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節能監測規程》是2016年3月1日實施的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煤礦節能監測規程
- 標準號:NB/T 51039-2015
- 技術歸口:全國煤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 發布日期:2015-10-27
- 批准發布部門:國家能源局
- 實施日期:2016-03-01
《煤礦節能監測規程》是2016年3月1日實施的行業標準。
《煤礦節能監測規程》是2016年3月1日實施的行業標準。適用範圍本標準適用於煤礦的節能監測工作,其他用能單位的節能監測工作可參照執行。起草單位煤炭工業節能技術服務中心、山東煤炭節能技術服務中心、北京礦大節能科技有限公司、...
煤礦在用主提升帶式輸送機節能監測方法和判定規則 《煤礦在用主提升帶式輸送機節能監測方法和判定規則》是2009年1月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起草人 蔣翠蓉、張國光等。起草單位 煤炭工業節能中心、山西省煤礦節能監測中心等。
“節能中心”主要從事全省煤炭企業的節能監測及設備能耗水平測試、企業能量平衡測試、企業能源審計及節能規劃、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礦井生產能力核定等工作。通過監測,基本摸清了我省耗能設備的狀況,為省局、節能主管部門科學決策提供了依據;分析了高耗能設備能耗偏高的原因並提出了相應的改進措施,為煤礦企業節能...
第四十一條建立健全煤炭行業節能減排計量、統計制度。煤炭企業要按照有關規定,配備計量器具和儀表,建立健全原始記錄和統計台賬,並按期報送節能減排統計報表。健全和完善行業節能減排標準、設計規範、主要耗能設備能效標準和煤礦主要生產工序能耗評價體系。第四十二條按照《企業能源審計技術通則》等規定要求,開展煤炭企業...
第十五條 實行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制度。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第十六條 鼓勵和規範節能服務機構的發展,支持節能服務機構開展節能諮詢、設計、評估、檢測、審計、認證以及節能知識的宣傳、培訓和提供節能信息、節能示範等節能服務。第十七條 省統計部門會同省人民政府管理節能...
《煤礦安全規程》規定,至少每10天要進行一次全面風量測定。4、通風設施管理規定:(1)、通風部門做好系統的調整,儘量減少風卡以自然分配風量為主。(2)、愛護通風設施做到:風門嚴禁同時打開或用車撞風門、風門損壞及時匯報通風調度,如果影響系統風量受影響區域停電、撤人修復後再生產,安監調度組織分析處理。(3...
第十六條煤礦企業的安全生產條件和安全設備、設施以及井上、井下通訊設施,應當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等有關規定。煤礦企業應當強化“一通三防”系統,建立水害防治系統,制定水害防治專項措施,建立和加強管理機構,制定和完善管理制度,配備足夠的管理和技術人員。第十七條煤礦企業應當安裝煤礦瓦斯監測監控、煤炭產量監控、井下...
《安徽省煤礦瓦斯綜合治理與利用辦法(修訂版)》已經安徽省政府同意,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於2022年12 月8日印發.本辦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全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提升煤礦瓦斯綜合治理能力,有效防範煤礦瓦斯事故,充分利用瓦斯資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煤礦安全規程》《防治...
3、採用節能型隧道窯、內燃燒磚節能、餘熱利用節能型乾燥、稀碼快燒、窯體改造等技術對落後的牆體材料窯爐進行改造。4、改造鋼鐵企業球團迴轉窯、石灰窯、耐火材料窯等。三、配套措施 1、制定《鍋爐節能技術監察規程》、《工業鍋爐節能監測管理辦法》,制定有關工業鍋爐的能效標準及用煤質量標準,修訂《評價企業合理用...
《地下開採金屬礦綠色礦山建設要求》(DB34/T 3922-2021)是2021年7月8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徽省地方標準,歸口於安徽省自然資源廳。地方標準《地下開採金屬礦綠色礦山建設要求》(DB34/T 3922-2021)規定了地下開採金屬礦綠色礦山採礦、選礦、資源綜合利用、礦山生態保護與修復、節能減排、科技創新與數位化礦山...
