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口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

營口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

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定,行使公安交通管理和市政管理方面的對侵占道路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對涉及市容管理方面的侵占道路行為、涉及交通管理方面的侵占道路行為以及其他侵占道路、影響市容市貌的建築及施工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和實施行政處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營口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
  • 標準:法律、法規、規章
  • 職能:施工行為進行監督檢查
  • 附加: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 成立日期:1999年8月
歷史沿革,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歷史沿革

營口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於1999年8月正式成立,由站前區城管中隊、西市區城管中隊、市規劃監察大隊、市市容環衛監察大隊、市房產監察大隊、公安巡警六個部門組成。1999年12月1日,經國務院法制辦批准,營口市成為全國十四個首批開展城市管理綜合執法的試點城市之一,2000年7月,列入政府部委辦局序列,2006年8月,公安編人員剝離城管隊伍。
營口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

主要職責

(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定,行使規劃管理方面的行政處罰權;強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標準的違法建築物或設施;根據城市建設需要,依法強制拆遷應拆除的建築物。
(二)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定,行使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方面的行政處罰權;對違反環境衛生管理規定、影響市容市貌的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和行政處罰。
營口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
(三)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定,對房屋亂扒門窗、改變用途、破壞房屋結構的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和行政處罰。
(四)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定,行使城市園林綠化管理方面的行政處罰權,對破壞城市綠化、非法占用綠地、毀壞樹木等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和行政處罰。
(五)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定,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對無照商販的行政處罰權;對占道經商的行為實施監督檢查和行政處罰。
(六)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定,行使環境保護管理方面的部分行政處罰權,對公共場所、飲服行業噪聲、油煙等污染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和行政處罰。
(八)履行法律、法規、規章或者省、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職責。
(九)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領導處理機關政務,協調機關事務;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管理、固定資產監督管理及後勤保障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管理工作;負責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幹部考核、
任免及後備幹部選拔培養工作;負責老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三)法制科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定局內執法工作規章制度及實施細則;負責受理或參與因執法工作引起的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計畫安排和組織城管執法人員的法律和業務培訓及法規宣傳;根據城市建設需要,對應拆除的建築物依法強制拆遷;負責對基層行政執法活動進行檢查指導和相關業務工作的專項考核。
(四)廣告牌匾管理科
負責制定規劃區內廣告牌匾的監察管理辦法;負責對戶外廣告、市區主要街路門市牌匾、城市廣告設施、標識及建築立面裝修進行批後管理;負責對規劃區內戶外廣告、牌匾的美化亮化管理工作。
(五)行政審批科
負責對市區內彩虹門、彩球、燈籠柱、卡通人、條幅設定的審批工作;負責對戶外廣告、市區主要街路門市牌匾、城市廣告設施及建築立面裝修的審核工作;負責對在城市道路上設定書報亭、電話亭、停車場等臨時占道行為的審核審批工作;負責對建設工程施工占道、暫設房及圍檔等設定的位置的審核審批工作;集中行使行政審批職能。
(六)行政處罰科
負責督促、檢查執法支隊做好市容管理方面“門前五包”責任制籤訂與落實工作;指導、監督執法支隊對市容市貌實施管理,強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標準的建築物、構築物和其它設施;協調監督執法支隊對違法挖掘、占用城市道路行為進行查處;會同有關部門查處規劃建設方面重大違法、違規案件工作。
派駐紀檢組與派駐監察室合署辦公,行使紀檢和行政監察兩種職能。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黨群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