上級環境保護行政部門專家諮詢組的指導下,組織和協調各方面工作並及時派出專業技術機構赴現場開展現場調查,組織落實各項緊急防控措施;配合上級專業機構對不明原因的突發事件開展污染源調查、受污染區域劃定等工作。
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應積極配合、支持特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應急處理專業機構開展現場調查處理、採樣、監測、技術分析、評估以及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技術指導等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和妨礙工作開展。
2、重大應急回響
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發生後,啟動重大應急回響。
(1)縣政府應急回響
縣政府接到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報告後,立即啟動本級專項應急預案,並報請市專項應急辦,請求啟動更高一級專項應急預案。
緊急調動和徵集有關人員、物資、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設備;進行現場隔離、受污染區域的確定與封鎖;保證應急處理所需的物資、經費;組織相關部門協助縣環保局做好應急處置工作;做好輿論宣傳工作。
(2)縣環保局應急回響
縣環境保護局迅速組織污控、環境監察、環境監測等科室組成的應急隊伍,帶領有關技術人員趕到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現場,在上級環保部門及專家諮詢組的指導下,組織和協調各方面工作,及時派出專業技術機構赴現場協助開展現場調查,進行環境應急監測、污染源調查、污染源控制,按照專家意見,採取緊急安全措施,進行人員撤離、受污染區域劃定,同時組織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評估專家組分析突發事件的發展趨勢,提出應急處置工作建議,及時向縣政府和市環境保護局報告有關情況。
縣政府其他相關部門按縣專項應急處理指揮部的總體安排部署,按照各自的職能職責,開展好相應的工作。
七、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的應急終止
(一)應急終止的條件
1、事件現場得到控制;
2、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經基本消除,無繼發可能;
3、已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保護公眾健康;防止環境受到二次污染,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長期後果趨於合理,且使損失降到儘量低的水平;
4、事件現場和各種專業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的必要。
(二)應急終止的程式
1、事件現場指揮部組織專家諮詢組論證調查,確認突發事件已具備應急終止條件後,結論以書面形式向縣專項應急指揮部報告,縣專項應急指揮部依職權做出決定。
2、接到事故應急指揮部的應急終止通知後,現場指揮部負責應急人員及設備有序撤離。
3、縣政府或縣政府委託縣環保局負責向社會發布突發事件應急終止的信息。
4、縣環保局組織專家進行應急行動的後評價,編制應急評價報告,存檔備案,並上報有關部門。
八、組織指揮與有關部門職責
應急領導機構
總 指 揮:宮建軍 縣政府副縣長
副總指揮:李金晶 縣環保局局長
成 員:劉德權 縣財政局局長
劉文輝 縣發民和改革局局長
王國慶 縣商務局局長、縣安監局局長
陳志明 縣公安局局長
馬國明 縣民政局局長
韓金山 縣交通局局長
郝榮林 縣農業局局長
劉良滄 縣水務局局長
楊金良 縣衛生局局長
吳勝平 縣氣象局局長
劉忠強 縣質量技術監督局
丁建懷 縣廣播電視局局長
劉硯華 河北網通公司孟村公司經理
魏春智 中國移動公司孟村分公司經理
尚福強 中國聯通公司孟村分公司經理
塗衛國 縣武警中隊首長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環境應急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李金晶兼任。
(二)應急處理指揮體系
縣政府接報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後,立即成立現場指揮部,負責現場應急處置的工作,並負責協調各有關部門按照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應急預案的要求,做好應急預案的啟動準備和各項措施的落實工作,保障整個應急處理工作有序進行;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信息。
(三)成員單位職責
1、縣政府辦公室:承接危險化學品事故報告;請示總指揮啟動應急救援預案;通知指揮部成員單位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協調各成員單位的搶險救援工作;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和上級部門報告事故和搶險救援進展情況;落實上級部門和縣委縣政府領導同志關於事故搶險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2、縣環保局:負責測定事故狀態下污染物的種類和濃度,負責測定敏感區環境質量狀況,對可能存在較長時間環境影響的區域發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事故得到控制後指導現場遺留危險物質對環境產生污染的消除,負責調查重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
3、縣公安局:負責制定人員疏散和事故現場警戒預案,組織事故可能危及區域內的人員疏散撤離,對人員撤離區域進行治安管理,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4、縣公安消防隊:負責事故現場撲滅火災,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質泄漏和有關設備容器的冷卻,事故得到控制後負責洗消工作,負責組織傷員的搜救。
5、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負責事故現場區域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無關車輛進入危險區域,保障救援道路的暢通。
6、縣衛生局:負責確定受傷人員專業治療與救護定點醫院,培訓相應醫護人員;指導定點醫院儲備相應的醫療器材和急救藥品;負責事故現場調配醫務人員、醫療器材、急救藥品,組織現場救護及傷員轉移,負責統計傷亡人員情況。
7、縣安全生產監督局:負責縣重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監督檢查各項相關部門制定的重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全縣應急救援模擬演習,負責建立應急救援專家組,組織專家開展應急救援諮詢服務工作,組織開展重大環境污染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8、縣交通局:負責指定搶險運輸單位,負責監督搶險車輛的保養,駕駛人員的培訓,負責組織事故現場搶險物資和搶險人員的運送。
