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井口檢身制度

煤礦井口檢身制度

《煤礦井口檢身制度》是根據《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製定井口檢身制定的制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煤礦井口入井檢身規定
  • 功能:杜絕"三超"
1、礦井規定所有入井人員必須從膠帶井出入。
2、膠帶井口設井口工作站,每班設專人負責檢身。
3、檢身工要嚴守職責,嚴格檢身,時刻注意上、下井人員。
4、所有入井人員都要佩戴安全帽、礦燈和自救器,否則不準入井。穿化纖衣服,飲酒嫌疑者,攜帶菸草、點火物品者不準入井。
5、嚴禁無措施的噴燈、氧焊、電焊機入井。
6、所有入井人員必須攜帶入井許可證入井,並主動向井口檢身工出示,否則不準入井。
7、檢修期間嚴格按檢修措施執行,無調度指令者一律不準入井。
8、嚴格檢查井口附近情況,禁止在距井口附近20米範圍內抽菸或設明火裝置。
9、發現出井人員盜竊公司財產和炸藥雷管者,要立即匯報公司有關部門。
10、外單位入井人員必須要有礦派專人帶領,並由安全部門出具的臨時入井證方可入井,並遵守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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