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口市項目洽談工作服務規範(修訂)

為進一步提高招商引資工作效率,打造規範、便捷、高效的營商環境,有效解決項目洽談至簽約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依據《營口市招商引資及項目建設服務制度》規定,特制定本服務規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營口市項目洽談工作服務規範(修訂)
  • 頒布時間:2018年10月15日
  • 實施時間:2018年10月15日
  • 發布單位:營口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解讀說明,

全文

一、服務規範目標
本著服務先行的宗旨,以服務促招商,在項目引進過程中,從接觸項目,考察論證,協商洽談,至項目簽約階段,實行“一個項目、一個領導、一個團隊、一抓到底”的統籌協調、跟蹤服務機制。
二、服務規範內容
(一)實行全市招商統籌機制。牢固樹立全市“一盤棋”的思想,招商引資實行全市統籌。全市統一產業規劃布局,明確招商主攻方向,引導各縣(市)區、開發區(園區)根據各自資源稟賦和產業基礎,因地制宜確定產業發展方向,實行錯位發展、差異化發展,避免同質化競爭。
(二)成立市、縣(市)區〔開發區(園區)〕兩級招商引資項目評審委員會。建立項目評審機制,實行月調度,嚴把“三關”(環評關、安評關和產業政策關),所有項目按產業功能入園,對不符合本縣(市)區、開發區(園區)產業發展的項目,必須報市級招商引資項目評審委員會統籌布局。
(三)組建幫扶團隊。堅持“誰牽頭、誰負責、誰關聯、誰配合”的原則,市投資促進局統籌協調組建幫扶團隊,項目洽談的牽頭單位、相關配合單位、承辦單位分別選派懂業務、能力強、有責任心的人員參加,組成幫扶團隊,落實“一個項目、一個領導、一個幫扶團隊、一抓到底”。按照行業劃分,市工信委為工業項目主要配合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為房地產項目主要配合單位,市商務局為服務業項目主要配合單位。
1.市委、市人大、市政協及群團組織等洽談的投資10億元(含)以上的重大項目,按項目屬性,由市政府分管該行業的領導牽頭,該部門作為牽頭單位,相關部門為配合單位,項目擬落地縣(市)區、開發區(園區)為承辦單位,組成幫扶團隊,指定聯絡員。
2.市政府部門洽談的投資10億元(含)以上的重大項目,由市政府分管該部門的領導牽頭,該部門作為牽頭單位,相關部門為配合單位,項目擬落地縣(市)區、開發區(園區)為承辦單位,組成幫扶團隊,指定聯絡員。
3.各縣(市)區、開發區(園區)洽談的投資10億元(含)以上的重大項目,按項目屬性,由市政府分管該行業的領導牽頭,相關部門為配合單位,該縣(市)區、開發區(園區)作為牽頭及承辦單位,組成幫扶團隊,指定聯絡員。
4.各部門洽談的投資1億元(含)以上10億元以下項目,由該部門主要領導牽頭,該部門作為牽頭單位,相關部門為配合單位,項目擬落地縣(市)區、開發區(園區)為承辦單位,組成幫扶團隊,指定聯絡員。
5.各縣(市)區、開發區(園區)洽談的投資1億元(含)以上10億元以下項目,由該地區主要領導牽頭,縣(市)區、開發區(園區)的招商部門為牽頭單位,縣(市)區相關部門為配合單位,項目擬落地縣(市)區、開發區(園區)為承辦單位,組成幫扶團隊,指定聯絡員。
6.各部門洽談的1億元以下項目,由該部門分管領導牽頭,該部門作為牽頭單位,相關部門為配合單位,項目擬落地的縣(市)區、開發區(園區)為承辦單位,組成幫扶團隊,指定聯絡員。
7.各縣(市)區、開發區(園區)洽談的1億元以下項目,由該地區分管領導牽頭,各縣(市)區、開發區(園區)的招商部門為牽頭單位,相關開發區(園區)為承辦單位,相關部門組成幫扶團隊,指定聯絡員。
各地區、各部門在項目接觸或考察論證後,確定為在談項目,3個工作日之內擬制《項目幫扶團隊建議方案》,報市投資促進局。投資10億元(含)以上的項目由市投資促進局及時報市政府批准;投資10億元以下的項目由市投資促進局備案,轉交各牽頭單位落實推進。
(四)幫扶範圍和主要職責
1.幫扶團隊要做好接觸項目、考察論證、協商洽談、項目簽約的全程代辦、全程服務,相關單位全力配合,確保項目洽談階段的各項工作順利實施。
2.牽頭單位對項目洽談階段的各項服務工作負總責。制定項目洽談幫扶方案,指定相關單位加入幫扶團隊,依據項目屬性指定相關部門為項目主談單位,調度幫扶團隊中的縣(市)區、開發區(園區)、相關部門完成交辦的工作。
3.配合單位負責收集並提供國家、省、市的巨觀政策、產業政策、發展趨勢、外地成功經驗和做法等。
4.項目在洽談階段遇到的問題,幫扶團隊的聯絡員負責對接項目方〔各部門引進的項目,由安排項目主談單位的人員擔任聯絡員;地區和開發區(園區)引進的項目,由安排引進地區指定聯絡員〕,幫扶團隊中涉及到的單位分別予以解答解決,有明確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最遲3個工作日內把意見反饋給項目方;需國家、省相關部門解答解決的問題,由對口單位協調國家、省相關部門解答解決,並在5個工作日內負責把意見及時反饋給項目方;需市政府協調解決的問題,由牽頭單位及時上報市政府。
5.幫扶團隊要指定專人對所負責的項目洽談推進情況密切跟蹤,收集整理項目信息、了解項目推進情況,及時向牽頭單位、幫扶團隊報告情況。幫扶團隊不定期召開協調會議,全面掌握項目的進展情況,及時協調解決相關問題。
6.服務項目成功簽約的,簽約後3個工作日內,由牽頭單位將簽約協定複印件和該項目推進落實情況報市投資促進局;簽約後6個月服務項目無法推進的,牽頭單位將項目洽談難點和下一步工作建議報市投資促進局,由市投資促進局協調推進。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幫扶團隊要加強項目洽談的組織領導,積極主動,協調配合,做到真解決問題、解決真問題、快解決問題。市投資促進局是全市項目洽談階段的綜合協調部門,負責統籌、協調、調度、匯總、檢查、考評等工作;每月對全市洽談階段項目的進展情況進行情況匯總,並上報市政府;建立在談項目庫,與縣(市)區、開發區(園區)、市直有關部門共同推進項目洽談階段的工作,梳理匯總各幫扶團隊報送的項目推進情況;每年年底對全市項目洽談“四個一”制度落實情況進行考評。
(二)提高服務意識。為確保項目洽談成功,各級要提高站位,提供“媽媽式”服務,讓洽談對象充分感受到我市優良的投資環境,“親”“清”的政商關係,公平的市場環境,公正的法治環境,齊全的要素環境,一流的服務環境,使項目方想投資,願投資。
(三)建立幫扶台賬。幫扶團隊要制定幫扶方案,建立項目幫扶檔案,梳理匯總有關問題等,做到一個項目、一個幫扶團隊、一套幫扶方案、一套幫扶台賬。
(四)強化學習培訓。市投資促進局定期對各縣(市)區、開發區(園區)、相關部門的人員進行培訓,全面學習國家、省、市相關政策法規等,指導幫扶團隊做好項目洽談“四個一”制度落實。各縣(市)區、開發區(園區)要經常對本地區人員進行相關培訓。
(五)定期調度總結。市政府每季度召開工作調度會,調度全市重點項目洽談“四個一”幫扶制度落實情況,聽取工作匯報,對重大問題統一研究、協調解決,明確有關要求,市投資促進局負責組織;市政府在半年和年底分別召開工作總結會議,總結好的做法,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市投資促進局牽頭組織;各級幫扶團隊分別於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前向本級政府提交《項目洽談“四個一”幫扶工作半年(年度)報告》,市投資促進局收集匯總。
(六)加強督導檢查。堅持“地區管片、行業管線”原則。各縣(市)區、開發區(園區)和相關部門不定期對項目洽談工作進行自檢自查;市投資促進局每月對各地區、各部門項目洽談工作進行抽查和通報;市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會同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每季度對各縣(市)區、開發區(園區)和相關部門進行聯合督查,通報有關情況。
四、解釋主體
本服務規範由市投資促進局負責解釋。