9、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測定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提出事故現場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的搶修和處置方案。
10、縣氣象局:負責為事故現場提供風向、風速、溫度氣壓、濕度、雨量等氣象資料。
11、縣財政局:負責籌措事故救援和善後處理所必須的資金,做好用於重大環境污染事故資金保障工作。參與組織、籌備搶險器材和物資。
12、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組織搶險器材和物資的調配。
13、網通公司:負責事故現場的應急通信保障,負責通信線路故障的搶修工作。
14、縣供電局:負責事故現場的電力保障,負責電力故障的搶修工作。
15、縣廣播電視局:負責組織新聞媒體開展環境污染防控科普欄目,加強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宣傳報導,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加強對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處置期間新聞報導的規範管理,營造有利於處置工作深入開展的良好輿論氛圍。
16、縣民政局:做好社會捐助用於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應急處理的經費和物資管理使用工作,做好救濟物資發放、污染區域內人民民眾的轉移安置工作等。
17、縣農業局:負責調查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對農業生態功能的影響,調查事故對瀕危物種生活環境的影響,調查農業受害情況。
九、突發事件的應急保障
(一)組織保障
根據應急工作需要,縣環保局設立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應急管理機構,並確定專人負責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應急準備、預警、預報的各項協調管理工作等。在預案啟動後確定專人負責24小時執守12369環境污染舉報電話。
(二)技術保障
1、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專家諮詢庫
縣環保局積極和市環境保護局加強聯繫,建立環境應急專家資料庫,確保在突發事件發生後應能迅速成立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應急處置專家諮詢組,為指揮決策提供專業諮詢。其職責是:
(1)了解掌握國內外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應急處理的相關知識和信息,為污染事故處理、處置提供諮詢服務;
(2)綜合評估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預測其發展趨勢,提出啟動和終止應急預案的建議;
(3)指導、調整和評估應急處理措施;
(4)參與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的總結評估並提交評估報告。
2、現場應急環保專業隊伍
縣環保局以現有環境監察、監測、污控隊伍為基礎,增加資金投入,建立一支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幫應急處置隊伍,每年投入一定資金加強隊伍的自身建設,配置先進應急的監測設備和裝備。確保應對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隨時準備突發事件。其主要職責是:
(1)指導應急監測分析,確定污染類別、程度、範圍;
(2)確定污染物的種類和濃度;
(3)進行現場調查、取證、評估及上報工作;
(4)根據調查結果及專家意見,確定應急處置的技術措施;
(5)督導各項現場應急處理措施的落實;
(6)開展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業務培訓和諮詢等。
3、培訓和演練
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應急處理隊伍要按照應急預案定期組織不同類型的實戰演練,提高防範和處置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的技能,增強實戰能力。
在規定時期內組織進行一次專門的培訓和演練。演練由應急指揮部統一計畫、統一指揮。
4、信息系統
建立適合我縣需求的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信息系統,建立決策支持與指揮調度技術平台,承擔全縣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及相關信息收集、處理、分析、發布和應急回響等工作。
5、科研和交流
積極開展應對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相關的科學研究,做到技術上有所儲備,同時,開展應對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應急處理技術的省內外交流與合作,引進國內的先進技術和方法,提高我縣應對突發事件的整體水平。
(三)後勤保障
1、物資儲備
縣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根據縣環境保護局提出的計畫,建立處理突發事件的物資儲備。
2、裝備保障
縣環保局充分發揮職能作用,根據工作需要和職責要求,加強危險化學品檢驗、鑑定和監測設備建設,完善自身防護裝備,做好物資儲備,不斷提高應急監測、動態監控、消除污染的能力,同時,應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專家資料庫和環境、生態安全資料庫系統,確保在發生環境事故時能有效防止對環境的污染和擴散。
3、經費保障
縣財政局應保障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應急處理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工作,確保日常運轉經費、突發事件處理經費,所需經費列入同級政府財政預算,捐助資金納入縣財政專戶管理,由應急處理指揮部統一掌握、集中安排使用。
(四)社會宣傳
宣傳部門和縣環境保護局利用電視、廣播報紙、網際網路、應急手冊等多種形式,對社會公眾廣泛開展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應急知識的專業教育宣傳環境應急科普知識,指導民眾以科學的行為和方式對待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
二00六年四月十三日
主題詞:環境 預案 通知
孟村回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06年4月19日印
(共印120份)
6 附屬檔案
7 內容描述 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應急預案
8 公開時限 常年公開
9 公開範圍 全社會
10 公開程式 經滄州市法制辦審核後公開
11 責任部門 孟村縣環保局
12 檢索方式
《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應急預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有關部門:
