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海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

烏海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共設10個內設機構,分別為辦公室、法制科、人事科、市容環衛監察科、規劃監察執法分局、考核稽查分局、低碳產業園執法分局、北部生態涵養區執法分局、濱河分局和路燈亮化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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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設機構

烏海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共設10個內設機構,分別為辦公室、法制科、人事科、市容環衛監察科、規劃監察執法分局、考核稽查分局、低碳產業園執法分局、北部生態涵養區執法分局、濱河分局和路燈亮化管理所。

職能職責

烏海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主要行使城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城市規劃管理、綠化管理、環境保護管理、市政設施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等七個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全部和部分行政處罰權,以及履行自治區、市政府規定的其他職責,簡稱“7+X”。具體負責濱河新區(屬海勃灣區一部分)的城市管理綜合執法、戶外廣告設定、殯葬管理執法監察、環境衛生收集、清運和路燈亮化建設管理等職能。

領導分工

王林飛 黨組書記、局 長:主持全局工作。
王鈺嵌 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辦公室、人事科工作。
呂春雲 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市容環衛監察科、考核稽查分局、規劃監察執法分局(新增)。
宋喜東 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低碳產業園執法分局、濱河分局(新增)。
曹慧賢 黨組成員、副局長:因在海勃灣區政府為期一年的掛職鍛鍊暫時不予分工,原分管工作交由黨組成員、副局長宋喜東同志分管。
張立華 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分管路燈亮化管理所、亮化項目建設和大型戶外廣告工作。
王永昌 副調研員:協助局長分管法制科工作。
劉建蒙 副調研員:協助局長分管審批辦,協助張立華副局長做好亮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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