解讀說明

一、修訂背景及過程
為持續最佳化我市營商環境,服務全市項目(企業)建設,提高政府服務質量,落實余功斌市長批示要求,根據行業部門的職能, 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委、市投資促進局分別對 《營口市項目儲備工作服務規範》《營口市項目洽談工作服務規範》《營口市重點項目精準幫扶工作服務規範》《營口市投產運營企業幫扶工作服務規範》進行了全面修訂。
在四個《服務規範》修訂過程中,市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充分發揮牽頭和協調作用,與三個起草部門反覆溝通,並於7月6日召開了協調會,傳達了遼寧省最佳化營商環境電視電話會議上省委書記和省長的講話精神、市委和市政府有關指示要求,組織學習了《遼寧省關於推進建立項目管家制度的通知》《大連市建立項目“服務秘書”保障制度實施方案》以及湖北省荊州市的先進經驗及做法等,向起草部門提出了四點要求:提高站位、勇於擔當、頂層設計;對標先進、融合創新、追求一流;匯聚眾智、反覆推敲、追求卓越;時不我待、落細落實、早日頒發。會後,各部門高度重視,部門負責同志帶頭研究,結合“四個一”幫扶工作,深入 項目(企業)調研, 廣泛徵求了各縣(市)區政府、園區以及市政府有關部門的意 見。8月23日,余功斌市長和汪洪溟常務副市長分別對四個《服務規範(修訂稿)》作出重要批示,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委進行了修改完善, 最終 形成目前的修訂稿。
二、主要內容
1. 《營口市項目儲備工作服務規範(修訂稿)》包含7個方面內容:第一,闡述《服務規範》適用範圍;第二,明確做好項目儲備的原則;第三,闡述做好項目儲備有關要求;第四,闡述建立項目儲備庫及儲備庫的管理;第五,闡述儲備項目開發利用;第六,明確項目儲備的保障措施;第七,解釋主體。
2. 《營口市項目洽談工作服務規範(修訂稿)》包含4個方面內容:第一,闡明項目洽談的工作目標。第二,服務規範內容共分四項。第一項為實行全市招商統籌機制,避免同質化競爭;第二項為建立項目評審機制;第三項為組建幫扶團隊;第四項為幫扶範圍和主要職責。第三,闡述項目洽談的保障措施。第四,解釋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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