《孟村回族自治縣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應急預案》已經縣政府同意,現予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六年四月十五日
孟村回族自治縣
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應急預案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的危害,提高環境保護隊伍應急反應能力,確保迅速有效地處理重大突發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等原因造成的局部或區域環境污染事件,指導和規範突發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維護社會穩定,將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造成的損失降低到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民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結合本縣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1989年)
2、《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003年)
3、《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2000年)
4、《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1984年)
5、《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2004年)
6、國務院《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1987年)
7、國家環保總局《報告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的暫行辦法》(1987年)
8、國家環保總局《關於水污染事故適用法律問題的批覆》(1997年)
9、國家環保總局《關於水污染事故行政處罰問題的復函》(1997年)
10、國家環保總局等五部委《關於加強化學危險品管理的通知》(1999年)
11、國家環保總局《關於切實加強重大環境污染、生態破壞事故和突發事件報告工作的通知》(2000年)
12、國家環保總局《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新聞發布管理辦法》(2002年)
13、國家環保總局《環境應急手冊》(2003年)
14、滄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做好應急管理工作的通知”滄政字105號
二、編制原則
(一)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宣傳普及環境應急知識,不斷提高公眾環境安全意識,建立和加強重大環境污染破壞事故的預警機制,預防和應急相結合,切實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報告、快速反應、及時控制,應急系統做到常備不懈,在應急時做到快速有效。
(二)政府負責,部門合作
縣政府對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的處理負總責,充分發揮現有機構和裝備的作用,各部門按照應急預案的職責,各司其職,相互配合,切實可行地建立應急系統、應急程式,不斷提高重大污染事故整體應急反應能力。
(三)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按照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屬地管理的原則,重大環境污染事故處理、處置實行屬地管理,專業處置,由縣政府牽頭,各部門協同作戰,同時根據突發事件的級別,實施分級控制、分級管理。
(四)依靠科學,快速反應
不斷完善應急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貯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依靠科學,加強科研指導,規範業務操作,實現應急工作的科學化、規範化。
三、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的分級
按類型可分為水污染事故、大氣污染事故、噪聲與振動危害事故、固體廢棄物污染事故、農藥與有毒化學品污染事故、放射性污染事故及因資源開發造成的生態破壞事件、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植物與自然保護區破壞事故等。
依據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辦公廳關於印發《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新聞發布管理辦法》(137號),按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的性質、危害程度、涉及範圍,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可分為:一般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重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和特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
(一)重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重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
(1)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
(2)造成人員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傷5人以上;
(3)區域生態功能部分喪失或瀕危物種生境嚴重破壞;
(二)特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特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
(1)造成直接經濟損失300萬元以上;
(2)致死死亡5人以上或者重傷10人以上;
(3)區域生態功能完全喪失或瀕危物種生境完全破壞;
四、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的報告與評估
(一)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的報告
根據《報告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的暫行辦法》的規定,按國家突發事件信息報告系統進行報告。
1、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的責任報告單位
