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神論是宗教有神論的最初形式。原始拜物教的重要特徵。在原始社會,人們認識和改造自然的能力極為低下,面對強大而又變幻無常的自然力,原始人(最早為舊石器時代中晚期的智人)覺得捉摸不透,既依賴又恐懼,感覺很神秘,於是就自覺不自覺地把它們的“能力”誇大,賦予它們本身並不具有的某些神奇能力,使之成為被敬畏崇拜的神物。如太陽、月亮、風雨、雷電,以及大山、大河、大地、大樹、巨石等自然物,都曾被原始人神化,當作具有神奇能力的“活物”來崇拜。這一原始宗教現象,於15世紀下半葉葡萄牙水手在西非土著中看到並向歐洲人介紹,1760年法國學者布羅塞(Charles de Brosses,1709—1777)在其著作《物神崇拜》中正式採用了這一術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物神論
- 含義:宗教有神論的最初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