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共用部位是指物業管理中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據法律、法規和房屋買賣契約,由單幢住宅內業主或者單幢住宅內業主及與之結構相連的非...
共用部位是指住宅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內外承重牆體、柱、梁、樓板、屋頂等)、戶外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
(九)監督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以下簡稱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第七條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履行下列義務:...
《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中,對公共區域的解釋為:“共用部位是指結構相連或具有共有、共用性質的部位、設施和設備,包括:房屋的承重結構部位(包括...
物業管理包含的內容,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運行、維修、養護和管理; 3.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巡視、檢查; 4.物業管理區域內裝飾...
(九)監督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以下簡稱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業管理條例第七條 業主在物業...
(公共服務行業名稱)編輯 鎖定 物業管理是指業主對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以及建築區劃內共有建築物、場所、設施的共同管理或者委託物業服務企業、其他管理人對業主共...
呼和浩特市新建住宅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金管理辦法是呼和浩特政府為管理新建築找和設備而頒布的管理辦法。...
葫蘆島市物業共用部位和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2006年葫蘆島市人民政府發布的為加強物業共用部位和設施設備維修資金的管理,建立健全房屋維修保障機制,維護房屋所有人...
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並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有收益的,所得收益用於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剩餘部分按照業主大會...
(九)監督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以下簡稱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七條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履行下列義務...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物業維修基金是指大修更新儲備基金,是專項用於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期滿後大修、更新、改造的資金。公共部位是指物業主體承重結構部分(包括基礎、內外承重牆體、...
2.物業服務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
(4)全市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的歸集和使用審核管理工作; (5)指導監督建設單位實施住宅小區前期物業管理的招投標工作; (6)指導全市物業管理企業在所轄...
(五)制定、修改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六)法律、法規或者業主大會議事規則規定的其他有關物業...
第十三條 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務項目的收取標準約定如下:(自定)。第十四條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公共設施的維修、養護費用按以下方式承擔...
(九)監督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以下簡稱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七條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履行下列義務...
公共維修基金是指按建設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管理辦法》(建住房[1998]213號)的規定,住宅樓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基金。單位售賣...
物業附屬設施 編輯 附屬設施,是指建築物內和建築物外的各類共用設備、共用設施及相關的場地、綠化、道路等,包括建築物的公共部位,如基礎、承重牆體、柱、梁、樓板...
房屋公共維修基金是指住宅樓房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維修養護基金。其本金由售房單位和購房人共同籌集,所有權歸交納人,其利息用於售出住宅樓房公共部位和共用...
(九)監督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專項維修資金(以下簡稱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七條 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履行下列義務...
物業管理體制房屋管理制度 一、各物業處對所管物業項目房屋共用部位進行日常管理和維修養護,檢修記錄和保養記錄齊全。二、根據房屋實際使用年限,定期檢查房屋共用部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