縣環保局負責調查處理重大環境污染與生態事故,並向縣政府報告,同時向上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2、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的報告程式
縣環境保護局值班室負責受理關於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的報告,接到關於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的報告後,值班人員應及時向主管負責人報告。
受理的關於重大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報告內容為:
(1)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報告時間,報告人及聯絡方式;
(2)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發生地點;
(3)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發生原因與情況;
(4)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類型與波及的範圍;
(5)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危害;
(6)應急處理情況;
3、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的報告時間
凡屬重大或特大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縣環境保護局事故發生後的48小時內向縣政府報告,並於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發生6小時內上報上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
4、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的報告內容及形式
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的報告分為速報、確報和處理結果報告三類。
速報可用電話或直接報告;確報可通過電話或書面報告;處理結果報告採用書面報告。報告採用適當方式,避免在當地民眾中造成不良影響。
速報內容主要包括:
(1)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的類型、發生時間、發生地點;
(2)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質、波及的範圍及造成的影響和後果;
(3)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經濟損失數額大小、人員受害情況;
(4)區域生態功能的喪失情況;
(5)瀕危物種的生活環境受破壞情況;
(6)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採取的措施;
(7)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故聯繫人、聯絡方式;
確報是指在速報的基礎上報告有關確切數據,事件發生的原因、過程及採取的應急措施等初步情況。
處理結果報告是指在確報的基礎上,報告處理事件的措施、過程和結果,事件潛在或間接的危害、社會影響、處理後遺留問題,參加處理工作的有關部門和工作內容,出具有關危害與損失的證明檔案等詳細情況。
(二)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的評估
組建由環境保護管理和環境監測專業人員、環境評價專家、危險化學品專家、環境評估專家、防化專家等相關專家組成的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評估諮詢專家組。根據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性質、類別、危害程度、涉及範圍,開展事件快速評估與決策諮詢。
1、評估內容:明確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性質和類別,預測可能的涉及範圍、發展趨勢及其對人群健康或環境的影響;確定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的級別;評估現有應急處置措施是否得當,應急能力是否達到控制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需求等。
2、快速評估步驟:通過對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發生地區進行現場調查,收集資料,並迅速對現有信息資料進行全面分析研究,採用現場快速測定儀,測定污染物的種類,進一步測定污染物濃度,提出評估意見,為技術行為和行政決策提供依據。
3、決策諮詢: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評估專家組對快速評估結果進行分析,提出對現有應急處置措施的改進意見,並對行動方案做出決策諮詢。
五、突發事件的通報與信息發布
建立應急情況報告、通報制度,建立準確、透明、適度、科學的突發事件信息發布制度。
縣環保局負責向縣政府報告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情況。按照國家環保總局《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新聞發布管理辦法》的規定,有關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信息,由省、市、縣人民政府及環保行政主管部門依職權及時、準確、全面地向社會發布,其他相關部門、單位及個人未經批准,不得擅自泄露事件信息。
縣政府應當加強對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的輿論引導,建立快速發布機制,避免因發布滯後造成工作被動。對媒體有關事件內容的不準確報導,應當及時通過發布通報或召開新聞發布會澄清事實真相,以正視聽。
六、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的預警與應急回響
(一)預警啟動
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實行兩級預警制度。特大環境與破壞事故,啟動紅色預警;重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啟動橙色預警;根據不同級別的預警,採取相應的應急回響措施。
(二)預警支持系統
建立環境安全預警系統和環境應急專家庫,配備安裝環境應急管理系統軟體,完善應急監測能力,做好人員培訓,與全縣突發性公共事件預警中心建立應急平台系統,做好信息反饋與確認等。
(三)應急回響
根據預警級別,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回響,即紅色預警啟動特大回響,橙色預警啟動重大回響。
1、特大應急回響
特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發生後,啟動特大應急回響。
(1)縣政府應急回響
縣政府接到特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報告後,立即啟動本級專項應急預案,並報請省、市專項應急辦,請求啟動更高一級專項應急預案。開展突發事件的決策指揮、污染物監測與分析、污染源調查與控制、受污染民眾救治與轉移、信息發布、宣傳教育、後勤保障等工作。
