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料電池電動汽車—最高車速試驗方法

燃料電池電動汽車—最高車速試驗方法

《燃料電池電動汽車—最高車速試驗方法》(GB/T 26991-2011)是2012年3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歸口於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燃料電池電動汽車—最高車速試驗方法》(GB/T 26991-2011)規定了燃料電池混合動力電動汽車最高車速的試驗方法。《燃料電池電動汽車—最高車速試驗方法》(GB/T 26991-2011)適用於使用壓縮氫氣的燃料電池混合動力電動汽車(FCHEV)。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燃料電池電動汽車—最高車速試驗方法
  • 外文名:Fuel cell electric vehicles—Maximum speed test method
  • 標準號:GB/T 26991-2011
  • 發布日期:2011-07-19
  • 實施日期:2012-03-01
  • 標準類別:方法
  • 中國標準分類號:T47
  • 國際標準分類號:43.080.01
  • 歸口單位: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執行單位: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主管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 性質:推薦性國家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制定背景,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能源危機和環境的急劇惡化已經成為世界性的問題,引起了各國政府的嚴重關注。為了解決這兩個問題,幾乎所有已開發國家都在尋找替代能源,燃料電池汽車由於其零排放而成為一種理想的選擇。為配合燃料電池電動汽車的發展,必須有相應配套的標準為之服務,燃料電池汽車最高車速是車輛性能評價重要的指標。因此,制定了國家標準《燃料電池電動汽車—最高車速試驗方法》(GB/T 26991-2011)。

編制進程

2008年1月18日,國家標準計畫《燃料電池電動汽車—最高車速試驗方法》(20073631-T-303)下達,項目周期24個月,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提出,由TC114(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上報及執行,主管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在2008年6月22日,天津召開的標準起草工作組第一次工作會議上大家同意了該標準的制定內容。根據第一次工作組會議精神,標準起草工作組各成員單位按照分工進行了諸多富有成效的工作。標準起草工作組在廣泛收集資料並深入研究的基礎上形成了標準草案稿。
2008年9月19日,在天津召開第1次標準討論會,針對該標準草案進行了討論,參加單位有同濟大學、上海汽車集團公司、上海機動車檢測中心,清華大學,大連化物所、上海神力科技有限公司。
2009年5月14日,在天津召開了第2次標準討論會。會議著重討論了試驗場地、試驗條件、以及試驗設備等。參加單位主要有交通部公路可學研究所、國家汽車質量監督檢驗中心(長春)、國家汽車質量監督檢驗中心(襄樊)、海南汽車試驗研究所、國家客車質量監督檢驗中心、總裝備部汽車試驗場等,會後,對標準草案進行了修訂。
2009年6月18日,到同濟大學,結契約濟大學試驗驗證情況,對標準進行了討論修改。形成標準徵求意見稿,8月份計畫召開工作組會議,對標準進行討論。形成標準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2009年9月2-3日。在貴陽召開了該標準的第3次討論會,會上由對該標準提出了諸多修改意見。會議共有包括燃料電池及整車研發單位和檢測機構、高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全國汽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海外會員等15家單位20位代表參加。
2011年7月19日,國家標準《燃料電池電動汽車—最高車速試驗方法》(GB/T 26991-2011)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
2012年3月1日,國家標準《燃料電池電動汽車—最高車速試驗方法》(GB/T 26991-2011)實施。

制定依據

國家標準《燃料電池電動汽車—最高車速試驗方法》(GB/T 26991-2011)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GB/T 1.1-2009)規則起草。該標準修改採用ISO國際標準:《燃料電池電動汽車—最高車速試驗方法》(ISO/TR 11954:2008)。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單位: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同濟大學、上海機動車檢測中心、上海汽車公司、清華大學。
主要起草人:趙靜煒、侯永平、繆文泉、何雲堂、馮力中等。

標準目次

前言
引言
1範圍
1
2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術語和定義
1
4測量參數、單位及準確度
2
5要求
2
附錄A(資料性附錄)該標準章條編號與BSO/TR 11954:2008章條編號的對照
6
附錄B(規範性附錄)環形跑道修正係數確定規程
7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燃料電池電動汽車—最高車速試驗方法》(GB/T 26991-2011)規定了燃料電池混合動力電動汽車最高車速的試驗方法。《燃料電池電動汽車—最高車速試驗方法》(GB/T 26991-2011)適用於使用壓縮氫氣的燃料電池混合動力電動汽車(FCHEV)。

引用檔案

GB/T 18385 電動汽車 動力性能 試驗方法(GB/T 18385-2005,ISO 8715:2001,MOD)
GB/T 19596-2004 電動汽車術語(ISO 8713:2002,NEQ)
ISO/TS 14687-2 氫燃料要求—第2部分:道路車輛用質子交換膜燃料電池[Hydrogen fuelProduct specification-Part 2:Proton exchange membrane(PEM)fuel cell applications for road vehicles]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燃料電池電動汽車—最高車速試驗方法》(GB/T 26991-2011)有利於規範燃料電池汽車產品評價,有利於專業人員、科技人員之間的技術交流,也有助於國際上的技術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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