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理教學大綱

物理教學大綱是指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中學物理教學指導檔案。內容分“說明”和“大綱本文”兩部分。前者包括物理學科的教學目的、要求,教學內容的選擇和編排原則,教學中應注意的問題等內容。後者依據物理知識的邏輯體系和學生認識過程的規律,系統地列出各知識點、學生實驗和演示內容。有的還包括各部分知識的課時分配、某些知識深廣度要求等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教育部制定的物理教學大綱有:1952年 12月的《中學物理教學大綱(草案)》,1956年 6月的《中學物理教學大綱(修訂草案)》,1963 年 5月的《全日制中學物理教學大綱(草案)》,1978年 1月的《全日制十年制學校中學物理教學大綱(試行草案)》。1986年 12月,國家教育委員會頒布了《全日制中學物理教學大綱》,規定中學物理教學目的:“使學生比較系統地掌握學習現代科學技術和從事社會主義建設需要的物理基礎知識,了解這些知識的實際套用;要培養學生的觀察、實驗能力,思維能力, 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在教學中要注意培養學生學習物理的興趣;要重視科學態度和科學方法的教育;要鼓勵獨立思考和創造精神。要結合物理教學進行辯證唯物主義教育和愛國主義教育。”1992年,國家教育委員會頒布了《九年義務教育全日制初級中學物理教學大綱(試用)》。規定國中物理的教學目的:(1)引導學生學習物理學的初步知識及其實際套用,了解物理知識對提高人民生活、促進科學技術和社會生產建設發展的重要作用;(2)培養學生初步的觀察、實驗能力,初步的分析、概括能力和套用物理知識解決簡單問題的能力;(3)培養學生學習物理的興趣、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和良好的學習習慣;(4)結合物理教學對學生進行辯證唯物主義教育、愛國主義教育和品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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