(2)縣環保局應急回響
在上級環境保護行政部門專家諮詢組的指導下,組織和協調各方面工作並及時派出專業技術機構赴現場開展現場調查,組織落實各項緊急防控措施;配合上級專業機構對不明原因的突發事件開展污染源調查、受污染區域劃定等工作。
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應積極配合、支持特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應急處理專業機構開展現場調查處理、採樣、監測、技術分析、評估以及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技術指導等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和妨礙工作開展。
2、重大應急回響
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發生後,啟動重大應急回響。
(1)縣政府應急回響
縣政府接到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報告後,立即啟動本級專項應急預案,並報請市專項應急辦,請求啟動更高一級專項應急預案。
緊急調動和徵集有關人員、物資、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設備;進行現場隔離、受污染區域的確定與封鎖;保證應急處理所需的物資、經費;組織相關部門協助縣環保局做好應急處置工作;做好輿論宣傳工作。
(2)縣環保局應急回響
縣環境保護局迅速組織污控、環境監察、環境監測等科室組成的應急隊伍,帶領有關技術人員趕到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現場,在上級環保部門及專家諮詢組的指導下,組織和協調各方面工作,及時派出專業技術機構赴現場協助開展現場調查,進行環境應急監測、污染源調查、污染源控制,按照專家意見,採取緊急安全措施,進行人員撤離、受污染區域劃定,同時組織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評估專家組分析突發事件的發展趨勢,提出應急處置工作建議,及時向縣政府和市環境保護局報告有關情況。
縣政府其他相關部門按縣專項應急處理指揮部的總體安排部署,按照各自的職能職責,開展好相應的工作。
七、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的應急終止
(一)應急終止的條件
1、事件現場得到控制;
2、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經基本消除,無繼發可能;
3、已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保護公眾健康;防止環境受到二次污染,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長期後果趨於合理,且使損失降到儘量低的水平;
4、事件現場和各種專業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的必要。
(二)應急終止的程式
1、事件現場指揮部組織專家諮詢組論證調查,確認突發事件已具備應急終止條件後,結論以書面形式向縣專項應急指揮部報告,縣專項應急指揮部依職權做出決定。
2、接到事故應急指揮部的應急終止通知後,現場指揮部負責應急人員及設備有序撤離。
3、縣政府或縣政府委託縣環保局負責向社會發布突發事件應急終止的信息。
4、縣環保局組織專家進行應急行動的後評價,編制應急評價報告,存檔備案,並上報有關部門。
八、組織指揮與有關部門職責
應急領導機構
總 指 揮:宮建軍 縣政府副縣長
副總指揮:李金晶 縣環保局局長
成 員:劉德權 縣財政局局長
劉文輝 縣發民和改革局局長
王國慶 縣商務局局長、縣安監局局長
陳志明 縣公安局局長
馬國明 縣民政局局長
韓金山縣交通局局長
郝榮林 縣農業局局長
劉良滄 縣水務局局長
楊金良 縣衛生局局長
吳勝平縣氣象局局長
劉忠強縣質量技術監督局
丁建懷縣廣播電視局局長
劉硯華河北網通公司孟村公司經理
魏春智 中國移動公司孟村分公司經理
尚福強 中國聯通公司孟村分公司經理
塗衛國 縣武警中隊首長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環境應急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李金晶兼任。
(二)應急處理指揮體系
縣政府接報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後,立即成立現場指揮部,負責現場應急處置的工作,並負責協調各有關部門按照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應急預案的要求,做好應急預案的啟動準備和各項措施的落實工作,保障整個應急處理工作有序進行;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信息。
(三)成員單位職責
1、縣政府辦公室:承接危險化學品事故報告;請示總指揮啟動應急救援預案;通知指揮部成員單位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協調各成員單位的搶險救援工作;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和上級部門報告事故和搶險救援進展情況;落實上級部門和縣委縣政府領導同志關於事故搶險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2、縣環保局:負責測定事故狀態下污染物的種類和濃度,負責測定敏感區環境質量狀況,對可能存在較長時間環境影響的區域發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事故得到控制後指導現場遺留危險物質對環境產生污染的消除,負責調查重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
3、縣公安局:負責制定人員疏散和事故現場警戒預案,組織事故可能危及區域內的人員疏散撤離,對人員撤離區域進行治安管理,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4、縣公安消防隊:負責事故現場撲滅火災,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質泄漏和有關設備容器的冷卻,事故得到控制後負責洗消工作,負責組織傷員的搜救。
5、縣公安交通警察大隊:負責事故現場區域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無關車輛進入危險區域,保障救援道路的暢通。
6、縣衛生局:負責確定受傷人員專業治療與救護定點醫院,培訓相應醫護人員;指導定點醫院儲備相應的醫療器材和急救藥品;負責事故現場調配醫務人員、醫療器材、急救藥品,組織現場救護及傷員轉移,負責統計傷亡人員情況。
7、縣安全生產監督局:負責縣重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監督檢查各項相關部門制定的重大環境污染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織全縣應急救援模擬演習,負責建立應急救援專家組,組織專家開展應急救援諮詢服務工作,組織開展重大環境污染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8、縣交通局:負責指定搶險運輸單位,負責監督搶險車輛的保養,駕駛人員的培訓,負責組織事故現場搶險物資和搶險人員的運送。