(5)礦井建設時期的通風管理 礦井建設時期的通風管理要貫徹執行《煤礦安全規程》有關通風、瓦斯、煤塵和安全監測的規定;根據建井的不同階段,採用不同的通風方式,經常性地檢查通風的質量,並保證礦井擁有必要的通風設備和器材,以確保人身安全和健康。通風管理制度應對井下通風標準作出具體規定,並建立測風制度、瓦斯...
安徽省煤礦瓦斯綜合治理與利用辦法 (修訂版)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提升煤礦瓦斯綜合治理能力,有效防範煤礦瓦斯事故,充分利用瓦斯資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煤礦安全規程》《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細則》等法律法規和標準規定,結合本省煤礦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本省行...
手冊注重新理念的引入和新的規程規範、技術標準的套用,儘可能收錄、介紹成熟的、主流的和將成為發展方向的新技術、新工藝和新設備,放棄國家明令淘汰的、落後的、有悖於環境保護、不利於可持續發展的技術、工藝和設備。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局長趙鐵錘表示,這部手冊所明確的煤礦總工程師崗位職責與技術管理體系建設,必將...
3、完善防滅火系統。有自燃發火傾向的礦井,必須購置一氧化碳檢測儀,井下所有設備、設施等達到消防要求,有條件的礦井要建立防火灌漿系統。4、進一步完善防塵系統。健全防塵設施,安裝隔爆、噴霧降塵和灑水控塵設施,有條件的礦井要實施煤層注水,裝備除塵器。井下粉塵濃度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程》要求。5、完善監測監控...
(六)承擔全省煤礦安全監管責任,編制並組織實施煤礦安全生產規劃,監督落實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負責分解下達設區的市和國有重點煤炭企業安全生產控制指標,並進行考核。(七)承擔全省煤炭生產監管責任,制定煤炭生產技術規範、規程和標準,實施行業調控;負責煤炭生產許可證頒發管理工作。(八)監測煤炭工業經濟運行情況;...
研究提出煤炭經濟運行年度調控目標,監測全市煤炭生產、運銷情況,分析全市煤炭經濟運行動態,解決煤炭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統計經濟技術指標,發布煤炭經濟技術和市場信息;負責規範煤炭經營秩序,配合全局合理布局鐵路發煤站、公路營業站和儲煤場;負責重點煤炭企業託管地方煤礦的核准;負責全市煤炭年度產運需銜接和運輸...
(二)承擔煤炭行業管理工作;擬定煤炭開發、煤層氣、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煤化工、煤炭加工轉化為清潔能源產品的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參與煤炭體制改革有關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展煤層氣開發、淘汰煤炭落後產能、煤礦瓦斯綜合治理和利用工作;依法整頓、規範煤炭生產和煤炭經營秩序;分析煤炭經濟運行動態...
(六)負責“一通三防”和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監督、檢查煤礦企業的安全資金投入和使用情況;負責全市煤礦災害預防工作,組織指導全市煤炭行業環境保護和林業管理工作。(七)負責煤炭工業經濟運行監測,實施產能、產量監控;依法規範和整頓煤礦生產、建設和經營秩序;協調組織全市煤炭安全生產調度工作。(八)指導全...
(a)工作面通風和防滅火監控子系統應實時監測採空區、上隅角等關鍵區域環境參數,應根據變化趨勢實時預警,宜與礦井通風、防滅火系統互聯互通,宜有自動啟動滅火設施的功能,相關要求應符合GB/T 51272和《煤礦安全規程》(2016)的規定。(b)工作面應有風量、風速檢測裝置,自動監測工作面風量,實現工作面通風狀態的...
第十八條 項目(含國家核准的新建、改擴建煤礦配套選煤廠)竣工驗收後1個月內應向相關能源管理部門申請開展標準化管理規範等級評定,評定達標方可組織生產。第十九條 對於在《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推進全省煤炭洗選行業產業升級實現規範發展的意見》(晉政辦發〔2019〕58號)印發前已經備案,但後續手續不完善的在...
