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資供需銜接

物資供需銜接是指通過一定方式使供需雙方之間建立起具體的物資供需關係。它包含五個構成要素。(1) 明確的物資供方和需方單位。供方包括出售物資產品的生產企業和供銷企業;需方包括需用物資的生產建設單位和經營物資的供銷企業。(2) 規定在物資品種規格質量和數量上供需對口。(3) 供需雙方在發貨條件、供貨時間、運輸方式等要求上的一致性。(4) 明確的物資計價和付款辦法。(5) 簽訂對供需雙方有約束力的物資購銷契約或協定。

物資供需銜接按不同依據分為計畫銜接和計畫外的市場銜接兩類。前者指供需雙方依據國家下達的重點產品生產計畫和物資分配計畫進行銜接,它是實施計畫和有計畫地組織物資流通的重要環節;後者指供需雙方依據共同協商的條件進行銜接,它是買賣成交的必要步驟。物資供需銜接的基本方式,按照不同條件和要求分為組織訂貨、定點供應、配套承包供應、直接調撥、協作調劑、自由購銷等。其基本要求是通過一定方式把眾多的物資供方和需方單位聯結起來,使物資資源與需要之間得到合理配置。其作用是: (1) 把分大類的物資產品生產計畫和分配計畫落實到明細品種規格和具體的供需單位。(2) 促進社會化大生產和專業化協作的發展,促進生產資料市場的發育。(3) 促進社會生產與社會需要之間的平衡銜接,使物資資源得到合理分配和有效利用,有效的需求得到適當的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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