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養師考試

營養師考試

公共營養師是國家勞動部頒布的第4批新職業之一。適應社會、市場的需要而產生的職業技能人才,指接受專業知識技能培訓,通過國家職業資格考試認證,取得從業資格(勞部發199498號檔案第六條規定“勞動部負責以技能為主的職業資格鑑定和證書的核發與管理”),從事營養諮詢、營養測評、營養指導、營養宣教、營養管理以及從事營養教學與科研工作、營養與食品安全知識傳播的特殊職業者,是促進社會公眾健康工作的專業人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營養師考試
  • 外文名:營養師考試
  • 對象主要:是:幼稚園保健醫,學校校醫
  • 內容主要:有:營養師基礎、醫學基礎
培訓對象,職業分類,職業等級,申報條件,考核方案,報名時間,報名材料,考試時間,鑑定方式,資格認證,

培訓對象

公共營養師資格考試的培訓對象主要是:幼稚園保健醫,學校校醫,醫療機構及社區衛生站的醫護人員,集體飯堂,健身中心教練,食品保健品企業營養從事人員,食品檢測監督人員,企事業單位準備從事本職業的人員等。
學習內容:
公共營養師學習的內容主要有:營養師基礎、醫學基礎、人群營養基礎、食物衛生基礎、營養諮詢和教育、食品營養評價、膳食營養指導與疾病預防、人體營養狀況測定和評價、社區營養管理和干預等。重點學習並掌握食物選擇、食譜編制、基本烹調、營養等內容和技能。
通過考試,成績合格者將頒發公共營養師國家職業資格證。
我國的營養專業人才十分緊缺,公共營養師的就業前景非常廣闊。公共營養師可以針對健康和亞健康人群做營養諮詢、指導工作。公共營養師不僅可以在社區發揮重要作用,還可為企業員工、白領、高級管理人員、運動員、家庭提供教育、輔導、指導等服務。

職業分類

臨床營養師,主要從事與疾病有關的營養工作,為病人制訂合理的膳食,設計適合不同病人的食譜等,主要在醫院工作,又常稱為營養醫師。此類營養師多為醫學院/醫科大學的預防醫學系畢業。
公眾營養師,又稱為公共營養師,其工作與公眾有關,主要從事營養知識的傳播、群體性的營養調查、各種與營養相關的社會活動策劃,以及與營養知識宣傳教育有關的影視文學等作品策劃也是其工作的內容。其工作內容多為營養知識之類的無形產品。
食品營養師,主要在食品企業工作,主要負責食品的開發之類的與食品相關的營養工作。
運動營養師,是為運動人員提供營養指導的營養師,職業運動員或運動愛好者,他們的運動量相對於普通人來說,運動量較大,其營養需求與常人有較大的不同。所以該類人群的營養有特殊的要求,應該有專業的運動營養師進行,有利其健康。
餐飲營養師,主要從事與餐飲有關的營養工作,如營養配餐方案,營養食譜的開發,營養配餐員的培訓,餐飲服務人員的培訓等。
藥膳營養師為食品和製藥公司、市場協會和餐飲服務供應商服務。藥膳營養師們協助企業領導進行研究,對管理和市場提出專業性意見,促使企業生產出更好的藥膳養生食品投放市場。  還可以根據工作性質分成更細化的營養師,如美容營養師,保健品營養師等。

職業等級

本職業共設四個等級,分為四級公共營養師(國家職業資格四級)、三級公共營養師(國家職業資格三級)、二級公共營養師(國家職業資格二級)、一級公共營養師(國家職業資格一級)。

申報條件

四級公共營養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以上。
(2)具有醫學或食品專業中專畢業證書。
(3)經四級公共營養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三級公共營養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6年以上。
(2)取得四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3)取得四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三級公共營養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4)具有醫學或食品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
(5)具有非醫學或食品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以上。
(6)具有非醫學或食品專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證書,經三級公共營養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二級公共營養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三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
(3)取得三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經二級公共營養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4)具有醫學或食品專業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取得三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5)具有醫學或食品專業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取得三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二級公共營養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6)具有醫學或食品專業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
一級公共營養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二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3)取得二級公共營養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一級公共營養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新職業試行期間:
(4)具有醫學或食品專業大學本科學歷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13年以上。
(5)具有醫學或食品專業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10年以上。

考核方案

公共營養師二級、公共營養師三級考核方案如下:
公共營養師
3級
職業道德
選擇題
125
題卡作答
紙筆作答
10%
理論知識
100
90%
專業技能
綜合套用、案例分析、食譜編制、套用計算
100
100%
2級
職業道德
選擇題
125
題卡作答
紙筆作答
10%
理論知識
100
90%
專業技能
綜合套用、案例分析、食譜編制、套用計算
100
100%
綜合評審
撰寫論文
書面答辯
100
100%

報名時間

公共營養師考試報名時間各地不同,一般採用網上報名方式,報名公告由當地資格鑑定機構公布。

報名材料

2張二寸、4張一寸藍底彩色照片,1張身份證複印件,畢業證書複印件2份及單位開具的從業證明2份。
不同年份不同地區,所需報名材料會略有不同,具體情況請參看當年當地相關政府部門公告。

考試時間

國家職業資格鑑定現實行“統考日”制度。一般安排在每年的3、5、7、9、11五個月進行。
2008年“統考日”為3月21、22、23日,5月16、17、18日,7月18、19、20日,9月19、20、21日,11月21、22、23日。
2008年全國統一鑑定日期是5月17、18日和11月22、23日。

鑑定方式

分為理論知識考試和專業能力考核。理論知識考試採用閉卷筆試方式,專業能力考核採用現場實際操作方式。理論知識考試和專業能力考核均實行百分制,成績皆達60分及以上者為合格。二級公共營養師、一級公共營養師還須進行綜合評審。

資格認證

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統一鑑定,鑑定合格者按照有關規定統一核發相應等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資格證書》,此證書全國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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