對中小煤礦實施整合改造,實現資源、資產、技術、人力等生產要素的整合和重組。在大型煤炭基地內,一個礦區原則上由一個主體開發,推進企業整合。鼓勵大型煤炭企業整合重組和上下游產業融合,提高產業集中度。加強資源勘查,科學制定規劃,規範礦權設定,調控建設規模,合理組織生產,有序開發資源。完善體制、創新機制。健全...
第十六條 實行大氣污染物排污許可管理的排污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監測規範自行或者委託有資質的監測機構開展大氣污染物排放監測,記錄、保存原始監測數據,確保監測數據真實可靠,不得隱瞞、偽造、篡改監測數據。重點排污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監測規範安裝、使用大氣污染物自動監控設備,與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聯網,...
負責煤礦(含洗選煤廠)改擴建(含技術改造)審批。負責全市煤礦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工作。指導全市煤礦、洗(選)煤廠的生產技術工作,制定相關生產技術規範、規程和標準。負責全市煤炭生產的產能、產量調控,負責煤礦生產能力核定、煤礦生產能力登記公告管理等工作。指導全市煤炭質量管理。承擔煤炭改革相關工作。電力和節能...
煤礦安全監測監控作業 指從事煤礦井下安全監測監控系統的安裝、調試、巡檢、維修,保證其安全運行的作業。適用於與煤共生、伴生的坑探、礦井建設、開採過程中的安全監測監控作業。煤礦瓦斯檢查作業 指從事煤礦井下瓦斯巡檢工作,負責管轄範圍內通風設施的完好及通風、瓦斯情況檢查,按規定填寫各種記錄,及時處理或匯報發現...
(六)承擔全縣煤礦安全監管職責,編制並組織實施煤礦安全生產規劃,監督落實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負責分解下達煤炭企業安全生產控制指標,並進行考核。(七)承擔全縣煤炭生產、洗選加工監管職責,貫徹落實煤炭生產、技術規範、規程和標準,實施行業調控;負責煤炭生產許可證初審上報及管理工作。(八)監測煤炭工業經濟運行情況;...
瓦斯檢測儀在井下工作,對環境氣體中的瓦斯濃度進行實時監測;當瓦 斯濃度超過預先設定的上限值時,系統發出聲光報警。聲報警通過驅動蜂鳴 器發聲實現;光報警通過發光二極體閃爍實現。分類 通常分為固定式和攜帶型兩種。發展 甲烷感測器是一種礦用儀器儀表,必須首先滿足井下安全生產的規程,但較其他普通感測器又必須有...
承擔全縣煤炭生產監管責任,監督實施煤炭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煤炭生產技術規範、規程和標準;負責煤炭生產許可證的初審和管理工作。協調組織全縣煤礦安全調度工作和瓦斯、產量、井下人員定位系統的監測監控。協調組織全縣煤礦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參與事故處理工作。(四)承擔煤礦、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尾礦庫、危險化學品...
(六)承擔全市煤礦安全監管責任,編制並組織實施煤礦安全生產規劃,監督落實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負責分解下達縣區和重點煤炭企業安全生產控制指標,並進行考核。(七)承擔全市煤炭生產監管責任,制定煤炭生產技術規範、規程和標準,實施行業調控;負責煤炭生產許可證監督管理工作。(八)監測煤炭工業經濟運行情況;負責全...
負責煤礦(含選洗煤廠)改擴建(含技術改造)申報。負責全市煤礦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工作。承擔煤炭改革相關工作。 編制2名,科級領導職數1名。 (六)煤炭生產技術科。負責煤炭行業(煤礦安全除外)相關管理工作。指導全市煤礦、洗(選)煤廠的生產技術工作,制定相關生產技術規範、規程和標準。負責全市煤炭生產的產能、...
提出煤礦安全改造項目的初審意見。組織推進能源國際、省際、市際交流與合作,協調對外能源開發利用工作。參與探索建立煤類開採及清潔高效利用境外產能合作基地。研究能源重大問題,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參與制定與能源相關的資源。環保及應對氣候變化等政策。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牽頭負責能源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