9、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測定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提出事故現場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的搶修和處置方案。
10、縣氣象局:負責為事故現場提供風向、風速、溫度氣壓、濕度、雨量等氣象資料。
11、縣財政局:負責籌措事故救援和善後處理所必須的資金,做好用於重大環境污染事故資金保障工作。參與組織、籌備搶險器材和物資。
12、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組織搶險器材和物資的調配。
13、網通公司:負責事故現場的應急通信保障,負責通信線路故障的搶修工作。
14、縣供電局:負責事故現場的電力保障,負責電力故障的搶修工作。
15、縣廣播電視局:負責組織新聞媒體開展環境污染防控科普欄目,加強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宣傳報導,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加強對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處置期間新聞報導的規範管理,營造有利於處置工作深入開展的良好輿論氛圍。
16、縣民政局:做好社會捐助用於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應急處理的經費和物資管理使用工作,做好救濟物資發放、污染區域內人民民眾的轉移安置工作等。
17、縣農業局:負責調查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對農業生態功能的影響,調查事故對瀕危物種生活環境的影響,調查農業受害情況。
九、突發事件的應急保障
(一)組織保障
根據應急工作需要,縣環保局設立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應急管理機構,並確定專人負責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應急準備、預警、預報的各項協調管理工作等。在預案啟動後確定專人負責24小時執守12369環境污染舉報電話。
(二)技術保障
1、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專家諮詢庫
縣環保局積極和市環境保護局加強聯繫,建立環境應急專家資料庫,確保在突發事件發生後應能迅速成立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應急處置專家諮詢組,為指揮決策提供專業諮詢。其職責是:
(1)了解掌握國內外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應急處理的相關知識和信息,為污染事故處理、處置提供諮詢服務;
(2)綜合評估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預測其發展趨勢,提出啟動和終止應急預案的建議;
(3)指導、調整和評估應急處理措施;
(4)參與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的總結評估並提交評估報告。
2、現場應急環保專業隊伍
縣環保局以現有環境監察、監測、污控隊伍為基礎,增加資金投入,建立一支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幫應急處置隊伍,每年投入一定資金加強隊伍的自身建設,配置先進應急的監測設備和裝備。確保應對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隨時準備突發事件。其主要職責是:
(1)指導應急監測分析,確定污染類別、程度、範圍;
(2)確定污染物的種類和濃度;
(3)進行現場調查、取證、評估及上報工作;
(4)根據調查結果及專家意見,確定應急處置的技術措施;
(5)督導各項現場應急處理措施的落實;
(6)開展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業務培訓和諮詢等。
3、培訓和演練
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應急處理隊伍要按照應急預案定期組織不同類型的實戰演練,提高防範和處置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的技能,增強實戰能力。
在規定時期內組織進行一次專門的培訓和演練。演練由應急指揮部統一計畫、統一指揮。
4、信息系統
建立適合我縣需求的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信息系統,建立決策支持與指揮調度技術平台,承擔全縣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及相關信息收集、處理、分析、發布和應急回響等工作。
5、科研和交流
積極開展應對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相關的科學研究,做到技術上有所儲備,同時,開展應對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應急處理技術的省內外交流與合作,引進國內的先進技術和方法,提高我縣應對突發事件的整體水平。
(三)後勤保障
1、物資儲備
縣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根據縣環境保護局提出的計畫,建立處理突發事件的物資儲備。
2、裝備保障
縣環保局充分發揮職能作用,根據工作需要和職責要求,加強危險化學品檢驗、鑑定和監測設備建設,完善自身防護裝備,做好物資儲備,不斷提高應急監測、動態監控、消除污染的能力,同時,應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專家資料庫和環境、生態安全資料庫系統,確保在發生環境事故時能有效防止對環境的污染和擴散。
3、經費保障
縣財政局應保障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應急處理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工作,確保日常運轉經費、突發事件處理經費,所需經費列入同級政府財政預算,捐助資金納入縣財政專戶管理,由應急處理指揮部統一掌握、集中安排使用。
(四)社會宣傳
宣傳部門和縣環境保護局利用電視、廣播報紙、網際網路、應急手冊等多種形式,對社會公眾廣泛開展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應急知識的專業教育宣傳環境應急科普知識,指導民眾以科學的行為和方式對待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
二00六年四月十三日
主題詞:環境 預案 通知
孟村回族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06年4月19日印
(共印120份)
6 附屬檔案
7 內容描述 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應急預案
8 公開時限 常年公開
9 公開範圍 全社會
10 公開程式 經滄州市法制辦審核後公開
11 責任部門 孟村縣環保局
12 檢索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